明中晚期毗盧遮那與三世佛

然契合佛理,共同體現了佛教體用一如、性相合一的理論。 毗盧遮那佛是佛教宣稱的法身佛,代表著佛教的最高諦理—真如、法性,是一切萬物的本體。 由此可見,這種題材組合既符合佛理,也體現了佛教的圓滿和莊嚴。

尺寸:高51.5cm
介紹:
四佛各結不同手印,毗盧遮那佛兩手當胸,豎食指,余指相抱,結法定印;阿彌陀佛兩手相迭置雙膝,結彌陀定印;藥師佛左手置雙膝,右手仰掌置右膝持藥果;釋迦牟尼佛左手置雙膝,右手結觸地印。其手印顯示了各自不同的內證智慧型與功德,同時也體現了各自不同的宗教身份。整體風格與工藝體現了明代中晚期中原地區造像藝術特點。
此造像的題材於歷代佛像中罕見。然契合佛理,共同體現了佛教體用一如、性相合一的理論。毗盧遮那佛是佛教宣稱的法身佛,代表著佛教的最高諦理—真如、法性,是一切萬物的本體。三世佛分別代表著現存世界、西方極樂世界和東方淨琉璃世界的教主,俱是化身佛,乃應眾生所需而從法身毗盧遮那佛變現的佛身。法身佛湛然不動,猶如水,化身佛說法度眾,猶如波,水與波一體一象,互攝互融,不可分離。由此可見,這種題材組合既符合佛理,也體現了佛教的圓滿和莊嚴。
在佛教供奉儀軌上,這組造像應當是以釋迦牟尼佛為主的三世佛在前,而毗盧遮盧佛在後。如此既契合“用不離體,用依於體”,亦符合三世佛的排列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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