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甌江

於甌江(1903~1954.4) 字甌江,名永嘉,大水泊西南台村人。出身農民家庭。國小畢業後,考入荷澤省立六中,後又考入北平朝陽大學法律系。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大學讀書期間接受馬克思主義。1927年由朱可夫介紹加入中國共產黨。是年,因躲避軍閥張作霖部的搜捕,潛回家鄉。1928年返回北平。因找不到黨組織,1929年秋回鄉,先後任大水泊西廟高等國小、威海衛竹島國小校長。他利用教學之便宣傳馬克思主義。 1936年, 中共黨員理琪來文登, 於甌江找到黨組織,並受命在大水泊一帶活動。 1937年, 參與天福山起義的組織發動工作。1938年春,積極協助“抗日救國民眾動員會”的工作。是年6月,任中共文登中心縣委組織部長。時三軍已全部西上,中共在文登的活動十分困難, 只得用隱蔽的形式宣傳抗日。他參與創辦“國難教育研究會”,親自講政治常識課。8月,他在西南台村組建文登抗戰文化供應社,油印、散發進步書刊,教唱抗日歌曲,宣傳黨的抗日救國綱領和政策。在此基礎上,又創辦了文登抗戰話劇社, 以戲劇形式,動員人民開展抗日救亡活動。1939年1月,兼作中共文登縣委統戰部、 民運部、軍事部部長。是年4月,他利用三軍留下的部分槍枝,準備拉起抗日武裝。此事被國民黨地方武裝頭目王興仁和叢鏡月獲悉,派兵搜查堵截。於甌江設計用新媳婦回娘家的辦法,把武器安全運到東海特委駐地林村。王興仁截槍不成,便將於逮捕吊打,用香火燒其胸部,用子彈撬其肋骨,但他始終不吐露槍枝的下落。在國民黨監獄40餘日,堅持唱抗日救亡歌曲,經黨組織營救獲釋。同年6月,中共東海特委委任於甌江為中共海陽縣委書記。1940年6月,被選為文登縣抗日民主政府第一任縣長, 兼任縣抗日大隊隊長。是年8月,調任中共榮成縣委書記,政績顯著。1944年4月,任山東省高級審判處膠東分處副處長。1948年,他隨軍南下,任豫西行署司法處長。廣西解放後,任廣西司法廳長。後任中南局軍政委員會法務部辦公室主任、部長等職。因積勞成疾,病逝於漢口,批准為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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