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泓源

於泓源

於泓源,男,漢族,1956年8月出生在河北。中央黨校研究生畢業,2010年2月26日,北京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十六次會議,通過投票表決的方式,全票通過任命於泓源為市司法局局長。


簡介

於泓源,男,1956年8月出生,河北人。曾任市公安局朝陽分局副分局長,市公安局政治部幹部處副處長,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治安處處長,市公安局副局長、黨委副書記,市流動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現任北京市司法局黨委書記、市監獄管理局第一政委、市委政法委委員。

人物經歷

1975年3月參加工作。1982年11月入黨,中央黨校研究生畢業。2010年2月26日,北京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十六次會議,通過投票表決的方式,全票通過任命於泓源為市司法局局長。

個人總結

於泓源局長在東城區建國門街道司法所檢查社區矯正工作於泓源局長在東城區建國門街道司法所檢查社區矯正工作
於泓源,從事首都政法工作30多年,在法律援助工作方面,既是見證者,也是盡心盡力的推動者。他概括了這十多年來的發展脈絡:“1996年11月,經北京市編辦批准,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1997年6月正式掛牌開展工作,負責市級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審批、指派和公民的來訪、來電等法律業務諮詢。2000年8月,在北京市機構改革中,市司法局成立內設處室法律援助工作指導處,負責全市法律援助的規劃、組織、指導、監督、宣傳等工作。2003年,國務院出台《法律援助條例》,北京市將各區縣組建專門法律援助機構列為市政府實事項目,明確區縣法律援助中心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經費列入財政預算,人員參照公務員管理。2007年,北京市人大將法律援助立法列入北京市地方立法計畫。2008年12月,北京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北京市法律援助條例》成為北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首部地方性法規,並於2009年3月開始實施。2011年11月,北京市政府常務會議聽取北京市法律援助工作匯報,將法律援助納入了全市基本公共服務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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