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截至2007年末,自治區國資委監管企業78戶(直接監管16戶,委託監管企業62戶),資產總額434.54億元,,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率106.9%,其中:直接監管企業資產總額297.83億元;委託監管企業資產總額為136.71億元。 自治區國資委監管企業淨資產219.9億元,其中:直接監管企業淨資產184.18億元,委託監管企業淨資產35.72億元。 2007年監管企業實現銷售收入170.02億元,其中:直接監管企業銷售收入為136.88億元,委託監管企業銷售收入33.14億元,。

單位簡介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成立於2004年10月15日,為自治區政府直屬正廳級特設機構,自成立以來,在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的正確領導和國務院國資委的指導幫助下,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用科學發展觀,不斷深化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和國有企業改革,在完善國有資產監管體系、最佳化國有經濟布局、加快結構調整步伐、推進企業改革發展、加強和改進企業黨的建設等方面取得了成績,確保了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為自治區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貢獻了自己的力量。尤其是近年來,自治區國資委從新疆區情和監管企業實際出發,依託新疆的優勢資源,大力實施引進大企業大集團戰略,主動與區外大企業特別是中央大型企業進行接洽,陸續引進了中國神華集團、中糧集團、中國化工集團、中國水利投資公司、中國水務集團,寶鋼集團、中國材料科工集團、中國鹽業總公司、兗礦集團、山西潞安集團、葛洲壩集團、浙江盾安、華融資產管理公司等一批有實力、有信譽的大企業大集團參與新疆經濟建設,有效地解決了監管企業發展資金缺乏、技術裝備水平落後、核心競爭能力不強等問題,促進了自治區國有企業的改革發展,為自治區優勢資源轉換戰略和新型工業化建設提供強勁的動力。

主要職責

作為自治區人民政府直屬特設機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資委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的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按照權利、義務、責任相統一,管資產和管人、管事相結合的原則,代表自治區人民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責,依法對區屬企業國有資產進行監督管理,保證出資人各項權利的充分行使和所有者各項權益的充分實現,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並依法對全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國資概況

截至2007年末,自治區國資委監管企業78戶(直接監管16戶,委託監管企業62戶),資產總額434.54億元,,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率106.9%,其中:直接監管企業資產總額297.83億元;委託監管企業資產總額為136.71億元。自治區國資委監管企業淨資產219.9億元,其中:直接監管企業淨資產184.18億元,委託監管企業淨資產35.72億元。
2007年監管企業實現銷售收入170.02億元,其中:直接監管企業銷售收入為136.88億元,委託監管企業銷售收入33.14億元,。實現利潤總額14.52億元,比上年增加4.67億元,其中:直接監管企業利潤總額12.51億元,委託監管企業利潤總額2.01億元。

組織機構

內設辦公室(黨委辦公室)、綜合處(研究室)、企業領導人員管理處、規劃發展處、企業改革處、業績考核與分配處、統計評價處、產權(股權)管理處(對外經濟聯絡處)、黨建工作處、宣傳與民眾工作處(黨委統戰部)、政策法規處、機關黨委(人事處)、機關服務管理中心、紀委、監事會工作處(國有企業監事會管理工作辦公室)等15個處室和6個監事會,機關幹部職工12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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