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市主義

新城市主義

新城市主義亦稱新都市主義(New Urbanism)。新城市主義是20世紀90年代初針對郊區無序蔓延帶來的城市問題而形成的一個新的城市規劃及設計理論。主張借鑑二戰前美國小城鎮和城鎮規劃優秀傳統,塑造具有城鎮生活氛圍、緊湊的社區,取代郊區蔓延的發展模式。 新城市主義思想起源於20世紀80年代,1993年在美國亞歷山德里亞召開的第一屆新城市主義大會標誌著新城市主義運動的正式確立和理論體系的成熟。 其核心人物是彼得·卡爾索普(Peter Calthorpe)。

基本信息

理論

新城市主義提倡創造和重建豐富多樣的、適於步行的、緊湊的、混合使用的社區,對建築環境進行重新整合,形成完善的都市、城鎮、鄉村和鄰里單元。其兩大組成理論為:一、傳統鄰里社區發展理論(TND,Traditional Neighborhood Development);二、公共運輸主導型開發理論(TOD,Transit-oriented development)。

名詞由來

歷史問題

從二戰期間開始,美國人為了擁有私密性、機動性、安全性和私有住宅而大規模遷往郊區。郊區蔓延的發展模式造成建築形式千篇一律、公共建築散置各處、大都市地區邊緣的農業用地和自然開敞空間被吞噬、拉大了通勤距離和時間、加大對小汽車交通方式的依賴、加劇能源消耗和空氣污染,甚至導致城市與郊區發展的失衡、城市稅源減少和種族隔離等問題。

面對郊區蔓延所導致的一系列問題,新城市主義提出了“公共運輸主導的發展單元”的發展模式。其核心是以區域性交通站點為中心,以適宜的步行距離為半徑,設計從城鎮中心到城鎮邊緣僅四分之一英里或步行五分鐘的距離,取代汽車在城市中的主導地位;在這個半徑範圍內建設中高密度住宅,提高社區居住密度,使每英畝1個居住單元增加到6個單元;混合住宅及配套的公共用地、就業、商業和服務等多種功能設施,以此有效地達成複合功能的目的,從區域巨觀的視角整合公共運輸與土地使用模式的關係。

歷史特點

新城市主義設計的城市以不規則的格網式道路為骨架,為減少車流量和增加社區的可步行性,社區內街道設計狹小,容許路邊停車,沿街步行道平均寬度為1英尺,平均車行速度為15-20公里/小時。新城市主義把簡樸自律和可居性強的特點注入其城市裡,減少房屋周圍的草地面積,停車場地面積控制到最小,並規定停車庫不能露在沿街路面。這些社區與眾不同之處還在於它有許多維持這種簡樸自律的魅力而制定的規章制度。

新城市主義不僅只在外觀上反射新傳統主義城鎮之光,在氛圍上也極力給予體現。設計上以人和環境為本,力求營造一個生活便捷、步行為主、儉樸、自律、居住環境與生態環境怡人的社區,重創二戰前極受小城鎮青睞的社區牢固的聯結紐帶。通過巧妙布局各種社會、文化、宗教場所、商店、公交中心、學校和城鎮行政機構,為居民提供聚居場所;四通八達的步行道,增加人與人之間的交往,減少了對小汽車的依賴程度和相關開支;高效率的土地使用模式有助於保護開敞空間、減少空氣污染;別具匠心的鄰里特徵和個性,避免景觀像複製品似的到處出現。新城市主義成功地把多樣性、社區感、儉樸性和人性尺度等傳統價值標準與當今的現實生活環境結合起來。

特點

1、 適宜步行的鄰里環境。大多數日常需求都在離家或者工作地點5~10分鐘的步行環境內完成。

2、 連通性。格網式相互連通的街道成網路結構分布,可以疏解交通。大多數街道都較窄,適宜步行。高質量的步行網路以及公共空間使得步行更舒適,愉快、有趣。

3、 功能混合。商店、辦公樓、公寓、住宅、娛樂、教育設施混合在一起,鄰里、街道和建築內部的功能混合。

4、 多樣化的住宅。類型、使用期限、尺寸和價格不同的各類住宅集中在一起。

5、 高質量的建築和城市設計。強調美學和人的舒適感,創造一種區域感。在社區內特別設定一些公共建築和公共場所。通過人性化建築結構和優雅的周邊環境給人特別的精神享受。

6、 傳統的鄰里結構。可辨別的中心和邊界。跨度限制在0.4~1.6公里。

7、 高密度。更多的建築、住宅、商店和服務設施集中在一起,鼓勵步行,促進更加有效地利用資源和節約時間。

8、 精明的交通體系。高效鐵路網將城鎮連線在一起。適宜步行的設計理念鼓勵人們步行或大量使用腳踏車等作為日常交通工具。

9、 可持續發展。社區的開發和運轉對環境影響到最小程度。減少對有限土地資源和燃料的使用,多用當地產品。

10、 追求高生活質量。總的來說,以上各點都是為了達到這一目的,提高整個社區居民乃至整個人類社區的生活質量。

基本要點

區域層面:大都市區、市、鎮

新城市主義十分重視區域規劃,因為他們認識到許多與城市規劃有關的問題只有上升到區域層面、制定出整體性策略才能得到有效解決,例如交通系統(特別是公交與捷運系統)的貫聯銜接問題、稅收區劃及稅收分擔與共享問題、環境污染與污染治理問題、農田與自然保護區問題、教育系統(特別是中、高等教育)問題、政策不公與地方保護主義問題等。但如果將這些問題提升到了州或國家層次,似乎又過於擴大了,也不利於問題的有效解決。因此,比較適宜可行的區域規劃範圍,是一個大城市區或是由幾個毗鄰大城市區聯接而成的區域。而在這樣一個區域之內,散布著大小不等的一些市、鎮、村落。

區域規劃的目的是要保障和促進整個區域的經濟活力、社會公平、環境健康。為此,新城市主義提出了區域規劃要點:

(1)首先承認城市增長的必然性,容許其增長;

(2)建立永久性鄉村保護區(帶),確保其今後不會被城市發展所侵吞;

(3)建立臨時性鄉村儲備區(帶),以備將來高質量的城市發展之用;

(4)明確設定區域性廊道(鐵路、高速公路、水道、綠帶、野生動物通道等),作為區域內不同地方之間的聯繫紐帶或分隔界線,形成區域基本架構;

(5)以區域性公共運輸站或大的交匯點為中心組織空間開發,形成節點狀布局、整體有序的網路結構;

(6)正視郊區化蔓延後的既成現實,設法修補、填充、整合鬆散碎裂的現有郊區;

(7)在與中心市區毗鄰的邊緣區段,應按照城市內部鄰里街坊的模式組織空間開發。而在更遠的外圍地區,則按照鎮或村的模式進行,每個鎮或村都有各自清晰的核心與邊緣,基本功能齊備;

(8)注意某地住宅開發量與當地工作機會、教育設施條件之間的平衡;也注意這些要素在區域內不同地方之間的平衡;

(9)儘可能順應地形、保持地貌、避免大興土木,以減輕對自然環境的擾動。

城鎮層面:街坊、(功能)區、廊道

新城市主義反對僵化的絕對的功能分區,尤其反對尺度巨大的功能單一化。他們倡導每個區段(尤其是鄰里街坊)的功能多樣化和完善化,從而促使各個區段獨自生長成為有機的城市細胞。為此,他們提出了在這個空間層面規劃設計的幾項基本原則,也就是前面已提及的新城市主義規劃設計的幾個最基本特點:

(1)緊湊性原則。要生成有活力的社區,足夠的人口密度是基本前提,因而要有足夠的容積率和緊湊度。這樣也可以提高土地與基礎設施的利用效率;

(2)適宜步行的原則。步行對營造城市社會生活非常關鍵。為了支持步行與公共運輸出行,減少私人汽車出行,應該將各種公共活動空間和公共設施布局於公交站點的步行距離之內,而公交站點與住宅區中心點之間的距離也應該在步行範圍之內。通過適宜步行的空間設計,減少對汽車的依賴,有助於消解汽車造成的種種負面效應;

(3)功能複合(多樣性)原則。要在鄰里街坊內或以公交站點為中心步行距離為半徑的範圍內,布置商店、服務、綠地、中國小、活動中心以及儘可能多的就業崗位,以便支持步行和公交主導的生活方式。同時也以這種多樣性增強街坊社區的活力與魅力,從而吸引人們外出步行、介入社會生活;

(4)可支付性原則。通過緊湊性開發,提高土地以及基礎設施的使用效率與效益、降低開發成本,並“濃縮”了稅源,因而讓市政當局負擔得起(而在鬆散低密度的郊區,市政所獲得的稅收及其他收益,根本不足以抵償所投入的基礎設施與公共服務花費,市政是入不敷出的)。通過在社區中提供多種類型不同價格的住宅,讓更多不同階層的家庭都有可能支付得起。

城區層面:街區、街道、建築物

新城市主義認為這一微觀層面的規劃設計也相當重要,因為這是新城市主義設計原則具體化的環節,也是一個相當具有挑戰性的環節。如何做到緊湊而不擁擠?如何營造出讓人可以步行且樂意步行的環境?如何吸引人們走出家門而介入公共生活?如何讓人們接受一個多元化(不同階層、不同年齡段、不同種族混合)的社區?如何同時兼顧行人、汽車、公共運輸而不顧此失彼?所有這些問題的確是對設計師匠心與功力的極大考驗。其中,“人性化尺度”、“美感”、“安全”、“舒適”、“有情趣”是關鍵原則。為此,提出了一些設計建議:

(1)街區的尺度控制在長600 英尺(183米)、周長1800英尺(549米)範圍以內;

(2)街道不宜過寬,以便於步行者穿越。例如: 幹道寬度大約34英尺(10米),標準街道寬約24英尺(7米)等等;

(3)道路兩旁及道路中央設立綠化帶,美化街道同時又收縮了道路視覺尺度,減少行人穿越街道時的心理壓力;

(4)人行道至少4~5英尺寬(1~2米);

(5)中心商業街儘量為步行專用街;

(6)減少地上大面積停車場,改用地下停車以及沿街邊停車的方式;

(7)留出足夠多的建築退後帶(收進帶),與人行道、沿街停車帶交織在一起共同構成城市街邊公共活動空間。並設計一些門廊、涼篷、露台、台階、屋檐出挑等建築細節,以提高街邊公共活動空間品質;

(8)建築物應將正面、門、窗開在臨街一面,而車庫、垃圾桶必須安置在背街;

(9)建築物風格應與周邊建築語境相協調,尊重當地的文化與歷史傳統;

(10)強化突出公共建築物(學校、教堂、郵局、劇院、市鎮廳、圖書館等)的景觀價值與視覺地位,以公共建築作為當地的地標性建築。

憲章

憲章的制定

1996年在美國南卡羅萊納州查爾斯頓召開的第四次大會上通過了《新都市主義憲章》(Charter of New Urbanism)

新都市主義憲章全文

新都市主義大會認為城市中央的衰落、沒有地方感的無序蔓延的廣泛傳播、種族和收入不斷增長的差距、環境惡化、農田和野生生態的喪失以及對社會業已形成的傳統的侵蝕成為社區建設所面臨的一個相互聯繫的挑戰。

我們主張恢復都市地區中的現有城市中心和市鎮,重新配置無序蔓延的郊區成為具有真正社區和多樣化的城區,保護自然環境,以及保護我們已有的傳統遺產。

我們認識到僅僅有物質環境方案還解決不了社會和經濟問題,但是沒有一個緊密和相互支持的物質結構,經濟活力、社區穩定和環境健康也無法維持。

我們提倡重新構築我們的公共政策和發展實踐來支持以下原則:社區應該在使用和人口上多樣化;社區設計應該為步行和公共運輸以及汽車服務;城市和城鎮應該由物質環境明確的完全開放的公共空間和社區機構構成;城市地方應該通過適應地方歷史、氣候、生態和建築實踐的建築和景觀設計來形成。

我們代表了一個具有廣泛基礎的市民群體,由政府和私人部門的領袖、社區積極分子,以及各種的專業人士組成。我們致力於通過有市民廣泛參加的規劃和設計來重新建立建築藝術和社區形成的聯繫。

我們願意為了重新奪回我們的家、街區、街道、公園、社區、市區、市鎮、城市、地區和環境而努力。

我們主張通過以下原則來指導公共政策、開發實踐、城市規劃和設計。

大都市、城市和城鎮

(1)大都市地區是由地形、流域、岸線、農田、地區公園和河流盆地為地理邊界而確定的許多地方組成。

(2)大都市地區是當代世界的一個基本經濟單元。政府合作、公共政策、物質規劃和經濟戰略必須反映這個新的現實。

(3)大都市與其內地和自然景現有一個必然的和脆弱的聯繫,這種聯繫是環境、經濟和文化上的。耕地和自然對大都市就像花園對它的住宅一樣重要。

(4)開發模式不應該模糊或徹底破壞大都市的邊界。在現有城市地區內填空式的發展,以及重新開墾邊緣和被拋棄的地區可保護環境資源、經濟投資和社會網路。大都市地區應該發展某些戰略來鼓勵這樣的填空式開發,而不是向邊緣擴張。

(5)只要適當,朝向城市邊緣的新開發應該以社區和城區的方式組織,並與現有城市形式形成一個整體。非連續性的開發應按照城鎮和村莊的方式組織,有他們自己的城市邊緣,並規劃達到工作和住宅平衡,而不是一個臥室型的郊區。

(6)城市和城鎮的開發和再開發應該尊重歷史形成的模式、常規和邊界。

(7)城市和城鎮應該帶來儘量多的公共和私人使用,以支持地區經濟並授急於所有收入的人群。經濟住宅應該在地區範圍內廣泛分配,來適應工作機會和避免貧窮的集中。

(8)地區的物質規劃應該被眾多的交通選擇所支持。公共運輸、步行和腳踏車系統應該在全區域範圍最大限度地暢通,以減少對汽車的依賴。

(9)收入和資源應該在區域內的城市和中心之間共同分配,以避免對稅收的惡性競爭,並促進交通、休閒娛樂、公共服務、住房和社區機構的理性的協調。

社區、城區和條形走廊

(1)社區、城區和條形走廊是大都市開發和再開發的基本元素。他們形成了可確認的地區來鼓勵市民對其維護和發展擔負責任。

(2)社區應該是緊湊的、步行友善和混合使用的。城區總體上強調一個特別的使用,如果可能應遵循社區設計的原則。走廊是地區內社區和城區的連線體,他們包括大道、鐵路、河流和公園大道。

(3)日常生活的許多活動應該發生在步行距離內,使不能駕駛的人群特別是老年人和未成年人有獨立性。相互連線的街道網路應該設計為鼓勵步行,減少機動車的出行次數和距離,節約能源。

(4)在社區內,廣泛的住宅類型和價格層次可以使年齡、種族和收入多樣化的人群每天交流,加強個人和市民的聯繫,這對一個真正的社區很重要。

(5)在合理規劃和協調的前提下,公共運輸走廊可以幫助組織大都市的結構和復甦城市中心。相反,高速公路走廊不應該從現有城市中心轉移出投資。

(6)適當的建築密度和土地使用應該在公共運輸站點的步行距離內,使得公共運輸成為機動車的一個可行替代物。

(7)集中的市政、機構和商業活動應該置身於社區和城區內,不是在遙遠的單一用途的建築綜合體內與世隔絕。學校的規模和位置應在孩童可以步行或使用腳踏車的範圍。

(8)通過明確的城市設計法規作為可以預見發展變化的指南,社區、城區和走廊的經濟健康與和諧發展可以得到改進。

(9)一系列的公園、從小塊綠地和村莊綠化帶到球場和社區花園,應該分布於全社區內。受保護地和開敞土地套用於確定和連線不同的社區和城區。

街區,街道和建築

(1)所有城市建築和景觀設計的最基本任務是在物質上定義街道和公共空間,多種用途的地方。

(2)單獨的建築項目應該完美地與它的周圍相連線,這比獨特風格更重要。

(3)城市地方的復甦依賴於安全保衛。街道和建築的設計應加強安全的環境,能犧牲開放性和方便使用性。作為但不

(4)在當代的大都市,開發必須要充分地適應機動車交通。它只能以尊重步行和公共空間形態的方式完成。

(5)街道和廣場應該對步行者安全、舒適和有吸引力。合理的布局鼓勵步行並使鄰居相識和保衛他們的社區。

(6)建築和景觀設計應植根於當地的氣候、地形、歷史和建築實踐。

(7)市政建築和公共集散地要求重要的地點以加強社區標誌和民主文化。他們應得到與眾不同的形式,因為它們對形成城市網路的作用與其他建築和地點不同。

(8)所有建築應該提供給它的居住者以清晰的地點、氣候和時間感。 自然方式的採暖通風比機械系統有更高的資源效率。

(9)歷史建築、城區和景觀的保護和更新兵保持城市社會的連續和演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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