攬權自重

攬權自重

指為了增大影響力、提升威望而兼領多種使職,霸占多個職位,從而提升自身的政治地位,增加自己在權利鬥爭中的籌碼。

示例

茹法亮,南朝齊權臣。吳興武康(今浙江德清西)人。出身小吏,歷齋乾、扶持等賤職。曾出家為道士。宋齊間,數任典簽帥, 攬權自重,勢傾內外。齊武帝時,為中書通事舍人,與呂文度等相羽翼,權勢遠過公卿。

——《南史卷七十七·列傳第六十七》

唐玄宗末年,隨翰林院與樞密院權力上升,三省宰相權力日益下降,唐中央為提高行政效率,設定許多差遣使職分別負責一方面的政務。中書門下逐漸喪失決策權後,宰相為 攬權自重,大多兼領一種或多種使職,成為行政長官。尚書六部的行政權多被侵奪,處於閒散的地位。唐前期那種中書草詔、門下封駁(決策權)、尚書執行(行政權)的三省制度,逐漸解體。為翰林院、樞密院草詔決策所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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