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堵問責制

擁堵問責制,是關於交通管理方案的責任制,率先由武漢市交通部門提出。2010年2月19日,武漢交管局局長提出對交通大隊實行“擁堵問責制”。因交通大隊疏於職守而發生長時間擁堵的,將實行責任倒查,大隊值班領導要負主要責任。

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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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交通大隊疏於職守而發生長時間擁堵的,將實行責任倒查,大隊值班領導要負主要責任。2010年2月19日,在武漢市公安局召開的緊急會議上,交管局局長唐昌文提出對交通大隊實行“擁堵問責制”。

春節長假結束至元宵節,預計有上百萬人返回武漢,且與持續的拜年活動疊加,武漢交通流量可能出現井噴。2月19日,武漢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鬍緒鵾緊急召集會議,研究對策。

會上,交管局局長唐昌文提出實行“擁堵問責制”等多條措施。

內容

武漢市三千交警特別是各交通大隊值班領導必須深入路面,對轄區易堵道路進行包段管理,落實到具體領導、具體民警。一旦發生堵情,要立即有民警處置、有領導指揮管理。對因疏於職守而發生長時間擁堵的,將實行倒查制及問責制,值班領導要負主要責任。

依法加大對各類交通違法行為的整治力度,重點打擊和嚴處以下4類交通違法行為:偽造變造車牌的,酒後駕駛的,隨意變道的,發生輕微物損交通事故後不立即撤離現場而造成交通堵塞的。

突出舉措

增派由22個車組、132名民警組成的排堵保暢督導應急小分隊,進駐武漢市易堵道路、火車站、長途客運站周邊,及時加強疏導。

繼續從武漢市公安局抽調巡邏民警、機關民警、公安分局民警擔任“藍帽交警”,充實路面疏堵保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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