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掛貨物列車

摘掛貨物列車

摘掛貨物列車(pick-up goods train)是指在區段站或編組站編組,在區段內運行,在中間站進行摘掛車輛作業的貨物列車。裝載貨物在中間站上整車裝卸。

簡介

摘掛貨物列車(pick-up goods train)是指在區段站或編組站編組,在區段內運行,在中間站進行摘掛車輛作業的貨物列車。裝載貨物在中間站上整車裝卸 。

程式

1、準備作業 ;

2、摘掛作業;

3、摘掛確報。

項目

1、作業聯繫;

2、作業準備;

3、動車準備;

4、指揮運行;

5、作業檢查;

6、摘掛車輛;

7、出站(跟蹤)調車;

8、作業後處理;

9、作業報告。

內容

(1)抄收確報

(2)聯繫取送

(3)計畫傳達

(4)核對現車

(5)排風摘管

(6)準備進路

(7)要道還道

(8)指揮牽出

(9)指揮推進

(10)返岔要求

(11)檢查線路

(12)確認通風

(13)摘車防溜

(14)掛車防溜

(15)連掛車輛

(16)請求出站

(17)填發通知書

(18)出站(跟蹤)調車

(19)開通區間

(20)道岔恢復定位

(21)調車結束報告

(22)向列車調度報告

技術要求

1、按計畫核對現車,並檢查車輛狀態 。

2、按規定排風摘管。

3、按規定準備進路,確認進路開通正確。

4、電氣集中的車站,調車進路必須一次排出;設備不允許時,由遠而近依次排列進路。

5、認真執行要道還道制度

6、中轉信號人員,位置適當,正確及時一致地中轉信號

7、當車輛越過聯動道岔需返岔時,調車人員應向扳道長(員)顯示過岔的好了信號。

8、進入專用線道岔或裝卸地點前應一度停車,親自或派人檢查線路、道岔、停留車等後,方準進入。

9、按規定連結制動軟管。使用簡易緊急制動閥時,確認通風良好。

10、摘車時,應在車輛停妥後,按規定做好防溜措施再提鉤。

11、掛車時,掛妥後,再撤除防溜措施。

12、連掛車輛正確,及時顯示十、五、三車距離信號(單機除外)並聽取司機鳴笛回示,沒有回示立即顯示停車信號。

13、連續連掛時,可不停車連掛,要確認連掛狀態,車組間距超過10車時,應頓鉤或試拉。末端車輛距警沖標較近時,應採取安全措施。

14、摘掛列車掛妥後,應進行試拉。

15、作業完了後,應及時將道岔恢復定位,並向車站值班員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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