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舉學事司

提學官名。 金有提舉學校官。 雍正四年(1726),各省督學道皆改提督學院,長官稱提督學政,簡稱學政。

提舉學事司
宋官署名。見“提學”。

提學
官名。宋徽宗崇寧二年(1103),各路置提舉學事司,簡稱提學,掌一路州縣教育行政,宣和三年(1121)廢。金有提舉學校官。元各行省置儒學提舉司,掌諸路府州縣學校祭祀、教養、錢糧等事,並考校進呈文字。明初置儒學提舉司,英宗正統元年(1436)置提督學校官,兩京以御史,十三布政司以按察使、副使、僉事充任,稱進督學道。清初沿明制,各省置督學道,惟直隸與江南、江北派督學御史,稱學院。雍正四年(1726),各省督學道皆改提督學院,長官稱提督學政,簡稱學政。光緒三十一年(1905),罷科舉,興學校,改為提學使,辛亥革命後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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