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舉

提舉

宋 樞密院編修敕令所有提舉,宰相兼;同提舉,執政兼。此外,有提舉常平倉、提舉茶鹽、提舉水利等官。 元 明 沿其制。 清 亦有提舉之職,如文淵閣設提舉閣事,以內務府大臣充任。 宋 辛棄疾 有《鷓鴣天·和張子志提舉》詞。《明史·太祖紀一》:“置儒學提舉司,以 宋濂 為提舉。” 清 袁枚 《隨園隨筆·官職上》:“ 唐 樞密使亦宦官也, 五代 郭崇韜 、 安重誨 領之,遂改為宰相之要任。大抵古小而今大者,尚書侍郎也;古大而今小者,檢校提舉也。”參閱《文獻通考·職官十五》、《清文獻通考·職官四》。

基本信息

提而舉之

《陳書·徐陵傳》:“ 陵 以 梁 末以來,選授多失其所,於是提舉綱維,綜覈名實。”

提拔薦舉

唐 白居易 《姚侍御見過戲贈》詩:“東台御史多提舉,莫按金章系布裘。”

掌管

宋 蘇軾 《上神宗皇帝書》:“臣頃在 陝西 ,見刺義勇提舉諸縣。” 清 葉廷琯 《吹網錄·石林公曆官年月》:“以龍圖閣學知 汝州 ,尋免,提舉 洞霄 。” 范文瀾 蔡美彪 等《中國通史》第四編第一章第四節:“ 蔡京 入相,依仿三司條例司舊例,設定‘講議司’制定法令制度,由他親自提舉。”

提舉·官名

原意是“管理”。宋代以後設主管專門事務的職官,即以“提舉”命名。有“提舉常平”、“提舉市舶”、“提舉學事”(宋)、“醫學提舉”(元)、“寶鈔提舉”(元、明)、“鹽課提舉”(元、明、清)等官號,其官署稱“司”。宋代另有“提舉宮觀”之名,為安置老病無能的大臣及高級冗官閒員而設,坐食俸祿而不管事,稱為“祠祿之官”。

劉伯溫為官元朝時,曾出任浙江提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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