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墓

語出:《梁書·呂僧珍傳》:“ 僧珍 去家久,表求拜墓。”《元典章·吏部五·奔喪遷葬假限》:“除省親、拜墓、婚姻之事近後定奪外,據祖父母、父母喪亡並遷葬者,即係人子大事,合依舊例給假並除馬程。”

拜墓
拼音:
解釋:1.拜掃墳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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