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台灣兩岸法律大解析

投資台灣兩岸法律大解析

《投資台灣兩岸法律大解析》是2009年08月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吳學媛。本書從陸資的具體定義著手,詳細分析了目前台灣官方對於陸資赴台投資的態度,以及最新的政策與法規,同時詳細收錄了台灣針對陸資來台發布的各種法律法規。

基本信息

內容簡介

《投資台灣兩岸法律大解析》內容由“認識篇”“大陸法律篇”和“台灣法律篇”三個部分組成。與同類書籍相比較,《投資台灣兩岸法律大解析》具有三大特點:一、是目前大陸第一本完整收錄台灣相關法律的書籍。二、其中收錄的相關法律是最新的。三、所收錄的台灣配套法律是國內相關圖書中最全的。因此,《投資台灣兩岸法律大解析》堪稱投資台灣的“全攻略”!

圖書目錄

第一部分 認識篇

第1章 “陸資”的定義與陸資來台的立法

陸資的定義

陸資來台之立法

第2章 大陸投資台灣的現狀

第3章 台灣對陸資的吸引力

投資台灣不動產的限制與展望

投資台灣股市的限制與展望

第二部分 大陸法律篇

第4章 中國大陸企業境外投資法規解讀與分析

大陸企業到台灣投資項目需經商務部審批核准

大陸企業在台灣投資的項目如具一定政治性,則投資項目需符合兩岸經濟發展特點和需要

大陸企業到台灣投資需符合一定資格與申請程式

大陸企業到台灣投資的項目審批未過,可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大陸政府可隨時停止投資台灣項目的情況

大陸政府不予核准大陸企業投資台灣的項目

大陸企業在台灣投資項目若要轉讓或終止,需經商務部核准

大陸企業在台灣投資項目需遵守大陸政府之境外投資行為規範

大陸企業在台灣投資項目核准後的權利義務

大陸企業投資台灣的項目企業進行再投資需經過備案

大陸企業申請投資台灣違反法律規定的罰則

大陸規定兩岸直航船舶需擁有“兩證”

大陸免除台灣船公司在海峽兩岸海上直航之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

組織台灣觀光團的大陸旅行社需在銀行存入品質保證金

組織台灣觀光團的大陸旅行社在台旅行之禁忌行程與違法行為

大陸旅行社選擇的台灣接待旅遊企業應具合法資格和接待服務能力

關於大陸企業赴台灣地區投資項目管理有關規定的通知

關於大陸企業赴台灣地區投資或設立非企業法人有關事項的通知

第三部分 台灣法律篇

第5章 台灣規範陸資配套法規的認識、分析與建議

第6章 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7章 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條文

第8章 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在台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許可辦法條文

第9章 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實施細則

第10章 大陸地區投資人來台從事證券投資及期貨交易管理辦法總說明

第11章 大陸地區投資人來台從事證券投資及期貨交易管理辦法

第12章 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

第13章 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台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

第14章 邀請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台從事活動須知

第15章 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之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台服務許可辦法

第16章 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從事商務活動許可辦法

第17章 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

第18章 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

第19章 境外航運中心設定作業辦法

第20章 大陸地區物品勞務服務在台灣地區從事廣告活動管理辦法

第21章 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

第22章 大陸地區產業技術引進許可辦法

第23章 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民用航空運輸業間接聯運許可辦法

第24章 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許可辦法

第25章 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保險業務往來許可辦法

第26章 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證券及期貨業務往來許可辦法

第27章 大陸地區出版品、電影片、錄像節目、廣播電視節目進入台灣地區,或在台灣地區發行銷售、製作、播映、展覽觀摩許可辦法

第28章 大陸地區古物運入台灣地區公開陳列展覽許可辦法

第29章 大陸地區發行之幣券進出入台灣地區限額規定

第30章 大陸地區發行之貨幣進出入台灣地區應遵行事項辦法

第31章 人民幣非法交易案件移交海關處理作業要點

第32章 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

第33章 試辦金門馬祖與大陸地區通航實施辦法

第34章 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申請專利及商標註冊作業要點

第35章 在台公司大陸地區股東股權行使條例

第36章 台灣地區金融機構辦理大陸地區匯款作業準則

第37章 台灣地區銀行辦理大陸地區進出口外匯業務作業準則

第38章 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

附錄

附屬檔案1 大陸企業投資境外證書

附屬檔案2 境外投資申請表樣式

附屬檔案3 境外併購事項前期報告表

附屬檔案4 境外中資企業境外投資備案表樣式

……

作者簡介

吳學媛,1982年出生於台北,台灣大學法律系法學學士,北京大學民商法碩士,北京大學國際關係學院博士生。2008年,大陸首次對台灣開放律師司法考試,這是號稱中國最難的司法考試,總共高達37萬人報考,其中包括來自台灣擁有顯赫學歷和法律經歷的大學法研所所長、資深名律師、前法官、前立委等800多人。共有37個台灣人被錄取,錄取率是萬分之一,而其中最年輕的是年僅26歲的吳學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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