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下戶

投下戶通常可分為三類,草原兀魯思封戶、五戶絲食邑戶、投下私屬戶。

分類

投下戶大致可分為三類,即草原兀魯思封戶、五戶絲邑戶、投下私屬戶。

明細

(一)草原兀魯思封戶這類投下戶,指成吉思汗時期分封給諸子諸弟的封戶。他們是按著千戶、百戶、十戶組織編制的,對千戶那顏有嚴格的隸屬關係。他們擁有自己的牲畜和生產工具,他們繳納的賦稅稱作“忽卜綽兒”(qubcur),其稅額大體上百者取一或三十取一(羊馬抽分)。此外,他們還要承擔兵役、站役等“差發身役”。
(二)五戶絲食邑戶
這類投下戶,主要指窩闊台丙申分封及憲宗、世祖、成宗、仁宗、泰定諸朝在漢地進行分封的戶口。在元代文獻中出現的“皇帝民戶”、“大數目戶”、“大官數目戶”等,是指國家戶籍;而“投下戶”、“位下戶”則專指投下戶計,二者涇渭分明,截然有別。五戶絲食邑戶的賦役,大體上分投下賦和國賦兩種。投下賦即五戶二斤的絲料,國賦包括二戶絲和稅糧、包銀等,其稅目、稅額又較投下賦為多。他們類似契丹投下軍州的二稅戶。但元代五戶絲食邑戶多半來自皇帝自上而下的封授,除由投下領主派遣達魯花赤和通過官府轉交五戶絲外,他們主要是與朝廷設定的官府發生統治與被統治關係。
(三)投下私屬戶
這類投下戶,指諸王投下的通過擄獲、分封、招收、影占等手段占有的人戶。他們被稱作“怯憐口”,即蒙古語ger-ünkoüd(意為家中兒郎)的音譯。鄭麟趾《高麗史》卷一二三《印侯傳》說:“怯憐口,華言私屬人也。”所以,我們稱這類人戶為投下私屬戶。投下私屬戶是朝廷“大數目”以外的人戶,屬投下戶籍。朝廷對這類人戶也要進行管理。至元八年(1271)《戶口條畫》規定,諸王公主駙馬的投下私屬“諸色人戶”,無論“附籍漏籍”,必須是“官司明文分撥隸屬各位下戶數,曾經查對,不納系官差發,別無更改者”才被朝廷承認是合法的。但有元一代,諸王投下擅自招收各種漏籍、析居等人戶作為私屬戶的現象經常發生,官方雖三令五申,但收效甚微。
投下私屬戶大致包括“匠人、打捕戶、鷹房子、金銀銅鐵冶戶”①。他們主要承擔投下領主的賦役義務,不納系官差發,專為領主服役。投下有各自的怯憐總管府或提舉司,管理投下私屬戶。
投下私屬戶,同其他戶計一樣,多從職業上進行分工。它分為投下工匠、投下打捕鷹房戶、投下斡脫戶、投下種田戶、怯薛校尉諸名色。但因賦役名色及其與領主的親疏,各種投下專業私屬戶計的政治經濟待遇也表現出多樣性。

出處

①《元典章》卷二五《戶部》十一《差發·投下戶絲銀驗貧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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