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銷團

承銷團

承銷團是指:對於一次發行量特別大的證券,例如國債或者大宗股票發行,一家承銷機構往往不願意單獨承擔發行風險,這時就會組織一個承銷團,由多家機構共同擔任承銷人,這樣每一家承銷機構單獨承擔的風險就減少了。國務院1993年4月發布的《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規定:"擬公開發行股票的面額超過人民幣3000萬元或者預期銷售金額超過人民幣5000 萬元的,應當由承銷團承銷。主承銷商由發行人按照公平競爭的原則,通過竟標或者協商的方式確定。"

組成

承銷團承銷團

承銷團至少由兩個以上的承銷商組成,至於究竟需要幾家承銷商組成承銷團,要取決於證券發行規模、發行地區。

在承銷團中起主要作用的承銷商是主承銷商。主承銷商是代表承銷團與發行者簽訂承銷契約的實力雄厚的大證券公司,一般由競標或協商的方式確定,其任務主要是負責組建承銷團,代表承銷團與發行者簽訂承銷協定等檔案,決定承銷團成員的承銷份額等。承銷團的成員確定後,主承銷商應負責與其他承銷商簽訂分銷協定,明確承銷團各個成員的權利和義務,包括各成員推銷證券的數量和獲得的報酬;承銷團及其契約的終止期限等。

特點

證券承銷組成承銷團有很多優點,主要是能夠滿足數額較大,或者數額特大的證券發行的需要,可以分散承銷風險,提高證券發行速度等。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