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明

房產證明

房產證明是房屋產權證的簡稱,房屋產權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業主辦理房產證首先需要開發商確權。即開發商在商品房竣工驗收合格後,30天內必須辦理確權登記手續。購房者必須在房地產開發企業已經辦理初始登記並領取房地產權屬證明書(俗稱大產權)的基礎上,才能申請辦理所購房屋的轉移登記,領取房地產權證。只要是新建的商品房,無論其是否出讓,產權最後如何分配,在初始登記時,登記機關均是直接將全部產權登記在開發經營企業名下的。

房產證明

房產證明是房屋產權證的簡稱,房屋產權證包括《

房屋所有權證》和《

土地使用權證》。業主辦理房產證首先需要開發商確權。即開發商在商品房竣工驗收合格後,30天內必須辦理確權登記手續。購房者必須在

房地產開發企業已經辦理初始登記並領取房地產權屬證明書(俗稱大產權)的基礎上,才能申請辦理所購房屋的轉移登記,領取房地產權證。只要是新建的商品房,無論其是否出讓,產權最後如何分配,在初始登記時,登記機關均是直接將全部產權登記在開發經營企業名下的。

房產定義

所謂房產,是指有屋面和維護結構(有牆或兩邊有柱),能夠遮風避雨,可供人們在其中生產、學習、工作、娛樂、居住或貯藏物資的場所。(出處:2009年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輔導教材《稅法》第九章第一節)

房產證抵押貸款

貸款人及所抵押房屋所要具備的條件:

貸款人所具備的條件:

首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在貸款到期日時的實際年齡一般不超過65周歲;其次,有北京市常住戶口,有固定的住所;有正當職業和穩定的收入來源,具備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第三,願意並能夠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房產抵押;第四,房產共有人認可其有關借款及擔保行為,並願意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所抵押房產的條件:

房屋的產權要明晰,符合國家規定的上市交易的條件,可進入房地產市場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房齡(從房屋竣工日起計算)+貸款年限不超過40年;所抵押房屋未列入當地城市改造拆遷規劃,並有房產部門、土地管理部門核發的房產證和土地證;抵押物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或他人。以他人所有的房產做抵押的,抵押人必須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產作為抵押申請貸款的書面承諾,並要求抵押人及其配偶或其他房產共有權人簽字。

借款人需提交的材料:

借款人需提供的材料有:身份證、戶口本;個人收入證明(加蓋單位公章);所在單位營業執照複印件(加蓋公章);結婚證;借款人配偶身份證、戶口簿;房屋所有權證、原購房協定正本和複印件;房屋所有人及共有權人同意抵押的公證書及貸款用途證明。房屋類型不同需要準備不同的材料,具體如下:

一、現房抵押

(1)房地產抵押契約(夫妻雙方到場簽字);

(2)房屋所有權證;

(3)土地使用權證複印件(驗原件);

(4)有資質的評估機構出具的《房產評估報告》;

(5)銀行借款契約;

(6)夫妻關係證明及雙方身份證複印件(驗原件),獨身的由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出具證明。

二、期房抵押

(1)購房預售契約;

(2)與銀行簽訂購房借款契約 ;

(3)購房預交款收據複印件(驗原件);

(4)夫妻結婚證複印件(驗原件),獨身的由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 出具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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