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金牛區審計局

(三)成都市金牛區審計局財政企業審計科。 (四)成都市金牛區審計局行政社會事業審計科。 (八)成都市金牛區審計局拆遷資金審計科。

簡介

根據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金牛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成委辦〔2010〕31號)和區委辦、區政府辦《關於貫徹實施〈金牛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意見》(金牛委辦發〔2010〕78號)精神,設立成都市金牛區審計局(以下簡稱區審計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取消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審計機關審計監督對象以外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的職責。
(二)加強的職責。加強對經濟責任、關係國計民生的資源能源、環境保護和社會保障資金、區屬國有資產、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的審計職責。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責調整,成都市金牛區審計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成都市金牛區審計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全區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制定年度審計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對全區重大投資項目、重大突發性公共事項、重要專項資金及國家、省、市、區重大政策措施執行情況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負責對直接審計、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二)成都市金牛區審計局負責對區級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維護國家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三)成都市金牛區審計局負責向區政府提出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常委會提出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發現問題的糾正和處理結果報告;負責向區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負責向街道、區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
(四)成都市金牛區審計局負責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作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建議:
1.區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區級各部門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
2.街道辦事處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區級財政轉移支付資金。
3.使用區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
4.區政府投資和以區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
5.區屬國有企業、區屬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
6.區政府部門以及其他單位受區政府及其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7.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在我區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8.使用區級財政資金、區屬國有企業自籌資金以及其他依法屬於審計監督資金的拆遷項目的預算和決算。
9.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應由區審計局審計的其他事項。
(五)成都市金牛區審計局負責對局級領導幹部及依法屬於區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
(六)成都市金牛區審計局組織對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或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區級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成都市金牛區審計局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區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成都市金牛區審計局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成都市金牛區審計局接受市審計局對審計機關業務的領導、指導和監督,完成市審計局組織的實施特定項目的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十)成都市金牛區審計局組織開展審計領域的交流與合作,推廣信息技術在審計領域的套用。
(十一)成都市金牛區審計局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成都市金牛區審計局設8個內設機構:
(一)成都市金牛區審計局辦公室(掛紀檢監察科牌子)。負責工作目標、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財務、後勤、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承辦機關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承辦本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日常工作;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
(二)成都市金牛區審計局法制科(掛計畫信息科牌子)。貫徹執行有關審計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審計準則和指南等;擬訂全區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及年度審計計畫;審理有關審計業務事項;負責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有關審計業務文書的審核工作;監督審計行政執法、審計業務質量和審計決定的執行;承擔局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承擔市審計局對本區審計機關業務工作的綜合考核工作;組織對社會審計機構出具的屬於審計機關審計監督對象的相關審計報告的核查工作;負責審計業務統計工作;組織實施“金審工程”,負責審計信息化建設、網路建設、信息發布、計算機維護管理和網路安全管理。
(三)成都市金牛區審計局財政企業審計科。負責審計區級預算執行、其他財政收支及稅收征管、區金庫辦理區級預算資金的收納撥付情況,牽頭起草區級預算執行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審計工作報告及審計發現問題的糾正和處理結果報告;負責審計街道辦事處預算執行、決算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負責審計區屬國有企業、區屬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組織對其他國有及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企業的審計監督;依照法律、法規規定或區政府要求對其他企業進行審計監督;負責牽頭上級審計機關授權的金融審計監督事項;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四)成都市金牛區審計局行政社會事業審計科。負責審計區級人大機關、政協機關、法院機關、檢察院機關、政黨組織、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負責審計區政府有關部門及所屬單位的財務收支;負責審計區政府有關部門管理和其他單位受區政府或區政府有關部門委託管理的教科文衛專項資金、農業專項資金、資源能源和生態環境保護資金、扶貧開發資金、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負責審計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在我區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和項目執行情況;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五)成都市金牛區審計局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科。負責審計區政府投資和以區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和決算;負責審計區內重大工程項目資金的籌集、使用情況;參與監督區政府投資和以區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建設程式、區政府採購及招標的執行情況;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六)成都市金牛區審計局經濟責任審計科。負責對局級領導幹部和依法屬於審計機關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承辦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的有關事務。
(七)成都市金牛區審計局內審指導科。擬訂全區內部審計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各街道、區級各部門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指導、監督各街道、區級各部門內部審計人員依法開展內部審計工作;組織內部審計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指導、監督街道對社區及集體經濟合作組織負責人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八)成都市金牛區審計局拆遷資金審計科。負責審計由區財政資金、國有公司自籌資金及其他依法屬於審計監督資金組成的拆遷項目的預算和決算;負責審計拆遷經費的籌集、管理、使用情況;參與征地拆遷、舊城改造等項目中涉及的拆遷補賠償標準和賠付方案的指導、監督;參與有關拆遷事項的調查。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成都市金牛區審計局機關配備行政編制1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總審計師(副局級)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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