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元縣民政局

慶元縣民政局是慶元縣人民政府管理有關社會行政事務的職能部門,單位地址:橫城南路。

機構簡介

慶元縣民政局是慶元縣人民政府管理有關社會行政事務的職能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制訂全縣民政事業的發展規劃、工作計畫和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縣社團的登記和監督管理工作。
(三)負責全縣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和監督管理工作。
(四)主管全縣擁軍優屬、優待撫恤和烈士褒揚工作;負責縣雙擁辦公室的日常工作;主管革命烈士陵園管理工作。
(五)負責復員、退伍軍人和軍隊離退休於部、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等接收安置管理工作。
(六)組織全縣救災工作,調查、掌握、核查、上報災情;接收、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接收救災捐贈;指導災區進行災民生活救濟和開展生產自救。
(七)負責全縣城鄉社會救濟及五保供養工作;組織實施全縣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八)負責全縣革命老區建設工作。
(九)負責城鄉基層政權建設和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工作;指導社區服務管理工作,推進社區建設。
(十)負責全縣地名管理工作,貫徹地名管理法規、政策,規範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負責全縣標準地名資料的審查報批;負責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調查和調處行政區域邊界爭議。
(十一)組織實施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負責社會福利事業單位的管理,承擔老年人、孤兒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護的行政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流浪乞討人員的收容遣送管理工作。
(十三)主管婚姻集中登記管理工作。
(十四)主管殯葬管理工作。
(十五)負責收養登記工作。
(十六)負責全縣老齡事業發展工作。
(十七)負責新安江移民遺留問題處理工作。
(十八)負責全縣各類社會福利企業的管理和殘疾職工的權益保障,會同有關部門制訂落實社會福利企業的扶持保護政策。
(十九)負責福利彩票發行和縣本級福利資金的管理工作。
(二十)負責民政事業計畫財務和統計工作,指導、監督民政事業費的使用管理。
(二十一)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事項目

(一) 社會團體年檢
(二) 福利企業創辦、變更、換證、年檢、年審、取消(審核)----取消
(三) 福利企業創辦、變更、換證、年檢、年審、取消(審核)----年檢、年審
(四) 福利企業創辦、變更、換證、年檢、年審、取消(審核)----換證
(五) 福利企業創辦、變更、換證、年檢、年審、取消(審核)----變更
(六) 福利企業創辦、變更、換證、年檢、年審、取消(審核)----創辦
(七) 建經營性公墓(備案)
(八) 民辦非企業單位成立、變更、註銷登記(核准)----註銷登記
(九) 民辦非企業單位成立、變更、註銷登記(核准)----變更登記
(十) 民辦非企業單位成立、變更、註銷登記(核准)----成立登記
(十一) 創辦社會福利機構(審批)
(十二) 社會團體及其分支機構、代表機構成立、變更、註銷登記(審批)----註銷登記
(十三) 社會團體及其分支機構、代表機構成立、變更、註銷登記(審批)----變更登記
(十四) 社會團體及其分支機構、代表機構成立、變更、註銷登記(審批)----審批登記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政務工作;協調各股室和直屬單位工作;負責綜合調研工作;負責草擬有關民政行政管理的規範性檔案;制訂全縣民政工作年度計畫;負責文秘、信息、宣傳、督查、檔案、信訪、保密、保衛、辦公自動化、後勤保障等工作;指導、監督全縣民政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計畫的編制和執行情況的檢查、監督;負責預算內民政事業經費的使用、管理、監督;負責全縣民政業務綜合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控購物資和會計事務的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民政系統財務、統計業務的指導、培訓工作;負責新安江移民遺留問題處理工作。

社會救濟福利科

負責全縣抗災救災工作;核查、上報災情;負責救災款物的申請、接收、管理、分配並檢查、監督使用;指導災區開展生產自救;統籌管理全縣社會救濟工作;組織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負責農村五保供養和城鄉社會困難戶及特殊對象的救濟和補助工作;指導農村敬老院工作及制訂全縣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指導社會福利事業單位的管理工作;承擔老年人、孤兒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護的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性社會福利募捐義演、義賣、義診等活動的申報工作;組織社會福利彩票的銷售和福利資金的監督管理;負責流浪乞討人員的收容遣送;組織協調老齡工作;負責全縣福利企業管理及福利企業殘疾職工的權益保障工作。

優撫安置科

組織、協調擁軍優屬工作,負責優撫對象的優待、撫恤、補助,以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參戰民兵和民工的傷亡撫恤工作;負責國家優撫法規政策的組織實施;負責傷殘等級、烈士稱號的審核上報工作;負責優撫事業單位和烈士紀念建築物的管理工作;承擔縣雙擁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軍隊(含武警)離退休幹部、復員幹部、退役和轉業士官、退休志願兵(士官)、退伍義務兵、特等一等傷殘軍人、服役期間患精神病的義務兵、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員、職工接收安置工作;負責軍隊離退休於部、退休志願兵(士官)的建房工作和於休所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軍地兩用人才培訓、使用工作;承擔縣退伍軍人和軍隊離休退休幹部安置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基層政權建設和社會事務科

調查研究加強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指導村(居)民委員會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推動村(居)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培訓村(居)委會主任;指導社區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收養登記工作;指導婚姻介紹機構的工作;負責管理婚姻證件及婚姻登記、核查、違法處理工作;參與保護合法婚姻和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工作;倡導文明婚俗;負責收養登記工作;主管殯葬管理工作,擬定殯葬發展規劃,推行殯葬改革。負責全縣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和年檢工作;負責起草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管理的規範性檔案;負責設在本縣的全省性社團及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備案和監督管理;負責監督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活動,查處社團組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查處非法民間組織;協調業務主管部門加強社團管理;承擔縣民間組織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鎮(鄉)、村的設立、撤銷、更名、駐地遷移及界線變更的審核上報工作;負責行政區域邊界爭議的調查和調處工作;承擔縣革命老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革命老區建設工作的調查研究和組織協調。負責革命老區建設補助項目的申報和落實。

單位地址

橫城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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