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新覺羅·載振

愛新覺羅·載振

載振(1876年-1947年),字育周,滿洲鑲藍旗人。生於北京,奕劻長子,乾隆帝五世孫。晚清時歷封鎮國公、貝子頭銜。1902年曾代表清朝廷赴英參加英國國王愛德華七世加冕典禮。1903年赴日本考察第五屆勸業博覽會。回國後積極參與新政,奏請成立商部,任尚書。1906年,清政府機構改革,成立農工商部,任大臣。1907年,因妓女楊翠喜案,被迫辭職。1911年,任弼德院顧問大臣。辛亥革命後一度躲避天津,後返回北京。1924年因溥儀被驅趕出宮,恐禍及自己,遷入天津英租界,從事工商投資活動,遠離政治。1947年病逝於天津。

生平

光緒十五年(1889年),賞給頭品頂戴。
二十年(1894年),晉封二等鎮國將軍
二十七年(1901年),賞加貝子銜。

愛新覺羅·載振愛新覺羅·載振
二十八年(1902年),任出使英王愛德華七世加冕典禮專使,併到法、比、美、日四國進行訪問。
二十九年(1903年),赴日本考察第五屆勸業博覽會。回國後積極參與新政,奏請成立商部,任尚書。歷任鑲藍旗漢軍都統,御前大臣、管理火器營、正紅旗總族長等職。
三十二年(1906年),頒布立憲,改革官制,改為農工商部尚書。當時,上海信成銀行發行的紙幣,幣面都印有商部尚書載振半身像。
三十三年(1907年),奉旨赴吉林督辦學務,途經天津,因接受直隸道員(另一說為天津南段警察局總辦)段芝貴為賄謀黑龍江巡撫之職花巨金買的歌妓楊翠喜,被御史趙啟霖上疏彈劾,此事轟動京都,經奉旨查辦,以“事出有因,查無實據”而不了之。御史趙啟霖則以謊奏之罪被奪官。奕劻也責令其上疏辭職,載振因此被迫辭職。
宣統元年(1909年),署正白旗副都統,再度奉派赴日。後任蒙古正紅旗副都統。
三年(1911年)任弼德院顧問大臣。辛亥革命後一度躲避天津,後返回北京。
載振載振
民國六年(1917年),父奕劻病死,經黎元洪總統特準,襲慶親王銜,其詞曰:“清宗室慶親王奕劻因病出缺,所遺之爵,本大總統依待遇清皇族條件第一項,以伊長子載振承襲罔替”。
十三年(1924年),因溥儀被驅趕出宮,恐禍及自己,遷入天津英租界,遠離政治,主要靠銀行存款利息和變賣遺產過著不勞而食的奢華生活,曾從事金融商業活動(投資三十萬元參與創辦天津勸業商場)。
三十六年(1947年)12月上旬病情加重,經西醫潘經蓀和中醫孔伯華診治服藥,均未見效;31日,死於天津,終年七十一歲。喪禮由天津“大事全”賃貨鋪魏子文操辦,經曹汝霖朱作舟等人商議,鑒於載振自清帝遜位,歷經北京政府、南京政府、日占時期均未出山,私謚曰“貞”,於是在他的靈牌上寫的是“慶貞親王載振”。

子女

長子溥鍾,生於光緒二十三年,嫡福晉索綽羅氏生,妻為大學士那桐之女,賞頭品頂戴;
次子溥銳,生於光緒二十四年,嫡福晉索綽羅氏生,妻亦為大學士那桐之女,賞頭品頂戴; 
三子溥鈞,妻為鄂爾德特氏,端恭之女,文繡之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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