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陽區水務局

(七)負責本區水土保持工作。 (十二)負責編制水務建設年度建設資金計畫,並組織實施;監督區級水務建設資金的使用。 (十三)負責本區水務科技、對外合作交流和水務信息化工作,組織開展水務行業質量監督工作。

根據《中共惠陽區委、惠陽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惠陽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惠陽委發〔2010〕14號),設立惠陽區水務局,為區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水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我區水行政工作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根據我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組織編制本區水務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本區城市總體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中有關水務規劃的編制工作。
(三)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用水的統籌兼顧和保障。統一管理全區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制定並監督實施水資源中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調度方案,參與審核供水行業有關調價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水資源論證、防洪影響評價制度;發布水資源公報;負責計畫用水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節約用水工作,編制節約用水規劃。
(四)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主管和監督節約用水工作。
(五)按照國家資源與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擬訂水資源保護規劃並實施監督管理;負責水功能區的劃分和飲水區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監測江河水庫的水量、水質,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體的意見。
(六)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負責組織全區水功能區的劃分,審定水域的納污能力;組織編制本區水資源保護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江河、湖泊、水庫水量、水質的監測;指導全區地下水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
(七)負責本區水土保持工作。組織編制全區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實施監督工作。
(八)負責本區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及有關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應訴工作,協調部門之間和鎮街之間的水事糾紛。負責本區水務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水務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務工程建設的監督。
(九)負責水務工程建設項目的技術審查,組織實施國家水務技術質量標準和水務工程的規程、規範;負責組織和協調城鄉建設中涉及水務設施的配套工作。
(十)負責本區河道、湖泊、水庫、堤防(包括河涌、人工水道、人工湖)等水利工程設施的管理,組織、指導水務工程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鎮街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務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
(十一)指導鎮街的水務工作,組織、協調農村水利基本建設和管理。
(十二)負責編制水務建設年度建設資金計畫,並組織實施;監督區級水務建設資金的使用。
(十三)負責本區水務科技、對外合作交流和水務信息化工作,組織開展水務行業質量監督工作。
(十四)組織、協調、監督、指揮本區防汛防旱防風和防低溫雨雪冰凍工作,對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負責本區水旱災情的發布,指導、監督重要江河、水庫抗洪搶險工作;編制區防汛防旱防風和防低溫雨雪冰凍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並統籌水務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十五)指導、協調、管理直屬單位工作。
(十六)承辦區人民政府和惠州市水利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能,區水務局設7個內設機構:辦公室、人事教育股、水政水資源股、計畫財務審計股、工程管理股、工程建設股、機電排灌股。
三、直屬(掛靠)單位
掛靠單位1個:防汛防旱防風指揮部辦公室。
直屬單位11個:水政監察大隊、淡水河淡澳河工程管理所、永良堤圍管理所、平潭堤圍管理所、雞心石水庫管理所、大坑水庫管理所、沙田水庫管理所、機電排灌總站、鎮隆試驗站、物資供應站、水電機械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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