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犯罪

性犯罪

性犯罪是指人在性本能的去試下或在反社會意識的支配下,為滿足性慾而對異性或同性故意採取的性侵犯他人性的權利,妨害、破壞社會秩序和社會人際關係的性交或非性交性行為。​性犯罪是指人在性本能的驅使下或在反社會意識的支配下,為滿足性慾而對異性或同性故意採取的性侵犯他人性的權利,妨害、破壞社會秩序和社會人際關係的性交或非性交性行為。所有對他人肉體和精神造成傷害的行為都是違法的,應受到懲罰,在這裡特指如性騷擾、強姦或其他違背他人意願的性行為;如果有人對你實施了上述行為,那么你有權保護自己,讓這些行為的施加者受到法律的制裁。

基本信息

基本解釋

性犯罪,一種為了滿足個人性需要,侵犯他人人身權利、危害社會秩序的犯罪行為,是一種超出社會道德規範和法律允許範圍的不正當性行為。性犯罪不是人自然本能的產物,而是隨著私有制和男性對女性統治的產生而出現的一種社會現象。性犯罪是以僅僅滿足個人性慾望為目的,因而具有自私性。
性犯罪往往以暴力手段對婦女進行人身摧殘,因而具有野蠻性。性犯罪也帶有很強的腐蝕性,容易在青少年中傳染蔓延使更多的人墮落並形成犯罪團伙。女性性犯罪者的腐蝕作用更為明顯。性犯罪者往往具有劣根性,他們喪失了正常人的廉恥,形成了畸型的性體驗和性意識,性心理已經獸化,所以很難從犯罪泥坑中自拔和被挽救。不應從生理學的角度對性犯罪做辯護。正常人都具有性的需要,但是在法律、道德和理智的制約下不會對任何異性都產生性行為動機。性犯罪者是在性生理需求基礎上,通過畸型的性心理衝動來實施性犯罪的,因此性犯罪者的個體意識是進行性犯罪的直接原因。性犯罪者往往都是一些精神空虛,沒有正確人生目標的人。他們根本不懂什麼是真正的愛情,而是接受了庸俗低下的性觀念,追求性享樂主義。
性犯罪者往往是一些道德情操低下,法制觀念淡薄、意志薄弱並且智力相對低下的人。他們也往往是一些人格嚴重分裂的人,特別是那些有一定社會地位的性犯罪分子尤其如此。他們表面上是正人君子的形象,但內心是獸性的性心理,所以在人格上必然表現出虛偽性、欺騙性和兩重性。
性犯罪是一種對社會危害極大的犯罪行為:它嚴重地侵犯了婦女的人身權利和人格尊嚴。它不但給被害人帶來肉體和精神上的巨大創傷,還會引起被害者家庭關係的緊張甚至破裂。性犯罪嚴重地擾亂了社會秩序,使民眾失去安全感,造成社會的恐慌心理。性犯罪還往往會成為其他犯罪行為的誘因,更是雙重的罪惡。積極向上的社會風氣對性犯罪具有抑制作用,腐朽墮落的社會風氣則在無形中對性犯罪起著放任甚至激勵的作用。各種色情文化的傳播可以誘發一部分人的縱慾心理,成為性犯罪的溫床。中國社會中存在的傳統觀念往往使被害人受到歧視,致使她們不敢大膽揭發犯罪行為,從而對性犯罪起到庇護作用。

相關罪責

所有對他人肉體和精神造成傷害的行為都是違法的,應受到懲罰,在這裡特指如性騷擾、強姦或其他違背他人意願的性行為;如果有人對你實施了上述行為,那么你有權保護自己,讓這些行為的施加者受到法律的制裁。
主要有:
強姦罪
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
強迫賣淫罪
引誘幼女賣淫罪
猥褻兒童罪
聚眾淫亂罪
組織賣淫罪
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
組織淫穢表演罪等等
指以性為對象的犯罪行為。性犯罪者為了滿足自己或同夥的性慾衝動,無視法律,侵害他人身心權益,危害社會正常秩序。其受害者大多數是女性。

類型和方式

(1)暴力型,如強姦施虐等;
(2)脅迫型,即利用迷信、職權、威嚇以強迫就範達到姦淫目的;
(3)淫亂型,即糾集成流氓團伙搞淫亂活動;
(4)引誘型,即欺騙不足14周歲的幼女滿足性慾;
(5)利慾型,即參與賣淫勾當;
(6)錯亂型,即犯罪主體智慧型低下、性變態或精神錯亂造成性犯罪;
(7)戲耍型,即沒有行使暴力姦污,但給對象造成嚴重身心損害。
刑事犯罪案件中,性犯罪的比例往往最多,且有不斷上升的趨勢。兇殺案中平均有40%起因於性問題。青少年刑事犯罪中性犯罪是最大案。少女性犯罪的危害尤為嚴重。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提高全民道德水平與文化素質,嚴肅法紀,是預防、打擊性犯罪的必由之路。

特點表現

性犯罪表現出以下特點:(1)青少年在性犯罪中比重大、且反覆性大、重犯率高;(2)犯罪手段野蠻殘忍、後果嚴重;(3)性犯罪往往與財產犯罪交叉滲透、相互影響;(4)性犯罪傳染性強、腐蝕力大,蔓延迅速、廣泛;(5)女性主動性犯罪(如賣淫)上升。
對於性犯罪的原因,有的學者認為,性犯罪的發生與人的性本能及生理性需要密切相關,性犯罪是在外界條件刺激下,罪犯理智無法克制性本能的結果。社會風尚的低下,帶有性感刺激的傳播媒介都是激發性衝動的刺激源。犯罪社會學派者則強調罪犯社會化過程中的缺陷;犯罪心理學派論者則強調罪犯遺傳、生理條件的影響,中國學者多從罪犯主體意識、生理、心理因素和社會因素兩方面原因的綜合角度說明性犯罪的原因,對性犯罪的預防也是採取“綜合治理”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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