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亂倫

性亂倫

性亂倫指的是近親性交(又稱家人戀中的性行為,在日文稱近親相奸,在英文稱incest)是指在近親之間所發生的性行為。而性交的發生可分為合意性交與非合意性交(如強制性交、乘機性交等準強制性交犯罪行為)。如非合意性交,必屬非法。在合意性交部分,在多數現代文化的道德觀無法接受,於重視人倫的中華文化圈,近親性交屬於亂倫的範圍。在法律面上,各國採取的立場不同,有的採取放任的態度(如西班牙、中國大陸、法國刑事法),有的採取制裁的態度(如台灣地區、香港、德國刑事法),有的採取非刑事化的態度而認為是需要治療的心理疾患(如羅馬尼亞刑事法)。但因為各文化對性行為和近親定義不同,所以對近親性交的定義也有很大差異。

基本信息

近親性交

參照東西方的文明史,可知近親性交,是人類社會普遍存在卻又甚少提及的(直至今日)。2012年來性科學的知識與尺度較為進步開放,以及男女平權觀念的普及,各國陸續對於近親性交開始有著手進行小規模的統計調查。在基督教、天主教、佛教影響力較大的國家中,近親性交的比率大約從3%到10%間,中東、非洲、印度等則可攀升到44%甚至大於50%,如南非、沙烏地阿拉伯、埃及等。

另有非因為文化或法律限制造成的近親性交,即近親性侵。如2010年索馬里發生饑荒,大批難民逃往肯亞,難民營發生了性侵婦女,並逼迫兄妹在大庭廣眾下性交的慘事;在剛果,十五歲以上的女性超過半數有被強迫性交、性虐待、近親性侵的經驗。在當地的婦女,每天出門都有可能被性侵(以統計數字平均數推算)。

在納布盧斯省(Nablus Governorate),由於以色列軍隊對居民的自由、財產、就業等作了很大限制,當地有著長期的文盲、貧窮、就業問題,近親性交與通婚也相當普遍。

當然,以宗教或地域來劃分近親性交的高低分布並不準確。如無神論的現代中國有因為法律力(計畫生育)造成的近親性交或通婚,又如在不丹,雖然佛教徒占大多數,但不丹是多夫多妻制允許的國家;且中國至今部分藏族仍有一妻多夫的習俗。可知近親性交是人類演進的一環,不能偏頗而論。

與亂倫的辨析

“亂倫”常被媒體錯誤引用,作為近親性侵或家內性侵的代名詞,然而實際上,亂倫與性侵的意義相差甚遠。

亂倫是指中華文化中傳統的五倫因為性關係而發生變亂,不管是合意性交或是非合意性交,只要對象上有這個問題就屬於亂倫。

五倫是指天地君親師。天地固然無法發生性行為,而君王所有發生性行為的對象都只可能是臣民這是無可避免的事。但是親屬間如果輩分不同而性交,就屬於亂倫,不管有沒有血親關係(公媳、兒子、庶母都算,叔嫂則因輩分同算通姦)而與師長的性行為在古代也是不能被接受的亂倫行為。

“正常情況下所發生的亂倫,是指親密型的、互相願意的。”的看法並無法說明準強制性交與權勢性交罪等性侵害的樣態,歸根究柢還是應該明確理解亂倫的義意跟所指的範圍,畢竟亂倫與否跟合意性交與否本來就沒有必然的關係。亂倫可能發生在同性或異性的家人之間,也可能發生在平輩或不同輩分的家人之間。

所以,若將“亂倫”與“近親性交”重定向在同一個條目是概念錯誤的,因為:

亂倫——泛指破壞人倫與社會常規的舉措。如:有“政治亂倫”一詞。

近親性交——血統較近的親屬男女兩性間的交合行為。(無論合意或非合意)

進一步而言,“亂倫”應該有幾個細分:

無關性行為的亂倫:此為漢文化所特有,如師徒結婚,子弒父,臣篡帝位等,均屬廣義上的亂倫。

有關性行為的亂倫:近親性交(通姦)、近親性侵(強姦)、近親婚姻等。

據此,可知“近親性交”,是屬於“亂倫”的其中一個區分。而世界上大多數國家處以重刑的,是因性侵害而發生的近親性交;有爭議的,是因相戀而發生的近親性交。(另,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性學者方剛,也提出了用“親屬間性行為”來取代“亂倫”一詞,原因同上所述。)

論證

對無能力反抗的親人進行強迫性交,在世界上多數國家都施以重刑,自無疑問,因為判刑的主因是在於強迫性交,而不是在於對血親進行性交。也就是說,兩情相悅的近親對象,是否可以進行性行為,甚至結婚,一直有著很大爭論。贊成近親性交與反對近親性交的論述都各有盲點,主因是學術上對於近親性交並沒有能做到很大範圍的研究。20世紀上期,認為近親性交的發生是來自於文明的壓抑所造成的觀點較占上風;20世紀下期後,人類學與遺傳學的發展很快,認為近親性交是人類本能的一部分占了上風。

文化觀點

一些文化認為近親只包括有出生血緣的人,另一些文化則認為近親還包括領養得來的家人和姻親。一些文化只禁止同一家庭長大的人之間的性行為,一些文化則認為繁衍生育與性交尋樂是兩種事情,不該混為一談,因此近親可以性交,但不應該生育,另一些文化則把有血緣關係的家庭也都包括在內。

各國現狀

奧地利

參見:奧地利禁室亂倫案

法國

2009年,法國“國際亂倫受害者協會”(ASSOCIATION INTERNATIONALE DES VICTIMES DE L'INCESTE)委託民調中心進行了931人的抽樣調查顯示:

1)3%的人自稱是亂倫受害者

2)25%的人聲稱他們周遭有亂倫受害者

綜合以上推估,法國大約有200萬人是亂倫受害者

印度

根據2011年尼爾森公司在印度所做的性調查顯示:

1)24%聽說過家人或朋友有近親性交

2)10%的男性與5%的女性承認曾經近親性交過

3)69%有過經驗的男性表示近親性交是出於自願

承認有近親性交經驗的受訪者(男性+女性)中,有30%表示是與父母輩(叔伯姨)或同輩(兄弟姊妹)發生在海得拉巴城,近親性交相當普遍,有54%的受訪者表示自己曾經做過或聽過或無意撞見過近親性交。

美國

FLDS,是摩門教的分支,屬於基本教義派,仍然堅持一夫多妻制,並且由教派領袖沃倫·傑夫斯(Warren Jeffs)指定教中的男性女性與誰結婚(許配婚姻)。

沃倫·傑夫斯有78個妻子(或說79或80人),78人中的56人彼此為姊妹,78人中的24人未滿17歲,78人中的29人是父親過世後他“繼承”的妻子,年紀最小的只有12歲。當年輕女子反抗時,他年長的妻子甚至會協助他性侵得逞(身為被害者,又為幫助加害者)。

由於不見容於現代社會,他們過著與世隔絕的生活,亦不對外通婚。

後在社會輿論壓力下,原本擔心背上迫害宗教自由罵名,一直視而不見的美國政府,終於在2004年開始通緝沃倫·傑夫斯;他在2006年被逮捕,2007年偵結,被控性侵未成年少女,最後判處終身監禁。

中國

由於1979年一胎化政策推行,如今女性遠少於男性;性別的快速失衡,導致“亂倫村”的出現。

根據《時代雜誌》採訪報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胎化政策,除了造成大量墮胎(因產下女性),違法殺死親女(因產下女性)外,還造成黑戶(無戶籍人口),更使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近親性交與通婚在農村地區相當普遍。

雜誌採訪到在陜西省延安市南梁村(音譯)的一位農民,他的父母就是表兄妹,而他因為付不出相當於2000美元的聘金,只好轉娶表妹;同時延安市警方也發現了一個被棄置在路邊的嬰兒,追查之後發現是親兄妹所生。

2002年中國的男女性別失衡數是5000萬人,2007年統計,中國男性比女性多出3700萬;在一連串措施後,預計2020年後會“緩和”到3000萬。可預見的是在男女嚴重失衡下,近親性交與近親通婚的問題仍會相當嚴重。

澳洲

父女亂倫案

2008年4月,60歲的約翰(John Earnest Deaves)與31歲的女兒珍妮(Jennifer Anne Deaves)上了60分鐘節目現身,暢談兩父女由近親情到近親戀,以致近親性交的過程;節目一播出後,引起輿論大嘩。

約翰和珍妮是親生父女,但30年前約翰與妻子離婚,妻子將女兒帶走,當時珍妮僅1歲,期間約翰與珍妮沒有再見到面。

30年後,珍妮與前夫離婚,帶著與前夫所生的一對兒女投靠約翰,兩人重逢兩星期便發生性關係,上電視節目時兩人已生下九個月大的嬰兒瑟莉絲(第一個孩子於2001年出生數日後夭折)。

約翰與珍妮請求社會諒解,約翰引用了遺傳性性吸引說,珍妮也說第一次見到父親時,“和酒吧里看到的其他男人沒有不同,只是約翰看起來不錯”;與約翰的性關係,珍妮以“絕妙”二字形容。

約翰與珍妮在2008年3月由澳洲法院宣判犯下兩項亂倫罪,兩人在認罪並承諾結束性關係,與接受3年的監控下繼續同居生活。

紐西蘭

2012年8月28日,紐西蘭的地方法院做出了一件罕見案子的判決。 據報導,案主是一名現年32歲的父親,13歲時便與寄養家庭的養母性交,當時該名女子30歲。第二年時,養母為兒子生下一女,此後案主與該家庭失聯;直到2010年女兒滿16歲時,案主才被安排與親生女兒相見,但父女倆見面數次後即發生性關係。同居一年之後,女兒也為父親產下一嬰。

兩人的性關係一直持續到2012年5月被揭發,6月份兩人都在法庭上承認有性交行為。最後法官裁定兩人必須分居,父親需做300小時的社區服務,以及強制監管一年,女兒亦判監管一年。

現存的爭議

在台灣的現代婦女基金會則一概將近親亂倫視為是一種性侵類型看待,列於性侵害類型的一種,並提供有多種方案鼓勵各家庭脫離近親亂倫。

一些報導則明指亂倫是一種“性變態”,並分析其心理。

性健康推廣者認為存在即合理,特別是對於“亂倫”以及“不該發生的性愛”,其話題更應該被探討而非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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