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短暫性精神病

急性短暫性精神病

凡是出現精神異常的症狀或體徵都可以稱為精神障礙。根據病因可分為非器質性精神障礙、器質性精神障礙。根據發病程度可分為重性精神障礙、非重性精神障礙。精神分裂症、雙相情感障礙、持久性妄想性障礙、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礙、癲癇所致精神障礙、精神發育遲滯伴發精神障礙才屬於重性精神障礙。如果是突然受到精神刺激,出現短時間精神異常、短時間恢復到正常精神狀況都可稱為急性短暫性精神障礙。2015年南京6·20寶馬肇事案,南京腦科醫院司法鑑定所對肇事者王季進進行精神鑑定的結果顯示,“王季進作案時患急性短暫性精神障礙,有限制刑事責任能力。”

基本信息

病因

由外部刺激所致急性短暫性精神障礙是最常見於心因性精神障礙,發病因素與個體的社會因素、心理因素、身體因素、道德因素密切相關。
1.社會因素
隨著現代科技的迅速發展,都市人口密集,各種噪聲、空氣和水源的污染,生活節奏的加快,交通擁擠,競爭激烈,住房困難,待業,下崗,自然災害,人際關係矛盾增多,所有這一切均易令人焦慮、緊張,成為精神障礙的重要根源。
2.心理因素
心理因素與精神障礙密切相關,有的外國學者認為正常和異常行為都是意識與無意識欲望驅動或本能矛盾衝突的結果。心理障礙或者心理疾患主要是由於本我欲望要求和超我控制間潛意識矛盾衝突而產生焦慮和情緒防禦反應的結果。這種矛盾衝突是從嬰兒期就開始的,根據於生物本能欲望要求對社會約束的強烈反抗鬥爭。為了減緩本我與超我間的矛盾衝突所帶來的焦慮,自我發展了各種防範焦慮的手段即心理防禦機制。那些能設法通過發展有效的應對策略(或防禦機制)來把內心心理衝突減少到最小限度的是心理健康的人。而有意無意地過度運用單個或集中防禦機制,以致主宰了個體的人格以其發展或損害了他的有效功能,則會導致某種心理異常或精神障礙。
3.道德因素
張口罵人,動手打人,誇張的表演等等也涉及人格問題。

臨床表現

受到外界突然刺激每一個正常人或多或少都可能出現急性短暫性精神障礙症狀,如抑鬱、焦慮、血壓增高、心率加快、面紅耳赤或恐懼、面色蒼白、出涼汗、四肢無力等,甚至出現敵對,但大多數人可以在短時間內平緩自己的心態,也有少數人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緒,甚至暴力傷人害己,比如交通事故。
(1)反社會人格障礙是指違反社會法規的一些品行障礙或心智障礙,具有高度的攻擊性和無慚愧感。
(2)偏執型人格障礙這類人變現固執,敏感多疑,過分警覺,心胸狹窄,好嫉妒,自我評價過高,體驗到自己過分重要,傾向推諉客觀,拒絕接受批評,對挫折和失敗過分敏感,受到質疑時易出現爭論、詭辯、甚至衝動、攻擊、好鬥。
(3)分裂樣人格障礙這種人不愛交往,情緒缺乏和冷漠,不僅自己不能體驗歡樂對人亦缺乏溫暖,愛好不多;過分敏感而且害羞、膽怯、怪癖,對表揚和批評均反應不良;未喪失認知現實的能力,但常表現孤立行為,趨向內省性隱蔽;活動能力差,缺乏進取型。對人際關係採取不介入的態度;缺乏興趣;缺乏親密的知心朋友。
(4)強迫型人格障礙這類人的特徵為懶惰、猶豫不決,好懷疑和按部就班。他們以高標準要求自己,希望能做的事完美無瑕,事後反覆檢驗,苛求細節。為此他們表現焦慮、緊張和苦惱。他們的道德感過強,過於自我克制,過分自我關注和責任感過強,平時拘謹,小心翼翼,對自身安全過分謹慎,思想得不到鬆弛;事先計畫好所有動作,而且考慮過於詳細;過分迂腐,刻板與固執;這類人雖然可以得到一個穩定的婚姻並在工作上取得成就,仍然甚少摯友。
(5)表演型人格障礙這類人以人格不成熟和情緒不穩定為特徵,他們常以自我表演,過分的做作和誇張的行為引人注意;暗示性和依賴性特彆強,自我放任,不為他人考慮,表現高度自我中心;極端情緒性,情感變化多端,易激動;對人情感膚淺,這使人們難以與周圍保持長久的社會關係;長久渴望得到理解和評價,感到容易受傷害;幻想性,往往把想像當成現實;不停地追求刺激,不能忍受寂寞,希望生活似演戲一樣熱鬧和不平靜;外表行為顯示不恰當的挑逗性,打扮得花枝招展賣弄風騷,甚至調情,誘惑人。
(6)衝動型人格障礙這類人主要特徵為情緒不穩定及缺乏衝動控制能力。暴力或威脅性行為的暴發很常見,在其他人加以批評時尤為如此。這種人常因微小的刺激而突然暴發非常強烈的憤怒和衝動,自己完全不能克制,其時可出現暴烈的攻擊行為,這種突然出現的情緒和行為變化和平時是不一樣的。他們在不發作時是正常的,對發作時的所作所為感到懊悔,但不能防止再發生。這種衝動發作也常因少量飲酒而引起。

預防與治療

1.儘快脫離刺激源;
2.可以做深呼吸、活動腰腿四肢有助於調整心理狀態;
3.可以少量服用鎮靜藥物舒緩緊張、焦慮、驚恐狀態。

社會事件

臨沂惡性交通事故

張彥脫光衣服阻擋救護車張彥脫光衣服阻擋救護車
2012年6月17日,山東省臨沂市香榭麗都小區內發生了一起惡性交通事故,36歲的女司機、山東省醫學高等專科學校臨沂校區的中醫學講師張彥,駕駛一輛牌照為“魯QZY001”的飛度牌轎車猛地撞向了正從菜場買菜回來的鄰居王艷麗、巧巧母女兩人,巨大的衝擊力下,王艷麗的電動車被攔腰撞為兩截,4歲的巧巧被撞飛。

張彥在肇事後脫光了身上的衣服,躺在馬路上阻撓救護車進入小區施救,當巧巧被人抱上救護車後,張彥居然又衝上前去強行將巧巧搶出來扔在地上,做完這些動作後,張彥重新赤身裸體躺倒在地,救護車不得不倒著駛出了小區。
這起事故導致4歲的巧巧過早地離開人世,母親王艷麗則因為顱腦損傷躺在醫院重症監護室昏迷不醒。

同年11月12日,王艷麗的丈夫王樂起接到了臨沂市公安局蘭山分局的鑑定結論通知書,該局聘請有關人員對張彥進行了“案發時的精神狀態及刑事責任能力”鑑定,鑑定結論是“1、急性短暫性精神病;2、無刑事責任能力。”

南京寶馬事件

2015年6月20日13時53分許,在南京市秦淮區發生一起寶馬轎車與多車相撞的交通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受傷,多車受損。犯罪嫌疑人王季進(男,35歲)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南京市秦淮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根據犯罪嫌疑人王季進肇事前後異常表現,同時根據秦淮區人民檢察院的要求,以及王季進妻子委託辯護律師的申請,警方於7月初委託南京腦科醫院司法鑑定所對王季進“是否患有精神疾病,作案時是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進行司法鑑定,8月31日南京腦科醫院司法鑑定所出具了司法鑑定意見書,鑑定意見為;“王季進作案時患急性短暫性精神障礙,有限制刑事責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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