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茅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主要職責(一)思茅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綜合管理全市安全生產工作。 (五)思茅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綜合管理全市安全生產信息工作。 (七)思茅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綜合管理全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

介紹

根據中共雲南省委、雲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思茅地改市後機構設定及人員編制方案》和《思茅市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方案》的規定,設立思茅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思茅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的工作部門,掛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牌子,履行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責。

主要職責

(一)思茅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綜合管理全市安全生產工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綜合管理全市安全生產工作,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組織起草安全生產方面的綜合性行政規範性檔案,制定發布工礦商貿行業及有關綜合性安全生產規章規程,研究擬訂工礦商貿安全生產地方標準,並組織實施;監督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和監督市級有關部門和各縣(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履行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建築施工企業、民用爆破器材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工作。
(二)思茅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承擔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安全生產重大方針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議;監督檢查、指導協調市級有關部門和各縣(區)人民政府的安全生產工作;制定全市安全生產發展規劃,提出年度工作任務,分解下達年度工作目標;負責組織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實施、監督檢查和考核獎懲工作;組織市政府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參與研究市級有關部門在經濟和社會發展、產業政策、資金投入、科技進步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產的相關工作;負責市政府組織的重特大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組織協調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承辦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召開的會議和重要活動,督促、檢查市政府安委會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承辦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思茅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依法行使市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權。綜合監督管理和指導全市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監督王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規定的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法負責綜合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經營工作;依法查處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行為;依法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依法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監控管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負責組織、指導、協調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
(四)思茅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對涉及安全生產的有關事項進行審查批准和驗收。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和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依法負責礦山企業、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管理工作;依法負責組織或指導危險化學品經營、煙花爆竹銷售、作業場所職業安全衛生、勞動防護用品生產和銷售許可等安全衛生條件的審查和經營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
(五)思茅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綜合管理全市安全生產信息工作。負責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提出相應對策和措施,研究、協調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綜合管理全市生產安全傷亡事故調度統計和匯總上報工作,負責發布全市安全生產的信息。
(六)思茅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綜合管理安全生產評價檢測工作。依法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條件的評估、評價工作:依法組織實施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有關設備(《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規定的特種設備除外)的檢測檢驗工作;負責對安全評價、安全諮詢等社會中介組織及其人員的資質管理工作,並實施監督檢查。
(七)思茅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綜合管理全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全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依法負責安全生產培訓機構及其教師的資質審核和監督管理;負責組織市級以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執法資質管理工作: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規定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發證工作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發證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
(八)思茅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安全生產技術工作。擬訂全市安全生產科技規劃,組織、指導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的研究、推廣和運用工作;組織和協調安全生產技術鑑定工作;負責註冊安全工程專業技術執業資格的管理工作;綜合管理市級安全生產專家組。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思茅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設3個職能科(室):
(一)思茅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事務工作。擬訂和監督執行局機關的各項工作規則和制度;負責籌辦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和本局召開的重要會議;承擔局機關文秘、政務信息、保密、檔案等行政事務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經費、固定資產管理等後勤保障工作;組織起草有關安全生產的行政規範性檔案;組織研究和擬訂工礦商貿行業及有關綜合性安全生產規章、規程和地方標準;組織研究和擬定全市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重要政策;指導全市安全生產法制建設工作;承辦安全生產方面的行政複議、訴訟和執法監督工作;負責起草重要檔案、重要會議報告;組織承辦人民代表、政協委員對安全生產議案、提案辦理和人民民眾對安全生產方面的來信來訪工作。負責局機關機構及其編制、幹部人事和工資福利的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的群團工作。
(二)思茅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一科
承擔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和協調全市安全生產重大活動;擬訂全市安全生產工作規劃、年度目標和任務,分解下達年度全市安全生產目標;監督檢查全市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指導、協調和監督道路交通、消防、建築、特種設備、內河、民用航空等方面的安全生產工作;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和安全生產急應救援體系建設;聯繫、協調市級有關部門和各縣(區)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掌握重要情況和重大事項;組織、協調全市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督查和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負責全市安全生產事故統計、報告和信息發布工作;分析重特大事故風險,及時發布預警信息;負責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市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市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市級以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執法資格的管理;負責全市工礦商貿安全生產培訓機構及其教師資質的審核和管理工作;依法組織、指導和監督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規定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安全生產資格培訓、考核、發證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作;負責註冊安全工程專業技術執業資格的管理工作;負責安全生產評價、安全諮詢等社會中介機構及其人員的資質審查和管理工作,並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市安全生產專家組的管理工作。
(三)思茅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二科
依法監督管理工礦商貿等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組織監督檢查相關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和作業場所職業衛生及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標誌的情況,依法查處相關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行為;負責煙花爆竹、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安全許可證、經營許可證的發放和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評估工作;組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相關生產經營單位;依法負責組織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結案辦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特大事故隱患整改、監控等管理工作。負責安全生產技術推廣和套用工作。

人員編制

思茅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機關人員編制為12名(其中:行政編制2名,事業編制10名)。縣級領導職數3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科級領導職數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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