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惠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德惠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是德惠市機構編制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成立於1959年,當時機構名稱為德惠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與德惠縣人事局合署辦公,1994年德惠撤縣設市後,更名為德惠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2004年7月經中共長春市委長春市人民政府批准,開始獨立設定,既是市委工作部門,又是政府工作部門,列市委序列,並加掛德惠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牌子。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上級關於地方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的政策法規;研究擬訂全市機構編制管理相關辦法與制度並監督實施。

二、研究擬訂全市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的總體方案,擬訂市委、市政府各部門三定規定和鄉鎮機構改革方案。

三、協調市委、市政府各部門的職能配置及其調整;協調市委各部門之間、市政府各部門之間、市委各部門和市政府各部門之間以及市直部門與鄉鎮之間的職責分工。

四、統一管理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各民主黨派、工商聯、人民團體的機構編制工作。審核市委、市政府各部門(含派出機構)的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部門及部門內設機構的領導職數;審核鄉鎮內設機構設定、領導職數和人員編制。

五、審核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和各民主黨派、工商聯、人民團體機關的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和部門及部門內設機構的領導職數。

六、研究擬訂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改革方案,貫徹落實各類事業單位編制定員標準;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的日常管理。

七、監督檢查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工作以及機構編制的執行情況,向市機構編制委員會報告並上報市委、市政府;根據需要向上級呈報有關機構編制管理相關情況。

八、研究全市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黨政機關機構改革、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以及相關領域涉及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承擔改革組織實施方面的有關工作;協調有關專項改革事宜,跟蹤了解改革進展情況和效果並及時提出對策建議。

九、建立機構編制管理與財政預算管理相互配套協調的約束機制;加強全市機構編制的巨觀控制和檢查監督。

十、對全市事業單位依法進行登記和監督管理。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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