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買強賣

強買強賣

強買強賣 (qiǎng mǎi qiǎng mài)解釋:強迫買或賣。出處:王朔《橡皮人》:“再說,做買賣也沒有強買強賣的。”示例:我們要打擊~的行為。強買強賣侵犯了公民的自主選擇權。定義:強買強賣是指在商品交易中,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買強賣商品、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的行為。強買強賣明顯地破壞了自由、平等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對於這樣的違法行為,要嚴厲的制裁,以保證市場經濟能夠健康、平穩地向前發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六條 強買強賣商品,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條 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買強賣商品、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基本信息

詞語信息

詞語強買強賣
拼音qiángmǎiqiángmài 注音ㄑㄧㄤˊㄇㄞˇㄑㄧㄤˊㄇㄞˋ
基本解釋◎強買強賣qiǎngmǎi-qiǎngmài
[buyorsellundercoercion]強迫買或賣
詞性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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