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起淮

張起淮

張起淮,1955年生,漢族,法學碩士,教授,中國資深律師,曾工作於中國政法大學、中國民航大學,社會兼職眾多,現為北京藍鵬律師事務所合伙人、主任,曾代理了大量國內外有重大影響的案件。2016年8月15日,代理王寶強起訴馬蓉離婚案。

基本信息

人物經歷

張起淮張起淮
1955年,出生於幹部家庭。
1969年,張起淮14歲加入中國空軍
1982年,張起淮27歲時成為當時全空軍最年輕的團參謀長。
1986年,進入空軍學院學習。
1990年,調任南京軍區。獲取律師資格。成為國內首批軍旅律師。
1996年,張起淮正式進京,調任軍委空軍後勤部法律部門負責人,軍銜為上校。開始大量接手航空相關的法律案件,成為航空法律界的領軍人物,被外界譽為航空界第一律師,並逐漸向其他法律領域拓展。
2014年11月,張起淮代理全球第一例“空難引發的水污染賠償案”。
2006年1月15日,代理“少女登機被拒,由於延誤治療,導致截肢”案。
2006年11月,張起淮被聘為南華大學客座法學教授。
2013年10月,張起淮接手李天一輪姦案。
2016年8月,張起淮代理王寶強起訴馬蓉離婚案。

社會職務

張起淮張起淮
新民網特約評論員
法制日報法制網法律顧問
法制與經濟雜誌社特邀評論員
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立法諮詢專家
北京市藍鵬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
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中國貿促會國際商會調解中心調解員
國際商會中國國家委員會律師團成員
國際仲裁委員會網上爭議解決中心專家
南華大學客座法學教授
空軍後勤學院客座法學教授
中國民航管理幹部學院客座法學教授
中國犯罪學研究會常務理事
國際保護智慧財產權協會中國分會理事
北京律師協會航空法專業委員會主任
中國政法大學航空與空間法研究中心研究員

法律顧問

張起淮還擔任美國金海灣國際集團、美國奧迪瑪公司、Dynatran,Inc、SpackmanGroupLtd.、LinktonHoldingInc.香港萬寶國際集團、香港泓迪套用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香港知商行有限公司、利家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東方賓利文化發展中心、年代國際唱片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鮮花盛開影業有限公司、雙休日TOUCH、星美(北京)影業有限公司、星諾(北京)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中國藍天總公司、中國航空港建設總公司、中國聯合航空公司、深圳航空公司春秋航空公司、北京萬平航空服務中心、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印信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華通人市場信息有限公司、北京泰尼卡體育用品有限公司、北京大成飯店有限公司、雅安中竹紙業有限公司、廈門南中投資有限公司、廣州天河、武漢藍天、重慶藍箭、上海小天鵝賓館,翰宏基業、香港康堡、日本康宏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上海東悅國際貨運有限公司、北京市民生銀行、北京市招商銀行、南方證券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中國國際醫療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天童通信網路有限公司、空軍後勤部、空政文工團等多家國內外、軍內外企事業單位的常年法律顧問,並保持穩定的協作關係。

學術論文

張起淮律師撰寫了大量的學術文章,在《政法論壇》、《法學雜誌》、《檢察日報》、《法制日報》、《法制晚報》等海內外刊物發表並獲獎,2003年榮獲中國犯罪學研究會十年科研成果獎。2004年9月應邀出席第22屆劍橋國際反經濟犯罪研討會,發表《論利用離岸公司進行洗錢犯罪的現狀、成因和對策》論文,2005年8月在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出席“第十四屆世界犯罪學大會”並發表《論中國反洗錢犯罪的法制完善》的主題演講,引起強烈反響。

人物榮譽

2006年2月榮獲“中國律師風雲榜”十大風雲律師獎。被譽為航空案第一律師、國際大律師、全軍著名律師和受國家表彰的全國全軍先進法律工作者、北京市優秀律師、北京市律師協會優秀專業委員會委員等榮譽稱號。

代表案件

航空案件

代理的航空案件有:國內首起俄羅斯"艾迪蘭航空公司"圖154飛機走私案;中興公司與俄羅斯飛機發動機購銷契約糾紛案;“7.31”南京空難索賠案;世界上首例因空難造成湖水污染的“11.21”包頭空難第三人財產損失索賠案;“5.25”敦煌少年墜機傷亡賠償案;“11.11”昆明少年墜機人身傷害賠償案;被評為2006年度十大影響性訴訟案件的甘肅嘉峪關機場少女被拒登機截肢索賠案;釜山空難人身賠償案;我國首例“航空黑名單”案——范後軍訴廈門航空公司侵權案;廈航停飛機長宮浩謀告民航局和華東局行政不作為案;脫某等中國聯合航空公司與北京電影學院教師賠償糾紛案;深圳航空有限公司航空貨物運輸契約糾紛案;廣東百益科技實業有限公司與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合作糾紛案;上海東悅國際貨運有限公司航空貨物運輸契約糾紛案;印尼墜機賠償案諮詢;中國國際航空公司、南方航空公司、新華航空公司、海南航空公司、香港航空公司、春秋航空公司、廈門航空公司、中國郵政貨運航空公司等多起機長、飛行員、空姐勞動糾紛賠償案等,其中代理的國航飛行員辭職糾紛賠償案開創了國內飛行員辭職零賠付的先河。

智慧財產權案件

代理的智慧財產權案件有:名列全國十大智慧財產權典型案例的“小肥羊”商標糾紛案;“玉林串串香”商標侵權案;“珊拉娜"商標侵權案;《秘密專機上的領袖們》著作權侵權案;美國奧迪瑪公司軟體著作權侵權案、商業秘密侵權案;美國DYNATRAN.INC被侵權案;跳水皇后高敏著作權、名譽權侵權案;著名童話作家楊紅纓名譽權侵權案;著名編劇游江雄著作權侵權案;京劇《沙家浜》著作權侵權案;電視劇《喬家大院》、《桑樹灣姑娘》、《都市情緣》《美麗的田野》著作權侵權案等。

此外還代理過:上海分會首期標的逾千萬元的契約糾紛仲裁案;“超級瑪麗”組合狀告警方不作為案;蘇州嘉湖閣業主維權案;德國AEE公司合作契約糾紛案;亞洲健美小姐七連冠"張萍與生力體育器材集團公司契約糾紛案;遼寧盤錦建國以來罕見的5億元的集資詐欺案;遠華集團走私案;哈爾濱特大團伙販毒案(此案毒品數量達100噸,涉案人員70人)等,都取得了良好的訴訟和執行效果。為原吉林省雪上運動管理中心主任王XX涉嫌挪用公款案;尚XX涉嫌冒充警察搶劫案等多起刑事案件作無罪辯護,為鼓樓東大街故意殺人案,作從輕辯護,法院均採納了辯護人的辯護意見,判決被告人無罪或有期徒刑十五年。

仲裁案

張起淮律師作為仲裁員,裁決過西門子(中國)有限公司與北京萬恆盛業電子信息系統工程有限公司契約糾紛案;四川高速公路建設開發總公司與東禾基建投資(中國)有限公司中外合作經營成樂高速公路糾紛案;易環球(深圳)電子有限公司與深圳斯倫貝謝電子系統有限公司供貨協定爭議案,陝西星王進出口有限公司、陝西星王企業集團有限公司與天能金屬有限公司契約糾紛案;深圳市惠通計算機有限公司與金寶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契約爭議案;北京市文化用品公司與廖氏國際集團有限公司合資契約爭議案;裕寶工程有限公司與南京國際大酒店有限公司拖欠工程款爭議案等,均受到當事人雙方的好評。

非訴訟業務

張起淮代理的非訴訟業務有:北京翰宏基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納帕溪谷房地產按揭項目、PROGRESS UNIVERSE LTD與中國合作開辦數字付費電視頻道項目、瀋陽同聯集團有限公司收購、兼併、改組岳陽中湘康神藥業集團有限公司項目、北京隆基偉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收購、重組、置換吉林能源交通總公司項目,德國、奧地利在華投資開發、研製、生產治療糖尿病藥物項目等。

李天一案辯護律師

2013年10月30日,律師張起淮成為李天一二審的唯一代理人。為李天一在二審中做無罪辯護。

王寶強離婚案

2016年8月15日,王寶強起訴馬蓉離婚糾紛案。

社會活動

張起淮張起淮
2004年9月,應邀出席第22屆劍橋國際反經濟犯罪研討會,發表《論利用離岸公司進行洗錢犯罪的現狀、成因和對策》論文。
2005年8月,在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出席“第十四屆世界犯罪學大會”並發表《論中國反洗錢犯罪的法制完善》的主題演講,引起強烈反響。
2009年9月,出席第27屆劍橋國際反經濟犯罪研討會,發表《反海外腐敗犯罪研究》論文。
2010年5月,隨貿仲代表團赴中東訪問,發表《國際商事領域解決工程建設類糾紛的通常做法》主題演講。
2010年11月,赴台灣參加第10屆海峽兩岸經貿仲裁研討會,發表《兩岸通航後運用仲裁解決糾紛的法律適用問題》主題演講。

人物評價

事實上,張起淮在律師圈內其實是一位富有爭議的人物,作為藍鵬律師事務所的合伙人,有人說他愛出風頭,有人說他“功績顯著”,但無疑他與娛樂圈有不錯的關係,演藝圈明星徐靜蕾趙薇,為中美“桌球外交”立下汗馬功勞的一代“球王”莊則棟等人都曾請他擔任律師。(雲南信息報評)
他口才出眾,思維條理性非常好,幾乎不需要提問,他自己就侃侃而談,一個多小時的滔滔不絕之後,本來記在紙上的採訪問題幾乎都沒問便被一個個劃掉。 (《法人》記者呂斌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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