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春男

張春男,男,1941年生,台灣彰化人。1962年畢業於台灣省台中師範專科學校,後任中國農業科學院、中華全國台灣同胞聯誼會、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顧問。是第六、七屆、八屆全國政協常委。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曾任台灣省彰化縣東山國民學校、永興國民學校教員,吳林鎮大通油脂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技術顧問。1972年當選為台灣“國大代表”。1977年辭去。後任台灣中央民意代表選舉黨外候選人聯誼會總幹事。1980年被國民黨當局以“罷選罪”判刑三年半。1986年定居大陸。後任中國農業科學院、中華全國台灣同胞聯誼會、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顧問。是第六、七屆、八屆全國政協常委。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