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學友定金糾紛案

張學友定金糾紛案

張學友巡演被訴侵吞定金,法院已受理“糾紛案”。張學友的巡演“深陷定金門”。

簡介

張學友張學友

2010年10月11日,張學友北京召開發布會,宣布自己新一輪巡演“1/2張學友世紀演唱會”的啟動。在發布會上,張學友和經紀人陳淑芬並沒有透露太多關於演唱會的具體細節,倒是把不少時間用在了“接見”全國五十場演唱會擬定的演出商上。此次巡演的演出量足以見得張學友不倒的人氣,除了北京、上海、廣州等一線城市外,包頭鄂爾多斯、義烏等大型演唱會不常涉足的城市也名列其中。其中,北京站的演出將於2011年1月21日到23日在五棵松體育館連演三場。

而在2010年10月11日下午這場盛大的發布會開始之前兩個小時,在這場發布會相鄰的酒店,一個名為浙江世紀風采的公司負責人舉辦了另一場“攪局”的新聞發布會,聲稱張學友的這次巡演“深陷定金門”。該公司董事長祝偉民稱其公司本來準備主辦張學友發布會的杭州、溫州和長沙三場,但後來卻失去了這次主辦機會,之前繳納的300萬元“誠意定金”經過多次溝通,卻遲遲沒有得到退回。現在,祝偉民已經將香港天星告上法庭,希望要回自己的定金,目前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巡演啟動

張學友張學友

1/2張學友世紀=50歲

張學友2010年10月11日的亮相盡顯儒雅低調本色。身著一襲標誌性黑西服的他在談到這次巡演的名字“1/2世紀”時,有點靦腆地兜起了圈子:“世紀這個詞已經很厲害,有二分之一已經很好了!”在眾人的追問下,他只好說“這個詞的意思實際上是說我張學友的二分之一的世紀,因為2011年我就50歲了。”

張學友說,快到50歲的時候會對人生有新的認識,在這個階段會更想為人生做下一個嶄新的註腳,“所以想做這么一次巡迴,讓以後回頭看的時候,會想到現在對音樂的抱負和對人生的思考。”對於“50歲”這個年齡,張學友以幽默的方式闡述了自己的豁達:“年輕的時候會覺得五六十歲的人很不像樣,其實時間很快就過去了,我突然就50歲了,所以年輕的時候不要看不起五十歲的人,總有一天大家都會這樣的。”

歌神借巡演“長見識”

關於本次巡演的細節和風格,張學友只是說一定會有2010年年初出的爵士專輯的風格,而且非常有可能把音樂劇的形式帶入演唱會。而經紀人陳淑芬也承諾,這次巡演不排除加場的可能,“只要有張學友的歌迷,有正規的場地,我都會考慮。”

不過坦誠的“歌神”張學友卻承認,這次巡演的大多數城市自己都沒有了解,只是在飛機上聽說過,“我的見識不多,希望通過這次巡演能夠多走一些地方,多長些見識。”這樣的可愛和坦誠讓現場響起一片掌聲。

此後有媒體問起張學友的家庭是否打算再添新丁,一貫幽默的張學友不改風趣本色,機智地回應道:“我已經被斷然拒絕很多次了。”

定金糾紛

張學友張學友

一內地演出商交錢“被出局”

由於巡演場次眾多,從去年開始,張學友的演出公司香港天星和張學友的經紀人陳淑芬就開始和各個落地主辦方洽談。浙江世紀風采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的董事長祝偉民稱,2009年9月,自己曾把1000萬元誠意定金打到時任北京天星文化娛樂有限公司總經理沈詩儀的賬戶里(北京天星是香港天星娛樂的北京代理公司),後來經協商,沈詩儀退回了其中的700萬定金,剩下的300萬連同其他城市的定金一起,於2009年7月被轉到了香港天星財務總監的賬戶中。

2010年3月,沈詩儀與香港天星負責人陳淑芬(張學友的經紀人)鬧翻,香港天星方面以“沈私自越權收取演出商誠意金”為解釋,將沈詩儀和張學友巡演項目“一分為二”,祝偉民經多次交涉依然沒有要回300萬定金,天星公司也未給他明確答覆,而他也失去了主辦機會。

法院已受理“定金糾紛案”

“我一直都主張和氣生財,但我現在確實是忍無可忍。北京天星和香港天星的矛盾是他們的事,沈詩儀和陳淑芬的矛盾沒理由落在我頭上,我辦不成張學友演唱會也沒關係,但我現在只想要回定金和討一個說法。”祝偉民在發布會上說。

祝偉民還向記者透露,自己還通過其他渠道得知,對方在不同的場合說了他的壞話,詆毀他在此事上的誠信等等,給他造成了不小的“精神損失”。祝偉民強調,“300萬對我的公司來說不只是300萬錢那么簡單,如果他們能早點退給我,我就可以拿著這個錢對做其他的演出,如果利滾利的話就能滾起來了。”最後他還要求,張學友方面在公共場合向其道歉。目前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經紀人“保駕”,張學友不回應

在發布會開始前,天星公司代理律師出面對此事做了簡短回應。該律師表示,參加發布會的50位全國擬定的演出商中,有三分之一都曾向沈交過定金,但後來經過溝通,均妥善處理。而浙江世紀風采的定金之所以沒退回,是因為程式上的問題和一些不愉快的情況發生,但其並未做明確解釋。

而在緊接著開始的巡演發布會上,張學友有其經紀人陳淑芬“保駕”,對於定金問題隻字未提,北京天星公司負責人也沒出面回應。而工作人員在發布會開始前交代媒體“因為有直播所以不要問定金一事”。發布會後,現場媒體拍照時發生混亂,甚至保全和攝影還發生了肢體衝突。

各方說法

張學友張學友

徐小姐(資深記者)

凡事都要講成本回收,我覺得天星這么大一個公司,陳淑芬做了那么長時間經紀人,不可能為了區區300萬就鬧上法庭。畢竟這件事情如果鬧大,損害的是藝人的形象,陳淑芬作為經紀人一定很清楚這個事情。如果所有被騙的演出商都被退了錢,只有世紀風采沒有拿到退款的話,我覺得中間依然有沒有說明的問題。

田先生(北京演出商)

演出收定金是很常見的事情,就像大家去商場買大件東西要交一部分定金,商家才敢放心進貨一樣。這是很正常的商業行為。但是如果演出沒有做成的話,就應該及時退還,拖了那么長時間都沒有退還,這事兒就很奇怪了。

我作為旁觀者一直在關注這件事情,但我沒有了解到太多的內部資料。我認為既然大家都敢公開地面對媒體,而且都認為自己有理,都鬧上了法庭,那就讓法律去公正地處理這件事情吧。相信演出市場中的人都會很關注這件事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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