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國彥[青銅峽市原市長]

張國彥[青銅峽市原市長]

張國彥,男,漢族,1966年9月出生,寧夏銀川人,1991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9年10月參加工作,大學本科學歷。曾任青銅峽市委副書記、市長。2016年5月27日,被罷免寧夏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張國彥張國彥
1989.10---1995.01銀川市郊區紅花鄉土地管理站工作;
1995.01---1997.08銀川市郊區紅花鄉高台寺村黨支部書記;
1997.08---1998.03銀川市郊區紅花鄉黨委政法委副書記;
1998.03---2000.06銀川市郊區蘆花鄉黨委副書記、鄉長(其間:1996.09-1999.07銀川市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大專班學習);
2000.06---2002.04銀川市郊區蘆花鄉黨委書記(其間:1999.08-2001.12中央黨校函授學院行政管理專業本科班學習);
2002.04---2003.03寧夏華西村扶貧開發實驗區黨委書記(副處級);
2003.03---2006.09銀川市西夏區副區長;
2006.09---2008.06銀川市興慶區區委常委、副區長;
2008.06---2010.10銀川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0.10---2011.07銀川市住房保障局黨組書記、局長,市住房保障系統黨委書記;
2011.07---2013.12彭陽縣委書記;
2013.12---2016.12,青銅峽市委副書記、市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5年11月13日,青銅峽市委副書記、市長張國彥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雙開移司

2016年2月16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委監察廳網站發布訊息,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委對青銅峽市委原副書記、原市長張國彥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經查,張國彥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為謀取本人職務升遷給予有關人員財務。其問題已涉嫌犯罪。張國彥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自治區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自治區黨委常委會議批准,決定給予張國彥開除黨籍處分;由自治區監察廳報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由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依法罷免其自治區、吳忠市、青銅峽市人大代表職務;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審查逮捕

2016年2月,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青銅峽市原市委副書記、市長張國彥(正處級)決定逮捕。

罷免職務

2016年5月27日,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由固原市選出的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張國彥,因嚴重違紀,被固原市人大常委會依法決定罷免了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根據代表法的有關規定,張國彥的代表資格終止。

判處徒刑

2017年3月23日,中衛市沙坡頭區法院,青銅峽市原市長張國彥一審宣判,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處罰金25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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