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和平[呼和浩特第二監獄原黨委書記]

張和平[呼和浩特第二監獄原黨委書記]

張和平,男,56歲(2011年),原呼和浩特第二監獄原黨委書記、監獄長。2011年1月5日下午,因在“10·17”襲警越獄案中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犯玩忽職守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

基本信息

簡介

張和平,男,56歲(2011年),原呼和浩特第二監獄原黨委書記、監獄長。

2009年10月23日下午,因在“10·17”襲警越獄案中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呼和浩特第二監獄黨委書記、監獄長張和平被免去職務。

2011年1月5日下午,呼和浩特市玉泉區人民法院對在呼和浩特第二監獄“2009.10.17”暴動越獄案中涉嫌失職犯罪的呼和浩特第二監獄原黨委書記、監獄長張和平等5人,做出了一審宣判。張和平因犯玩忽職守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

越獄事件

呼和浩特市第二監獄4名重刑犯越獄脫逃呼和浩特市第二監獄4名重刑犯越獄脫逃

2008年至2009年10月,呼和浩特第二監獄三監區重刑服刑罪犯喬海強董佳繼、李洪斌、高博經過長時間預謀和準備,利用該監獄存在的管理漏洞,準備手機、現金、銀行卡、兩把尖刀、兩把切紙刀、便服、汽油、砂輪等作案工具。

2009年10月17日出工勞動時,這4人利用可乘之機,以董佳繼掌管三監區打板車間庫房鑰匙的便利進入庫房。在庫房內用事先準備好的汽油清洗便服上列印的“二監”字樣,又準備了電線、膠帶、舊背心,並將事先藏匿於庫房內的兩把尖刀、兩把切紙刀拿出。

當日13時許,這4名罪犯相繼進入庫房,先後將服刑犯高亮和被告人徐福矇騙入庫房內捆綁了起來,後又將民警蘭建國騙入庫房內殺害。喬海強穿上徐福蒙的警服,拿出其出門卡,其餘3名罪犯身著便服,從打板車間庫房順利來到監獄大門,在被告人田國君打開最後一道人工操控門時,逃出監獄大門,搶劫一輛計程車集體越獄脫逃。脫逃後又實施了搶劫、綁架等多起嚴重暴力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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