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佐民

張佐民 1938年10月生問北河間人,大學文化,廣州市社會科學院政法研究所副研究員,廣州通達律師事務所主任。

基本信息

人物經歷

1965年於北京政法學院法律本科畢業。1965年畢業後被分配到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法院擔任書記員,1968年在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軍管會刑偵處擔任偵察員,1973年4月擔任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法院民事審判庭副庭長,1974年12月擔任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法院副院長,1980年6月擔任廣西壯族自治區司法廳副廳長,1986年6月調廣西社會科學院從事法學研究,1988年4月被評為法學助理研究員,1990年被評為法學副研究員,1991年8月調廣州市社會科學院政法研究所任副研究員。

作品成果

從事專業研究工作後主要論著有:專著《民事審判心理學》,25萬字;專著《律師業務探索》,25萬字;合作著作《企業法講座》、《廣州基層政權建設探索》、《跨世紀人才》、《戒毒指南》、《法學心理學大詞典》;在地方性刊物、全國性刊物上發表論文10餘篇。論著文字約100萬字。在這些論著中,學術水平較高的是《民事審判心理學》,被《法學專著集評》一書評論為全國第一本民事審判心理學專著,開民事審判心理學之先河,填補了我國民事審判心理學的空白。在法學研究工作中,以套用法學研究為主,曾從事犯罪心理學、訴訟心理學、訴訟法、民商法、經濟法、行政法、律師業務的研究,並有一定的著述。研究成果套用性、操作性、社會性較強,體現出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理論指導實踐的原則。同時在理論觀點中具有一定的超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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