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娶其嫂

弟娶其嫂

關於“弟娶其嫂”。滿洲確實有“兄死弟娶其嫂”的習俗。清太宗皇太極開始改革滿洲的婚姻習俗,規定:“不許亂倫婚娶”(《清太宗實錄》卷十一),嚴禁轉房婚——不許娶庶母、嬸母、嫂子、侄婦等,但沒有觸動異輩相婚和姐妹同嫁一夫的婚俗。

蒙古族舊俗

舊時蒙古族有這樣一種風俗:父親死了,兒子娶其庶母;兄長死了,弟弟娶其嫂子。由此,在清朝初期,兄弟之間、叔侄之間的妻妾互娶也就成了見怪不怪的事

羌族風俗

建國前羌族的家庭形式基本上是一夫一妻制的個體家庭,夫權很大,主宰家庭內外事務。盛行包辦、買賣婚姻,擇婚時有著嚴格的階級界線。其他如姑舅表優先婚,新娘婚後一年以內多返居娘家,以及兄死弟娶其嫂,弟死兄納弟婦等習慣也有保留。解放後,在婚姻制度方面的一些落後習俗,已經逐漸廢除。喪葬分火葬、土葬和水葬。火葬為傳統習俗。

涼山彝族的婚姻轉房制

涼山彝族的婚姻形式,除包辦婚姻外,還存在一些其他形式的婚 姻形態。如姑舅優先婚(姨表不通婚)、轉房制(兄亡弟娶其嫂)以及不落夫家習俗等均有流傳。其中比較有特色的是搶婚習俗。

嘉絨藏族的婚姻

關於嘉絨藏族的婚姻,林耀華先生在《川康嘉絨的家庭與婚姻》中談到,嘉絨的婚姻有妻兄弟婚,即兄死弟娶其嫂,或是弟死兄娶其婦。這是民族學意義上的收繼婚,而嘉良夷也正是實行這種婚姻。此外,近代嘉絨藏族在土司統治時代多有女土司,如穆坪土司么么即為女土司,這與冉 夷之貴婦人,黨母族的記載有一致性。

通過對冉 夷、嘉良夷與嘉絨藏族風俗習慣的比較,可以得出結論:漢代冉 夷、隋代嘉良夷與今天的嘉絨藏族在族源上是一脈相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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