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里德里希·卡爾·馮·薩維尼

弗里德里希•卡爾•馮•薩維尼 (1779年2月21日-1861年10月25日),德國著名的法學家和國王顧問,歷史法學派的創始人。

人物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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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里德里希•卡爾•馮•薩維尼 (Friedrich Carl von Savigny 1779年2月21日-1861年10月25日)生於梅因河畔法蘭克福市;德國著名的法學家和國王顧問,歷史法學派的創始人
薩維尼出生於古老的 lothringischen 家族,薩維尼這個名字來源於薩維尼城堡(der Burg Savigny )這一地名。 薩維尼13歲時父母雙亡。 1795 就讀於馬爾堡大學,主修法學,師從德國著名的刑法學家 Anton Bauer (1772–1843), 以及以研究中世紀法學而著稱的 Friedrich Weiss教授。
此後,薩維尼又先後在耶拿大學(Jena)、萊比錫大學(Leipzig)、哥廷根大學(Göttingen)就讀過,1800年轉而回到馬爾堡大學學習,同年開始在那裡被授予博士學位並被聘為編外講師,講授刑法和潘德克登法學(pandekten)。Gebrüder Grimm 是他的學生之一,這對他的後期學術發展有著一定的影響。
1803年薩維尼發表了著名的《財產法》。 1804年與Kunigunde Brentano結婚。1808年在蘭茨胡特被正式聘為教授,教授羅馬民法,但薩維尼在那裡只教授了三個學期。1810年薩維尼受到威廉•馮•洪堡的邀請到新成立的弗里德里希-威廉-柏林大學教授羅馬法。 1814年為一篇著名的論文進行答辯,該論文就是 Über die Notwendigkeit eines allgemeinen bürgerlichen Rechts für Deutschland (大意為,關於必須有一個德國民法總論)。 同年他的兒子卡爾•弗里德里希•薩維尼出生,該子後來成為德國著名的外交家。
1815年薩維尼與Karl Friedrich Eichhorn等一起創建立歷史法學派雜誌社,作為歷史法學派的機構。1815年出版《中世紀羅馬法歷史》第一冊,1831年完稿。 1817年薩維尼成為普魯士法務部樞密院成員; 1819年成為萊茵省高級法院的成員; 1820年成為普魯士政府地方法總則修改委員會成員;1835年開始撰寫《現代羅馬法體系》一書。
薩維尼同時是現代國際私法的創始人。1842年薩氏被弗里德里希威廉四世聘為政府法律審核部部長一職,期間中止了學術活動,1848年德國大革命時期恢復學術活動,並於1850年發表《法學札記》;1853年完成《現代羅馬法體系》、《債權法》。
薩維尼 於1861年10月25日於柏林去世。在薩維尼的葬禮上國王威廉一世致悼詞,全部王子參加葬禮。他的墳墓安放在柏林市中心Hedwigskirche教堂。

個人著作

《財產法》 1803年

弗里德里希·卡爾·馮·薩維尼弗里德里希·卡爾·馮·薩維尼

《現代立法和法學職業》 1814年
《中世紀羅馬法歷史》 1831年
《現代羅馬法體系》 8卷 1840- 1849
《法學札記》 1850年
《債權法》 1853年
《歷史法學派雜誌》 1815年到18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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