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粵財信託有限公司

廣東粵財信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粵財信託”),1984年12月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並先後經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核准,領取了《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和《經營外匯業務許可證》。2002年,經中國人民銀行審核在業內首批獲得重新登記;2007年7月,按照新的《信託公司管理辦法》的要求,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更名為“廣東粵財信託有限公司”,目前是廣東省唯一一家省屬信託公司。

粵財信託自成立二十多年以來一直秉承“穩健務實,開拓創新”的經營理念,堅持“誠信為本,穩健經營、嚴格管理、規範操作”的經營方針,適時把握金融改革與行業發展的機遇,調整經營戰略目標,持續最佳化經營資源配置,完善決策體系,強化風險控制能力,歷經金融信託業六次清理整頓和國際金融風暴的考驗和洗禮而不斷成長壯大,管理信託資產規模在信託行業中排名居於前列。迄今為止,已到期結束的信託產品全部按契約約定進行了財產分配,未出現任何違法違規違約現象;實際收益水平全部達到或超過預期,到期清算率和收益兌付率100%,信託資產不良率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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