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招標投標協會-簡介
廣東省招標投標協會是由廣東省內各地從事招標投標活動的企事業單位、社會中介組織,進行招標投標理論研究的機構、團體、專家學者,以及招標投標從業人員自願組成的非盈利性的招標投標行業組織,是經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准、廣東省民政廳註冊登記、具有法人資格,是對外代表廣東省招標投標行業的協會。
廣東省招標投標協會宗旨
廣東省招標投標協會的宗旨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服務與監督相結合,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促進招標投標行業自律。為會員提供服務,維護行業、會員的合法權益和共同經濟利益;維護市場秩序和公平競爭,溝通會員與政府、社會之間的關係,發揮其促進社會公共利益的作用。受政府部門委託,協調招標投標工作,規範招標投標行為,培育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促進廣東省招標投標事業的健康發展。
監督管理
廣東省招標投標協會的業務主管部門是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業務工作接受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指導和廣東省民政廳的監督管理。
組織結構
一、會員代表大會
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每屆四年。
二、理事會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每屆四年。
三、常務理事會
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每屆四年。
四、常設辦事機構
秘書處是協會的常務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
業務主管及主辦單位
業務主管單位
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主 辦
廣東省招標投標協會
業務範圍
(一)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以及國家和省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及時向政府主管部門反映會員單位和招標投標主體在招投標實踐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願望和意見,並提出解決問題的措施建議;
(二)組織開展調查研究,為省政府制定有關招標投標的法律法規、政策措施,行業發展戰略、改革方案等重大決策提供建議;
(三)建立行業自律機制,研究制定招標投標行規行約、職業道德準則、業務統計規則和職業標準規範等,並組織實施;
(四)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委託,做好招標代理機構的備案及資格管理工作;
(五)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委託,建立省招標投標從業人員執業資格和專業技術等級制度,促進從業人員專業素質和業務技能的提高;
(六)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委託,協助組建省綜合評標專家庫,為招標投標工作提供服務;
(七)為會員提供工程、貨物和服務等各類招標投標及相關工作的諮詢;
(八)收集、提供國內外招標投標信息,編輯出版招標投標有關刊物、教材、書籍、資料,建立相關信息網路系統,舉辦展覽和論壇等活動,為企事業單位提供招標投標活動信息服務;
(九)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招標投標業務、管理知識的培訓活動,提高從業人員素質和業務水平;
(十)定期組織招標投標業務及行業管理的經驗交流活動,評選優秀招標投標檔案、優秀論文,宣傳表彰招投標領域的先進單位、優秀專家和突出貢獻者;
(十一)維護會員合法權益,協助政府部門調查處理有關招標投標的投訴舉報,協調招標投標活動中出現的矛盾和糾紛;
(十二)加強與國內外相關組織的聯繫,組織、開展招標投標國內和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三)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委託,推進建立招標投標行業信用體系的建設、運行與維護;
(十四)法律、法規規定或主管部門委託的其他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