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浩

廖浩

廖浩是廣東河源市東源縣公用事業局公務員。2011年6月初,有網友爆料稱,公務員廖浩撞死母女倆後照常上班。對此,10日下午,河源市公安局證實,事故發生後,由於所在單位擔保,並沒有對廖浩採取措施,等事故責任確定後再採取措施。

基本信息

交通肇事

2011年5月20日上午,在河源市城區雅居樂路段,廖浩駕駛車牌為粵PL1222的皇冠牌小轎車,從河源市區往東源縣城方向行駛,將橫穿公路斑馬線的24歲的楊愛蓉和其3歲的女兒韓文婕撞飛,楊愛蓉母女當場斃命。 而來自江西吉安的楊愛蓉母女倆到河源僅20天。

事發當時轎車車速很快,有目擊者反映,遇難母女被撞飛近20米遠。現場留下一道明顯的緊急剎車痕跡。肇事小轎車車頭前擋板和左車燈已損毀,前擋風玻璃部分破裂,有明顯的被撞凹陷。現場處理的交警稱,肇事車輛時速在100公里以上。

河源市公安局的情況報告說:“事故發生後,廖某馬上用自己手機向‘110’指揮中心報案(指揮中心顯示其報案時間為2011年5月20日9時13分),並留守事故現場等候處理……現場處置完畢後,廖某被直屬一大隊辦案民警帶回大隊接受調查。”

不過,當地媒體報導稱:“當地交警告訴記者,該肇事司機姓廖,是東源縣某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事故發生後,肇事司機逃逸,隨後被當地警方控制。”

取保候審

事發後,因廖浩所在單位為廖浩提供擔保,保證其隨傳隨到,廖浩被取保候審而且在正常單位上班。警方表示,待此案有關的檢驗、鑑定完畢後,警方將在法律規定時間內儘快作出事故責任認定。按照法律相關規定,若廖浩負事故的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律師意見

但對造成2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肇事者,有律師認為,最高人民檢察院有明確規定:對於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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