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故城

平昌,漢置縣。 三國時,魏置平昌郡於此,後郡廢,縣屬城陽郡。 晉復置平昌郡,以縣屬之。

漢平昌縣、平昌侯國治所遺址。位於諸城市石橋子鎮都吉台村。濰河支流渠河由東向西流經城北,荊河由城南繞經城東,在城東北入渠河。南北長1000米,東西寬900米,面積90萬平方米。故城東南角有一高約7米的土台,俗稱“龍台”,又稱“鬥雞台”,現“都吉台”村名可能即由“鬥雞台”演變而來。
平昌,漢置縣。文帝四年(公元前176年) 封齊悼惠王劉肥第八子印為平昌侯,即此。西漢屬琅琊郡,東漢屬北海國。三國時,魏置平昌郡於此,後郡廢,縣屬城陽郡。晉復置平昌郡,以縣屬之。北魏初仍屬平昌郡,後改屬高密郡。北齊廢,入安丘縣。
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山東隊及省、地(市)文物部門曾對故城址做過多次調查。1982年,諸城市博物館進行詳細調查與勘察。故城內的“鬥雞台”及其周圍,是一處龍山文化至商、周時代的古遺蹟,漢代、唐宋時期的遺蹟遺物也十分豐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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