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縣東洞庭湖管理局

機構設定

2000年5月26日,羅碧升市長主持市長辦公會議,形成[2000]16號市長辦公會議紀要,市人民政府授權岳陽縣人民政府對東洞庭湖實行統一有效管理,同年7月6日,市編辦批覆同意成立岳陽縣東洞庭湖管理局,加掛“岳陽縣東洞庭湖管理委員會”的牌子,2000年8月28日機構正式運作。

主要領導及分工

方正春——書記、主任 負責全面工作
劉慶福——黨委委員、副主任 分管黨群、財政財貿,聯繫政工、財政、稅務
蔣佐繼——黨委委員、副主任 分管項目、老乾、統戰,聯繫漁政、國土、環保、濕地、
產業發展科
劉同盛——黨委委員、副主任 分管宣傳、辦公室、新農村建設,聯繫葦業、辦公室、工會
胡曉峰——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分管紀檢監察、計畫生育,協管財貿,聯繫計生站、
工商、監察室
陸文兵——黨委委員 分管招商、文教衛生、人大、政協聯絡,聯繫產業發展科、
衛生院、學校
陳 輝——黨委委員 分管政法、安全生產,協助漁政,聯繫法庭、水警、
法制監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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