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醫學科學院

山東省醫學科學院

山東省醫學科學院創建於1958年,是集醫學科研、臨床醫療、疾病控制、教育、科技支撐管理與服務等職能於一體的綜合性醫學科研機構。下屬13個專業研究所(院),8所醫院。有中國工程院院士1人,山東省“泰山學者”特聘教授(專家)2人,獲省部級以上榮譽稱號或獎勵的優秀科技人員77人,博士生導師11人,碩士生導師159人。25位兩院院士和39位外國專家擔任顧問、客座教授。

基本信息

山東省醫學科學院是一所集醫學科研、臨床醫療、疾病控制、教育、科技支撐管理與服務等職能於一體的綜合性醫學科研機構

山東省醫學科學院山東省醫學科學院

概述

山東省醫學科學院創建於1958年。1962年3月,山東省醫學科學院縮編為山東省醫學科學研究所。1981年,省政府決定在原山東省醫學科學研究所的基礎上重新組建山東省醫學科學院,為省政府直屬的廳局級事業單位。今天的山東省醫學科學院,是集醫學科研、臨床醫療、疾病控制、教育、科技支撐管理與服務等職能於一體的綜合性醫學科研機構。下屬13個專業研究所(院),8所醫院。現有在職職工2257人,專業技術人員1999人,其中高級專業技術人員657人。有中國工程院院士1人,山東省“泰山學者”特聘教授(專家)2人,獲省部級以上榮譽稱號或獎勵的優秀科技人員77人,博士生導師11人,碩士生導師159人。25位兩院院士和39位外國專家擔任顧問、客座教授。有1個省部共建國家重點實驗室培育基地、1個國家衛生部重點實驗室、2個山東省高水平重點實驗室、4個“泰山學者”崗位、5個省級重點實驗室、3個省醫藥衛生重點實驗室、7個省醫藥衛生重點學科、7個聯合博士學位授予學科、20個碩士二級學位授予學科、2個本科專業、10個院重點學科、6個院特色專科。擁有國家“化學中毒醫療救治基地”和國家“核輻射醫療救治基地”,是國家人事部批准的“博士後科研工作站”單位,承擔5種國家級學術期刊的編輯工作。1981年以來,先後承擔科研項目1577項,其中國家級項目90項,省部級項目554項;獲得各類科技成果獎勵796項,其中國家科技進步獎6項,省部級科技獎項270項。與世界6大洲30多個國家建立了有效的科技合作關係。全院占地1556畝,其中在章丘明水新技術開發區規劃征地1000畝,建設院東部新區。截至2008年8月底,全院淨資產總額14.8億元,其中固定資產10億元,基本建設項目已投入1.2億元,綜合實力位居全國省市醫學科研院所前列。

領導簡介

謝立信 名譽院長

山東省醫學科學院山東省醫學科學院

劉海鵬 書記

韓金祥 院長
初奎臣 副書記
尋建華 副院長
黃 濤 副院長
孫春玲 副院長
於金明 副院長

山東省醫學科學院山東省醫學科學院

侯錦如 調研員
許培文 院長助理
周開學 院長助理

機關部門

紀 委
1、在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和院黨委領導下,負責黨的紀律檢查和監察工作。
2、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
3、協助院黨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
4、檢查處理黨的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章黨紀的案件,提出處理(處分)或取消處分的意見。
5、保障黨員的權利,受理黨員和職工的控告、檢舉和申訴。
6、負責院機關紀委的日常工作。
7、辦理上級紀檢監察機關交辦的工作。
8、辦理院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院長助理、院紀委副書記:周開學

辦公室

1、協助院領導協調院屬各單位和院機關日常工作。
2、負責所(院)長任期目標的制訂與考核。組織院規章制度的制訂、修改工作。
3、負責起草院綜合性工作計畫、總結、報告等;負責機要與普通文電的收發、傳送和保管;負責院機關部門的發文核稿。
4、掌握全院工作動態,負責全院綜合性工作的調查研究。組織信息交流,編撰史志材料等。
5、負責院黨委會、院長辦公會等會議的組織、記錄和紀要,督促檢查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承辦院工作會議及全院性重大活動。
6、負責保密工作,承辦院保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7、負責檔案工作,管理院機關檔案,指導檢查院屬各單位檔案工作。承辦院檔案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8、督查、報告省委、省政府交辦事宜。
9、負責網路建設、辦公自動化系統和駐濟單位的電話虛擬網的管理,承辦院網路與辦公自動化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10、負責院內外綜合性工作的聯繫、協調和接待工作。
11、負責院機關車輛的調配、使用、管理工作。
12、辦理院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院長助理、主任:許培文 副主任:董華

人事處

1、貫徹執行黨的幹部路線、方針、政策,承辦院屬各單位領導班子、全院處級幹部和院機關科級幹部的選拔、聘(任)用等管理工作;承辦院、處級後備幹部的推薦考察工作。
2、負責全院機構編制工作;負責院機關各部門的職能配置及調整,協調部門、單位的職責分工;審核院屬單位人員編制、處科級幹部職數和科級機構設定;組織事業單位法人(事業單位)登記、年檢和變更工作。
3、負責工作人員流動調配、研究生畢業分配、大中專畢業生和軍轉幹部的接收安置工作。
4、負責人才隊伍選拔與管理工作;負責院博士後科研工作站管理工作;負責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等工作;負責技術工人等級考核。
5、負責擬訂幹部人事制度及機構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
6、負責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獎懲與幹部培訓、繼續教育工作。
7、負責勞動和社會保障、保險和勞動年檢、公費醫療、離退休手續辦理等工作;審核報批工資、津貼及其他福利事項。
8、負責幹部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幹部人事、勞動工資統計工作。
9、承辦因公出國人員的政治審查和處以上幹部因私出國審批工作。

10、辦理院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處長:趙建 副處長:王婷

政工處

1、宣傳路線、方針、政策,組織黨員幹部開展政治理論等學習活動。
2、負責對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進行管理,監督檢查黨的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負責黨費的收繳、管理、使用和黨內統計工作;做好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養、考察和發展黨員工作。
3、負責調查了解幹部職工的政治思想情況,開展社會主義道德教育,組織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承辦院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的日常工作。
4、組織開展精神文明創建活動,負責省直、省級文明單位(機關)的推薦申報和管理工作。
5、加強院所文化建設,負責普法教育,組織進行法制教育學習和考核;負責組織獻血、捐贈等社會公益活動。
6、承辦院機關黨委的日常工作;負責統戰工作;組織協調院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工作。
7、辦理院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工會)
1、負責職代會、職工大會制度建設。
2、開展職工政治思想教育、“職工之家”、“五好家庭”等精神文明建設活動;組織民眾性文體活動等。
3、負責工會會費的收繳、管理和使用。
4、指導下級工會工作。
(團委)
1、負責全院共青團的組織建設。
2、負責團員青年的思想教育工作;組織團員青年開展各類有益的活動。
3、負責團費的收繳、管理和使用。
4、指導下級團組織工作。

(婦委會)
負責全院計畫生育、女職工權益及健康保障工作。承辦院計畫生育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處長:姜秀芳 副處長:戚平 工會工委主任:蔣海躍

老幹部處

1、貫徹執行黨的老幹部工作政策,負責院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指導院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
2、負責組織院部駐地離退休幹部閱讀檔案、政治學習和參加有關會議、活動。
3、負責院機關離退休幹部的走訪慰問、病員探望,及時向院領導反映離退休幹部的生活、思想情況;負責聯繫院機關離退休幹部的醫療保健、療養和查體。
4、負責全院離退休幹部的信息統計上報工作;辦理離退休證、老年人優待證。
5、負責組織離退休幹部開展文體活動,組織院老年文體協會參加省直部門組織的活動。管理院駐地離退休幹部活動場所。
6、辦理院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處長:劉和平

科研處(院士辦公室)

1、貫徹執行國家科技工作方針政策。針對全省醫藥衛生和科技事業發展需要,提出加強科研工作的建議和措施。
2、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全院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科研計畫,組織申報各級科技項目,督導重大科技攻關項目的實施。
3、組織全院科技成果和優秀論文的鑑定評審和評選獎勵工作;組織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的申報、保護、管理工作。
4、制訂科研管理工作的規章制度,組織全院學術活動,承辦院學術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5、負責組織重點學科、特色專科、重點實驗室等的申報、建設和管理工作。
6、負責院科技統計工作。
7、負責院士聯絡、合作、交流和接待工作。
8、辦理院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處長兼院士辦公室主任:林玲 副處長:李勝

醫防處

1、貫徹執行國家醫療衛生工作方針政策,針對全省醫療疾病防治任務需要,提出加強醫療和疾病防治工作的建議和措施。
2、負責制訂和實施全院醫療工作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對全院醫療單位醫療質量和服務質量的監督檢查工作;處理醫療中的來信來訪,協助有關單位處理醫療事故。
3、負責制訂和實施全院疾病防治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全院疾病控制項目的立項、管理、驗收工作。
4、負責全院省屬專業科技學(協)會、民間社團管理和科技期刊的管理工作。承辦山東省腫瘤防治辦公室、山東省抗癌協會秘書處和院醫院管理暨醫療質量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5、辦理院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處長:丁楠 副處長:馬廷行

研究生教育中心

1、貫徹執行國家研究生教育工作方針政策,負責制訂和落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各項規章制度。
2、負責研究生黨團組織建設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負責學位授權學科的申報、調整、評估及研究生指導教師的遴選工作。
4、負責編制研究生年度招生計畫,組織招生、錄取及考務等工作。
5、負責研究生的教學、培養、學位、學籍管理。負責研究生第一學年的日常生活管理、安全保衛及部分後勤服務工作。

6、承辦院學位評定委員會、院研究生管理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7、辦理院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主任、黨委副書記:孟憲斌 黨委書記、副主任:甄天民

國際合作處

1、貫徹執行國家涉外工作方針政策,制定和落實外事管理規章制度;編制實施全院國(境)外合作與交流計畫。負責組織協調全院重要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動。
2、負責出國留學工作。辦理因公、因私出國、赴港澳台人員的有關手續。負責接待國(境)外來訪團組、來院工作的外國專家或進修學習人員的管理工作。
3、負責組織引進國外智力、國際合作、留學回國人員項目和外援項目的立項、管理、驗收工作。
4、負責組織院主辦、承辦的國際學術會議,指導、協助院屬單位的外事接待和國際學術會議等工作。承辦院國家安全小組的日常工作。
5、辦理院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財務處(審計處)

1、貫徹執行上級財政工作方針政策,制訂和落實財務規章制度。
2、編報全院財務收支計畫,辦理各項經費的收繳和撥付,審核編報各項經費預決算,對全院預算執行情況進行指導監督。
3、籌措資金,組織增收節支,指導監督院屬單位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工作及各項資金的使用。
4、負責全院國有資產管理,編報固定資產投資計畫,審查編報科研大型儀器的購置計畫,監督和檢查大型儀器設備的使用情況;辦理政府採購,辦理國有資產申請登記和報廢更新的有關手續;負責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的報批工作。
5、負責院機關財務、基建財務、工會財務工作和院機關採購工作。協助科研處做好重點實驗室等的申報建設工作。
6、負責全院財會人員的業務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
7、辦理院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審計處)
l、貫徹執行上級審計工作方針政策,制定落實有關內審規章制度。
2、負責對院屬單位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預算內、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審計。
3、負責對院屬單位法人代表離任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進行審計。
4、辦理院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處長:祝迎風 副處長:孫淑婭、於枚

科技開發處

l、貫徹執行國家科技開發工作方針政策,組織實施全院科技開發工作計畫,制訂落實科技開發規章制度。
2、負責組織管理重大科技成果轉讓及推廣套用,負責組織協調全院科技產品的宣傳、交流與交易。
3、負責組織管理、協調全院技術服務、技術諮詢工作,提供政策信息等服務。
4、負責指導、監督院屬單位科技企業的經營行為,負責“中小企業基金”、“星火計畫”等開發項目的管理工作。
5、辦理院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處長:林俊明 副處長:張憲黨

行政處(保衛處)

1、負責院部駐地、東八院區的房地產管理和房改工作;制定職工宿舍分配方案;協助分配調整辦公用房。承辦院房改工作領導小組、院分房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2、負責院機關固定資產明細帳目的管理。
3、負責院部駐地、東八院區等基建項目的規劃與實施。
4、承辦院愛國衛生委員會、公共管理委員會、家屬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5、負責對院內服務項目的檢查驗收。
6、辦理院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保衛處
1、貫徹執行國家治安管理的法律法規和公安部門的規定,組織治安保衛檢查,健全安全檢查制度,落實安全防範措施。
2、負責全院綜合治理工作的指導、監督和督促檢查。
3、負責對職工進行遵紀守法及“四防”教育;協助有關單位對輕微違法人員及“兩勞”釋放人員進行幫教;配合公安機關處理違法犯罪分子。
4、接受公安機關的業務指導,協助公安機關及有關部門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涉外活動中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對全院治安災害事故及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

5、負責院部駐地和東八院區職工的戶籍管理工作,協助派出所做好暫住人口管理工作。承辦院綜合治理委員會和院人民防空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6、辦理院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處 長:吳建梁

副處長:毛偉彬 張士娥

保衛處副處長:邢建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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