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室溫檢測費

居民室溫檢測費

居民室溫檢測費,是居民如果家中暖氣不熱所申請的第三方測溫,每次基本檢測費用為600元。這是一個超出生活常識的高價格。居民室溫檢測費是項利民之舉,可以讓居民更好地維護自身權益。但室溫檢測並非高難度的複雜技術工程,如此收室溫檢測費,名義上是讓第三方出具公正意見,實質上卻極大抬高了老百姓獲得應有保障的門檻,並為供暖方推脫責任製造藉口和便利。

簡介

2010年北京市首次引入第三方室溫檢測機構。經北京市質量監督部門認定的首批5家第三方室溫檢測機構今冬將承擔起室溫是否達標的“判決”,北京市供熱辦表示,造成居民室溫不達標的原因包括室外溫度過冷;居民拆除、移動、封裝、改變散熱器;供暖單位供暖能力不足等。發現居民室溫不達標,供熱單位應及時解決,只有雙方糾紛無法解決時,才會委託第三方檢測機構判定。

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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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將對基本檢測費用統一定價、合理收費。據透露,經過對稅費、檢測人員工時費、檢測設備折舊費、管理費等成本進行測算後,基本檢測費每次將在600元左右。

城區居民儘量選擇距離自家較近的機構測溫,這樣將只收取基本檢測費,但如果是遠郊區縣的用戶,測溫費用則還需參考打車費加收交通費

此外,如別墅或超大戶型測溫,基本檢測費將由雙方約定。為方便居民,本市有關部門也在積極推動認定工作,今後每區縣都有望擁有經認定的第三方室溫檢測機構。

費用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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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北京市統計局公布的數據,2009年居民人均居住面積28.81平方米。如果嚴格按照這個標準來計算,一個三口之家的居住面積是86.43平方米。供暖價格按照每平方米30元的標準計算,每個採暖期的總價為2592.90元。也就是說,每次基本檢測費用幾乎占到了採暖總價的四分之一。而按照供暖契約規定的較低退費標準,如果測定溫度比約定溫度低2,退費比為40%,也就是1000元左右。也就是說按照人均標準,居民因供暖不達標而得到的補償,大部分要交給檢測機構。

而且,根據相關部門所說,“如果是遠郊區縣的用戶,測溫費用則還需參考打車費加收交通費。”但是,現在只有5家被官方承認的室溫檢測機構。即使假設5家機構各分散在一個區縣,北京市還有十幾個區縣要加收其他費用。按照當下的現狀,基本檢測費用估計很多情況會超過600元。

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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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台基本檢測費用標準為什麼沒有聽證?依據《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制定關係民眾切身利益的公用事業價格、公益性服務價格和自然壟斷經營的商品價格等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應當實行定價聽證。”顯然,關係供暖的相關價格,應該納入其中,政府應該聽取公眾檢測費用該不該收以及收多少的意見。

2,600元的價格是如何確定的?既然這個價格是“經過對稅費、檢測人員工時費、檢測設備折舊費、管理費等成本進行測算後”確定的,那么就應該公布是如何測算的,這個價格是哪個部門、什麼機構作為主導來進行測算的,以打消公眾對其中可能存在的權力尋租的疑慮。

3,這筆費用究竟由誰來承擔,也需要明確規定。即使這項費用該收,即使該收600元甚至更多,但肯定不能是在任何情況下都由居民來承擔費用。因為如果責任在供熱單位,還是讓居民出錢,就顯失公平,沒有理由讓居民為服務不到位的供熱單位買單。顯然,即使有關費用的收取和價格都合理,也必須區別在什麼情況下,應該由誰來承擔檢測費用,而不是理所當然地由居民承擔。

4,有沒有可能實行舉證責任倒置?因為相對於供熱單位來講,居民明顯處於弱勢。一般在有關公害、產品責任、醫療事故等民事訴訟中,實行的都是舉證責任倒置。在居民與供熱單位的糾紛中,是否可以由供熱單位承擔舉證責任,來證明自己的服務確實按照《北京市供熱採暖契約》盡到了責任。

本來,北京市今年引入第三方檢測機構,是項利民之舉,可以讓居民更好地維護自身權益。俗話說,冷暖自知。室溫檢測並非高難度的複雜技術工程,如此收室溫檢測費,名義上是讓第三方出具公正意見,實質上卻極大抬高了老百姓獲得應有保障的門檻,並有可能為供暖方推脫責任製造藉口和便利。

5、檢測費用vs採暖費退費:第三方檢測費用為600元;暖氣費退費為幾十塊。按北京天然氣供暖價格計算,每100平方米住宅一天供暖不達標,退費僅約25元。關鍵是第三方檢測收費太高,如果達標,等於扔了600元,如果不達標,也就退了幾十元。所以一般老百姓都會軟磨硬泡,反覆報修,哪怕治標不治本。

6、第三方檢測,複雜又費錢。北京目前有5家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由北京市質量監督部門進行資質認定,是完全獨立於用戶和供熱部門、供熱單位的“第三方”。出檢一次的基本檢測費為一個房間450元,每增加一個房間增收40元,再加上100元左右的交通費,一次檢測收費約600元。

解決方案

早在2010年第三方檢測機構問世前,供熱辦相關負責人曾表示,將認定第三方檢測機構的資質,並對室溫測量費進行成本核算,基本檢測費將統一定價。

北京市供熱辦副主任許曉晨表示,之前政府確實出台過指導價,要求他們儘量壓低利潤,但做不到統一定價。“因為檢測機構是市場化的,不可能制定統一的費用標準。”

上海泛洋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劉春泉認為,如果檢測機構是市場化,就應該遵循市場規律,不能以資質為名卡死在5家,只要符合條件都應該引入競爭,否則就應回歸公益性,政府統一定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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