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照華

尹照華

尹照華,廣東東莞人,在短短4年內走私貨物,涉案金額18億元、偷逃稅款3.5億元,並將59名海關官員拖下水。廣州市中院不久前對這起被稱為“全國最大加工貿易走私案”的“尹照華案”作出一審判決,首犯尹照華犯走私普通貨物罪被判有期徒刑15年,尹照華的姐姐尹婉瓊、父親尹枝葉等其餘14名被告則分別被判緩刑至有期徒刑12年不等。

基本信息

簡介

尹照華原籍東莞市寮步鎮,只念過國小,上世紀80年代偷渡到香港,成了一名貨櫃車司機,後在香港定居。1996年,他成立了香港照華貿易運輸公司和香港照華運輸公司,2000年,又在東莞設立精藝手袋廠等4間企業,並轉租他人經營。香港照華公司主要負責組織貨源和運輸,以偽報貿易性質的方式走私進口大量皮料、毛線、布料、膠紙、五金等貨物,進境後將走私貨物運至“照華貨場”接卸、中轉和分運到內地的上千家客戶。

2004年10月16日,黃埔海關緝私局偵查終結該案,將東莞寮步精藝手袋廠等2個走私犯罪嫌疑單位和尹照華等走私犯罪嫌疑人移送廣州市檢察院。經法院查明,該走私團伙總計走私普通貨物總案值人民幣18億元,涉嫌偷逃應繳稅額人民幣3.5億元。

尹氏走私團伙從2001年起以“加快通關速度”為名,指派專人以“感情投資”方式大肆行賄。他們根據職位高低按月發“紅包”給東莞海關駐鳳崗辦事處工作人員大肆行賄。該案中,59名海關官員因共收受港幣64萬多元、人民幣48萬多元而被拖下水,其中11人被移送司法機關,40人被清除出海關隊伍,8人被行政處分和黨紀處分。

涉及案情

最大走私案

低價貨物牽出最大走私案

2003年11月,黃埔海關緝私局獲取一條線索:45歲香港女子袁疊足涉嫌在廣州某皮具城大量銷售從東莞走私進口的牛皮和布料,但具體走私團伙及走私渠道不詳。

緝私人員發現,袁疊足確以低於市場價格銷售進口牛皮和布料,且黃埔海關翻查報關記錄發現:同一時期,該關以一般貿易進口的牛皮和布料並不多。辦案人員判斷,袁疊足所銷售的低價牛皮和布料極有可能是走私貨。

緝私人員發現袁疊足的進口牛皮和布料均來自其在東莞設立的2個倉庫,倉庫內常存有價值約2000多萬元的進口貨物,全部來自東莞寮步鎮的“照華貨場”。經進一步偵查,一個利用“照華貨場”為據點、以尹照華為首的家族式走私團伙逐漸浮出水面。

家族經營偷逃稅3.5億元

海關查明,1996年,香港人尹照華在香港成立了香港照華運輸公司。自2000年1月至2004年4月間,尹照華又在老家東莞設立了精藝手袋廠等4間企業,並轉租他人經營。同時,他通過指使其家族成員向海關申領上述廠家的來料加工契約手冊。香港照華公司主要負責組織貨源和運輸,以偽報貿易性質的方式走私大量皮料、毛線、布料、膠紙、五金等貨物入境,這些貨物並非用於加工生產,而是運至“照華貨場”,再以低于海關完稅價格的價錢賣給珠三角和內地上千家客戶。

2004年10月,黃埔海關全部偵破此案,共抓獲42名嫌犯,案值高達18億元,偷逃稅3.5億元。去年5月12日,廣州市檢察院以尹照華等15人涉嫌走私普通貨物罪,向廣州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15名嫌犯中包括尹照華的姐姐、父親等人,屬典型的家族型犯罪。該案告破後,國務院領導曾專門批示:“此案破得好,打擊走私要堅持不懈。”

被告服判省檢一度抗訴

“尹氏”走私案在廣州中院開庭審理,眾被告家屬聘請了廣東尚之信律師事務所霍永基律師等18名律師出庭為尹照華等15名被告人進行辯護,法院一審宣判,尹照華被認定走私普通貨物罪名成立,處有期徒刑15年,其餘14人也被以同樣罪名定罪量刑。宣判後,眾被告均服從判決,表示不抗訴。

然而,廣東省檢察院則認為,判決確有錯誤,提起抗訴。記者12日獲悉,廣東省高院已裁定駁回抗訴,維持原判。

部分海關人員按月收到紅包

從去年6月21日起,該案在廣州市中級法院陸續審理數天。就在法院還沒有作出宣判時,去年12月22日,黃埔海關向外界公布一則令人震驚的訊息,“尹氏”走私案居然將48名海關工作人員“拖下水”。

原來,據該案被抓獲的一名重要嫌疑人供述,他在辦理海關手續時,多次向東莞海關駐鳳崗辦事處30多名關員送過錢財,並供出了部分收錢關員姓名。這一訊息被迅速上報海關總署,隨即,一個針對內部執法腐敗的專案小組成立。

據專案小組最後查實,尹氏走私團伙從2001年起以“加快通關速度”為名,指派專人以“感情投資”方式大肆行賄,按月給一些海關關員紅包,騙取關員為其貨物通關提供不應有的便利,並利用這種便利,大肆進口保稅料件在內地倒賣。

2004年9月20日,處理涉案關員工作組進駐東莞海關鳳崗辦事處,4天后即告順利辦結,對涉案關員依法依紀作從嚴處理:11名涉嫌觸犯刑律的被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40名受賄金額較大或違紀情節嚴重的,被清除出海關隊伍,並立即辦理了相關手續;其餘8名違紀情節輕微的,給予記大過至撤職的行政處分和相應黨紀處分。(記者閆曉光李朝濤)家族式走私團伙,每月給海關關員紅包“疏通”,4年內走私貨物價值18億元。辦案時,光卷宗就有1500個!

這起全國最大的加工貿易走私案前段時間一審宣判,15名被告人中,首犯香港人尹照華被判入獄15年,其餘14名被告分別獲罪。宣判後,被告不抗訴,但廣東省檢察院則認為判決有誤,提起抗訴——記者昨天獲悉,廣東省高院日前裁定駁回抗訴,維持原判。

團伙揭秘

村支書老竇跟兒子下水

團伙頭目——尹照華

尹照華,42歲,1963年12月10日出生,原東莞寮步鎮人,上世紀80年代偷渡到香港,後獲得香港永久居留權。他早年做過香港運輸直通車司機,深諳貨物進出口運輸流程。1996年,他在香港成立香港“照華運輸公司”,2000年,其又在家鄉東莞設立精藝手袋廠等4間企業。在寮步鎮有一處有名的別墅群,數十畝的院子內有三棟豪華別墅,大院門口高懸“三星樓”牌匾,就是尹照華三兄弟的行宮。

團伙構成——尹氏家族

尹枝味:尹照華的父親,“照華貨場”老闆,寮步鎮某村原支書。

尹枝味另外兩個兒子尹啟康、尹照康和女兒負責“照華貨場”的日常管理。吳京銀:尹照華妻子,東莞天得利織造廠等4家來料加工企業的港方負責人。尹炯佳、尹柏彬、尹應彬、尹錦滿:尹照華親屬,負責申領來料加工契約手冊,向海關偽報進口貨物。

團伙手段——“辦廠”做掩蓋

1、以其他港資名義在東莞設立4家來料加工企業。

2、以該4家企業名義作為保稅料件報關進口,根據海關政策,進口加工料件(如牛皮、布料)免稅,但必須製成相應的成品出口才能免稅。

3、海關放行後、貨物不到這4家工廠,直接運到“照華貨場”過貨給國內貨車。

4、收集其他相關企業的貨物(如皮具、成衣)申報出境,用以核銷加工契約手冊、掩蓋走私行為。

18億元走私大案牽出腐敗案

2004年初,黃埔海關緝私局根據情報線索和前期摸查,初步判定

東莞地區存在著一個走私數量驚人、手法隱蔽的犯罪團伙。2月17日,特偵組正式成立(該案由此稱“2·17”案),一張精心編織的緝私大網悄然展開。

同年4月9日凌晨,180多名緝私警察於廣州、深圳、東莞三地閃電出擊,一舉搗毀多個走私窩點,50多名嫌疑人悉數落網。“2·17”案告破,案情驚人———以香港人尹照華為首的家族走私團伙,從2001年起,從香港走私進口大量牛皮、羊毛、布料、

化工原料等貨物倒賣到國內。三年多來,該團伙總計走私貨物案值達18億元,涉嫌偷逃稅款3.5億元!

緝私行動初戰告捷,一條令人震驚的線索卻露出水面:據被抓獲的一名重要嫌疑人供述,他在辦理海關手續時,多次向東莞海關駐鳳崗辦事處30多名關員送過錢財,並供出了部分收錢關員姓名。

線索立即引起了黃埔海關高度警覺,關領導一邊部署紀檢監察部門立即介入展開核查,一邊親自赴京向海關總署報告。

48人被“銀彈”擊倒45人坦白

春天的北京,和風吹拂。海關總署會議室里,卻氣氛凝重。署長牟新生聽罷案情匯報,當即指示,要徹查此案,絕不姑息,絕不護短!

兵貴神速。4月16日,海關總署宣布成立查處“2·17”案領導小組。從總署緝私局、駐署監察局、黃埔海關抽調精兵強將,兵分兩路:查私組負責追查走私犯罪,內查組負責查處內部執法腐敗。4月19日,內查組在鳳崗辦事處召開動員大會,闡明海關總署和特偵組處理涉案關員的決心和處理政策,宣布給予違紀人員3天時間主動交待問題。在強大的政策感召下,被走私犯罪嫌疑人供認的38人中,35人作了交待或坦白,還有10名未被走私嫌疑人指認的關員主動交代了收受現金問題。

經查實,從2001年起,尹氏走私團伙以“加快通關速度”為名,指派專人尹××以“感情”投資方式大肆行賄,騙取關員為其貨物通關提供不應有的便利,並利用這種便利,大肆進口保稅料件在國內倒賣。到案發時止,鳳崗辦共有48名關員被尹×ד銀彈”擊倒(包括正副科長6名),共收受財物港幣64萬多元、人民幣48萬多元。個人累計受賄額最高的9萬元,最低的2000元。

40人開除11人被究刑事責任

此案查清後,海關總署果斷對黃埔海關班子進行了調整。8月11日,新一屆黃埔海關領導班子成立。9月13日,關黨組專題會議上,新班子的表態斬釘截鐵、擲地有聲:誰砸海關的牌子,就砸誰的飯碗!

黃埔海關在嚴查的同時,保證關區業務正常開展和隊伍穩定。9月20日,處理涉案關員工作組進駐鳳崗辦事處,4天后即告順利辦結,對48名涉案關員依法依紀作從嚴處理:11名涉嫌觸犯刑律的被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40名受賄金額較大或違紀情節嚴重的,被清除出海關隊伍,並立即辦理了相關手續,其餘8名違紀情節輕微的,給予大過至撤職的行政處分和相應黨紀處分。東莞海關、鳳崗辦事處領導班子也先後受到責任追究,11名領導幹部被給予黨紀政紀處分。至此,這起海關主動發現、自己查辦的內部執法腐敗案件,畫上了一個圓滿的句號。

大案回放

2003年11月,黃埔海關緝私局獲取一條線索:香港人袁疊足,涉嫌在廣州某皮具城,以低於市場價格,大量銷售從廣東東莞走私進口的牛皮和布料。在對其開展經營監控時,海關緝私人員發現了晚晚燈火通明的走私保稅貨物中轉場———東莞寮步鎮“照華貨場”。

進一步調查發現,“照華貨場”老闆尹照華1996年在香港成立了香港照華運輸公司。2000年,尹照華在家鄉東莞設立4間企業,轉租他人經營,同時指使其家族成員尹炯佳等向海關申領上述廠家的來料加工契約手冊,然後以偽報貿易方式走私進口大量皮料、毛線、布料、膠紙、五金等貨物,香港照華公司主要負責組織貨源和運輸,由“照華貨場”中轉。自2000年1月至2004年4月,瘋狂進行這種俗稱“飛料”的走私。2004年4月,該走私團伙50多名犯罪嫌疑人落網。“2·17大案”是迄今全國海關破獲的最大一起加工貿易走私案,走私案值高達18億元,偷逃稅3.5億元。該案共扣押走私交通工具汽車17輛和價值約3000萬元的涉嫌走私貨物,凍結、扣押涉案款項折合人民幣約1.11億元。“2·17”案特偵組被海關總署授予集體一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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