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殿甲

尹殿甲

尹殿甲(生於1924年7月),新疆烏魯木齊人,國民黨軍官,1984年從空軍士官長職位上退役之後一直從事慈善事業,並因此獲得90年全國好人好事代表和輔導會91年模範榮民。

基本信息

個人簡介

尹殿甲,男,,1939年參加國軍,1948年底去台,1984年從空軍士官長職位上退役。省吃儉用25年,陸續共捐出700餘元台幣做慈善工作。深受台灣上下的高度讚譽。2011年正月初六,台灣當局首腦馬英九親自登門拜訪無私奉獻、助人為樂的尹殿甲老人。為善最樂且不欲人知的榮民尹殿甲先生,秉持當年助人之初衷,持續月捐新台幣15,000元予9家慈善機構。尹老先生曾因此當選90年全國好人好事代表和輔導會91年模範榮民。他卻懷著感恩的心,感謝慈善機構和受他幫助的人,使他得以發揮生命的使用權,付出愛心,讓英雄“有”用武之地。

尹老先生,民國1924年7月生於新疆迪化(今烏魯木齊),祖先原是地方望族,留有偌大家業,祖父還曾將土地借與貧鄰耕作;後來家道中落,父親打官司也要不回借出的土地,反把所餘家產用光,只好搬到城裡謀生,他們七兄妹也因家貧,沒讀過一天書。尹老先生因為個子高,學徒、傳令兵都當過,如今能認得字,全因當年曾上過軍中識字班(隨營補習班)。

民國28年2月1日,尹老先生進了新疆陸軍軍官學校,擔任傳令兵;1年後,調到新疆航空隊,仍任傳令職,後改任勤務兵。副大隊長見他年輕,推薦至航空教育班學生隊(原空軍幼校前身),學習國中課程;初時跟不上,就買字典,加緊用功,半年後月考、期考,都得了100分。

民國29年,航空隊改隸中央,本已遴選送中央受訓,因路遙仍志願留原部隊,並編為士官。37年調上海空軍單位,12月轉進台灣,奉調空軍後勤修護單位,負責發動機修理,自中士升到士官長。

個人經歷

退伍後,尹老先生擔任過幾個單位的警衛,70 歲還應徵營造廠管理員,經理表示:“我不管你年紀,你身體好,我就錄用你。”他很得信任,管理工具,又兼採購、管零用金。有一次,拾到經理皮包,立刻奉還,所以經理對他特別好,逢年節都發獎金。1年後,工地結束,也感到年紀大了,便不再謀職。

當年紀漸長,尹老先生深感人生不應留白;既然衣食不缺,應當知福、惜福、再造福,儘管力量有限,抱著拋磚引玉之心,願能啟發別人善心,共襄盛舉。他先將過去存款,妥善分配給大陸親友;安頓好後,便只餘退休俸,除了自己必要的生活用度,都捐給慈善機構,轉濟貧苦人士。

尹老先生坦承,起初要捐上1萬、2萬也是捨不得,就300、200,隨意捐一捐;後來越捐越覺得有意義,1年後,捐贈單位增加至9個,每月累捐至15,000元,至今已持續達20年,捐款已超過300萬元。

尹老先生表示,人生無常,要把握當下;趁身體健在,要發揮生命使用權,善用身體良能,自己吃飽穿暖了,對於不幸的人,便應伸出援手。但為保證捐款都能嘉惠受助者,便委請合法慈善機構代勞,如台中榮總惠康慈善基金會等。

尹老先生每天早晨5點多起身,散步、漱洗,做趟軍中健身體操;早餐後,就逛逛街、買買菜,然後回家聽廣播、看電視,或是看看書報;晚上9點半就寢,生活簡單、正常而悠然。

尹老先生表示,小時沒讀過書,家境困苦,到老雖存了點錢,日常飲食營養夠就好,衣服鞋子能穿即可,如浪費金錢會有罪惡感。

尹老先生自民國30年入伍當兵至退伍,他表示,輔導會對他的好,勝過再生父母;人要知足,應得的已得了,得了以後用不完就捐出去!他說,“只要人健在,就會一直捐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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