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物業管理企業會計稅務審計一本通

小型物業管理企業會計稅務審計一本通

《小型物業管理企業會計稅務審計一本通》根據財政部頒布的《小企業會計制度》和小型物業管理企業的會計核算特點編寫而成,為小型物業管理企業的會計核算、稅務辦理和內部審計提供全套解決方案。作為企業的會計人員,只要參照《小型物業管理企業會計稅務審計一本通》,即可輕鬆完成相應的實務操作。

基本信息

編輯推薦

為小型工業企業的會計核算、稅務辦理和內部審計提供全套解決方案。
《小型物業管理企業會計稅務審計一本通》根據財政部分布的《小企業會計制度》和小型物業管理企業的會計核算特點編寫而成,為小型物業管理企業的會計核算、稅務辦理和內部審計提供全套解決方案。作為企業的會計人員,只要參照《小型物業管理企業會計稅務審計一本通》,即可輕鬆完成相應的實務操作。

目錄

第1章小型物業管理企業會計基礎知識
第一節小型物業管理企業會計的概念、職能、任務
第二節《小企業會計制度》簡介
第三節小型物業管理企業會計核算的基本前提和一般原則
第2章小型物業管理企業貨幣資金的核算
第一節現金
第二節銀行存款
第三節其他貨幣資金
小型物業管理企業審計之一:教你查出小金庫
第3章小型物業管理企業應收款項的核算
第一節應收票據
第二節應收賬款
第三節預付賬款與其他應收款
第四節壞賬及其核算
第五節待攤費用
第4章小型物業管理企業經營物資的核算
第一節存貨的確認與計價
第二節經營物資核算概述
第三節材料的核算
第四節低值易耗品的核算
第五節庫存商品的核算
第六節存貨跌價準備的預提
小型物業管理企業審計之二:賬外存貨的審計
第5章小型物業管理企業對外投資的會計核算
第一節投資概述
第二節短期投資
第三節長期股權投資
第四節長期債權投資
第6章小型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的會計核算
第一節固定資產的取得
第二節固定資產的後續支出
第三節固定資產的折舊
第四節固定資產的處置
小型物業管理企業審計之三:賬外固定資產的審計
第7章小型物業管理企業無形資產和
長期待攤費用的會計核算
第一節無形資產的會計核算
第二節長期待攤費用
第8章小型物業管理企業流動負債的會計核算
第一節應付賬款和應付票據
第二節其他流動負債
第9章小型物業管理企業稅金的計算與會計處理
第一節營業稅的計算與賬務處理
第二節增值稅的計算與會計處理
第三節企業所得稅的計算與賬務處理
第四節其他稅種的計算與會計處理
第10章小型物業管理企業長期負債的會計核算
第一節長期借款
第二節借款費用
第三節長期應付款
第11章小型物業管理企業所有者權益的會計核算
第一節實收資本
第二節資本公積
第三節留存收益
第12章小型物業管理企業業務收入的會計核算
第一節收入的概念及分類
第二節提供勞務收入
第三節銷售商品收入
第四節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
小型物業管理企業審計之四:虛增收入舞弊的審計
第13章小型物業管理企業成本、費用的會計核算
第一節小型物業管理企業成本、費用的概念與內容
第二節經營成本的核算
第三節期間費用的核算
第14章小型物業管理企業利潤及利潤分配的會計核算
第一節利潤
第二節利潤分配
第15章小型物業管理企業特殊業務的會計核算
第一節非貨幣性交易
第二節債務重組
第16章小型物業管理企業的財務會計報告
第一節財務會計報告概述
第二節資產負債表
第三節利潤表
第四節現金流量表
第五節會計報表附註及財務情況說明書
……

文摘

第1章 小型物業管理企業會計基礎知識
第一節 小型物業管理企業會計的概念、職能、任務
一、物業、物業管理、物業管理企業
我們在學習物業管理企業會計之前,有必要先了解一下物業、物業管理,以及物業管理企業的概念。
(一)物業
“物業”一詞譯自英語property或estate,這個詞由香港傳人沿海、直至內地,其含義是指以土地及土地上的建築物形式存在的不動產。一般而言物業是單元性的房地產,物業既可指單元性的地產,也可指單元性的建築物。物業有大、小之別,它可以根據區域空間作相對分割,整個住宅小區中的某住宅單位可作為一個物業,辦公樓宇、商業大廈、酒店、廠房倉庫也可被稱為物業。關於物業的內涵,簡言之,主要包括以下要素:
1.已建成並具有使用功能的各類供居住和非居住的樓宇;
2.與這些樓宇相配套的設備和市政、公用設施;
3.樓宇的建築(包括內部的多項設施)和相鄰的場地、庭院、停車場、小區內非主幹交通道路。
顯而易見,單體的建築物、一座孤零零的不具備任何設施的樓宇,不能稱之為完整意義上的物業。物業應是房產和地產融為一體,具有實際使用功能的不動產。
(二)物業管理
如何對物業管理的行為進行會計記錄,是我們這本書的主要任務。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管理企業,由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契約的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相關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秩序的活動。
我國商品房物業管理分為前期物業管理和正常物業管理兩個階段。
前期物業管理是指業主大會未成立前的物業管理活動,在此階段,物業管理由開發商或由開發商委託物業管理公司負責。在業主大會成立後,物業管理公司由業主大會選聘和決定,這才是正常物業管理階段。
2003年6月8日,國務院第379號令頒發了《物業管理條例》,這是我國第一部物業管理行政法規。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