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標

導標

導標又稱疊標,是為了引導船舶安全地通過狹窄面帶有危險性的延長線上。導燈浮標外,還需設定導標。導標是成對地設定在航道中心線成港口口門中心線的稱一般均建在岸上,後標須在前標之後有一定距高,且應校前高程,以保證必要的精度。導標的燈光可有各種顧色,分為固定光或閃光,須在其周圍環境中極易識別。塔架可安裝雷達反射器。

簡介

引導船舶通過狹窄水道,避開危險區域或進入港口船閘時的一種航標。有直線導標,用兩個立標(或燈樁)連成直線,指示航行方向;水界導標,用三個立標(或燈樁),兩前一後,指示航行的安全範圍。

形狀

前後兩座標誌的標桿上端各裝正方形頂標一塊,頂標均面向航道方向,如導線航道過長以致標誌不夠明顯時,可以在標桿前加裝梯形牌,梯形牌面向所標示的航道方向。在導標的導線有效範圍內應使船舶白天看到前標比後標略低,夜間保持後標燈光不被前標遮蔽。前後兩標的高差及間距應與導線長度相適應,應保持導標的靈敏度。如後標地點坡度較陡,前後兩座標誌高差過大時,可在兩標之間的連線上加設一座標誌。

功能

由前後兩座標誌構成的導線來標示狹窄航道的中心線方向,指示船舶沿該導線航行。,引導船舶通過狹窄水道,避開危險區域或進入港口船閘。

顏色及燈質

導標顏色 導標顏色

導標顏色,按背景的明暗確定,頂標和標桿的顏色相同,背景深處為白色,背景明亮處為紅色,白色梯形牌中央一道豎條為黑色,紅色梯形牌中央一道豎條為白色,如圖所示。 導標燈質,前後標均為白色單面定光,如背景燈光複雜用白光容易混淆時,可用紅色單面定光。

導標導航

當在預定的航線上沒有合適的疊標可用時,亦可在航線的前方或後方選擇一個明顯的物標作為導標來引導船舶航行。導標的方位線就是船舶的計畫航線,航行時,只要使船舶保持對該導標的方位不變,即可安全航行在該導標指示的計畫航線上。按導標方位線航行時,應事先根據海圖確定所選導標的真方位,然後結合本船的羅經差換算成相應的陀螺方位或羅方位。船舶航行時只要保持該導標實測的方位始終等於事先設定的方位(導標方位),即說明船舶航行在計畫航線上。一旦發現實測方位不同於設定的導標方位,則表明了船舶已偏離了航線,應予糾正。利用航線前方導標航行時,如發現實測的方位不斷增大,表明船舶向左偏離了航線,套用右舵糾正;如發現實測的方位不斷減小,表明船舶向右偏離了航線,套用左舵糾正。利用航線後方導標航行時,操舵方向與上述相反。按導標航行,切記不能誤認為是以船首對著導標航行,否則在有風流的情況下,會被壓向風流的下方而發生危險。

相關延伸

過渡導標

過渡導標,由前後兩座標誌組成,兩標連線標示導線的一方為狹窄航道的中心線。而另一方面則為寬闊的沿岸或過河航道。指示沿導線使來的船舶在接近標誌時駛入較寬闊的沿岸或過河航道;同樣也指示由較寬闊的沿岸航道或沿過河航道駛來的船舶在接近標誌時駛入導線航道。也就是該標為引導船舶在寬闊航道與狹窄航道之間的起訖點起過渡作用。

首尾導標

首尾導標是由前後鼎立的三座標誌組成兩條導線,分別標示上、下方狹窄航道中心線的方向,故首尾導標的位置設在兩條導線航道的轉折處,即一條導線掉首端和另一條導線的尾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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