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烏縣國家稅務局

3、徵收管理股 8、稅源管理科 負責對所轄稅源的監控管理工作,對轄區內一般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個體工商戶和集貿市場實行分類管理和有效服務。

機構簡介

1994年9月,尋烏縣國家稅務局根據國務院關於新稅制和設立兩套稅務機構的部署,由原尋烏縣稅務局分設組建而成。2002年,為適應新的征管模式,按照“精簡、效能”原則,對全縣國稅系統機構進行了改革,目前內設辦公室、徵收管理股、法規股、計畫徵收股、人教股、監察室、徵收一股、徵收二股,下轄澄江管理分局、留車管理分局和縣局稽查局,但負著全縣範圍內的15個鄉鎮的134戶工商企業和1802戶個體戶的國稅征管工作。

征管狀況

尋烏縣國家稅務局共管轄納稅戶3560戶,其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40戶,小規模及其他納稅人3520戶。主要稅源有:礦產品(稀土、黃金、鈾、鉛鋅、鐵礦、瓷土等)、小水電、有色金屬冶煉、機械製造、水泥、果品收購加工、供電、菸草、石油、醫藥及其他商業等。2007年組織各稅收入6850 萬元,2008年各稅收入任務為10370萬元。

主要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尋烏縣的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服從服務於經濟建設和改革開放的大局,圍繞尋烏經濟發展規劃,強化稅收征管,發揮稅收巨觀調控職能,促進尋烏經濟發展;組織實施贛州市國家稅務局下達的稅收收入計畫;負責全縣中央稅、中央地方共享稅等的征管和稽查工作,做好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髮行工作;負責全縣國稅系統紀檢、監察工作,行使全縣國稅系統稅收執法權,受理稅務行政複議;負責全縣進出口稅收和涉外稅收的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國稅系統的稅收會計、統計工作;負責全縣國稅系統經費、財務、基本建設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審計和政府採購工作;負責全縣國稅系統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國稅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做好教育培訓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國稅系統稅收信息化、現代化工作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組織稅收政策法令的宣傳;承辦市局、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尋烏縣國家稅務局設9個內設機構,1個直屬機構,1個事業單位,2個農村分局。
(一)內設機構
1、辦公室
制定機關年度工作計畫及長遠發展規劃;處理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督促檢查、文電處理、文書檔案、信訪、保密、保衛、調研、政務信息和外事工作;負責稅收宣傳工作;制定辦公規章制度;指導辦公自動化工作;辦理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負責擬定後勤服務和行政事務的規章制度及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後勤服務的組織管理和接待工作;負責機關辦公物品的採購、保管、分配和維修工作;負責房產管理、職工醫療保健等工作。
2、稅政法規股
負責實施流轉稅及車輛購置稅等稅種政策和徵收管理制度;負責增值稅防偽稅控推廣和管理工作;負責實施所得稅政策和徵收管理制度;負責城市商業銀行、城鄉信用社的財務管理工作;貫徹執行涉外稅收法律法規;實施反避稅調查和處理跨國稅務事項;負責進出口貿易稅收管理業務;防範騙取出口退稅;對出口企業退稅進行業務指導;負責稅制改革和完善稅收管理體制有關政策的調研;負責組織對稅收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重大稅務案件審理工作;辦理重大稅務案件的處罰聽證;辦理行政複議、應訴和賠償;負責稅法普及宣傳工作;負責稅收執法責任制的考核、獎懲工作。
3、徵收管理股
負責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負責稅務登記、征管質量考核、納稅申報、納稅評估管理及稅收征管資料管理;負責個體工商戶、集貿市場、農村稅收征管;負責納稅服務、納稅信用等級管理;實施普通發票管理制度;負責組織綜合徵管軟體推廣和套用工作;負責稅務代理監管工作。
4、計畫財務股
負責編制、分配稅收計畫,組織並檢查稅款入庫工作;實施稅收計畫和統計工作制度;對稅收數據進行統計和分析;負責稅源調查和測算,進行稅收能力估算和稅收負擔分析;實施稅收票證管理制度;負責經費、財務、基本建設、物資裝備和資產的管理工作;組織內部財務審計、離任審計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收支核算及管理;負責大宗物品政府採購工作。
5、人事教育股
負責執行人事管理制度;負責機構、編制、任免、調配、勞動工資、專業技術職務等人事管理工作;負責任職培訓的組織工作;負責本級領導幹部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對擬離任幹部的離任審計工作計畫,確定審計內容,運用審計成果;辦理出國、出境政審及相關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幹部學歷教育、業務培訓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務、工會、青年、婦女工作;負責機關工作秩序管理和目標管理考核工作。
6、監察室
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及稅收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本單位紀律檢查、行政監察、黨風廉政建設和行業作風建設工作;負責信訪舉報、違法違紀案件的查處工作。
7、辦稅服務廳
辦稅服務廳主要負責納稅人到稅務機關辦理的各種涉稅事項,具體包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稅款解繳、欠稅公告、票證管理、稅法宣傳、金稅發售、報稅稽核、諮詢輔導和受理減免申請及有關優惠政策申請等。
8、稅源管理科
負責對所轄稅源的監控管理工作,對轄區內一般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個體工商戶和集貿市場實行分類管理和有效服務。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源預測和分析;負責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組織稅源監控調查、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發票核查;實施納稅評估;負責征管資料管理以及漏征漏管戶清理。
9、納稅評估科
貫徹落實上級有關納稅評估的工作制度及工作部署,負責本局範圍內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和所得稅重點企業的具體納稅評估工作,省、市下發的重點評估企業的納稅評估工作。牽頭組織開展行業、區域性或重點行業專項納稅評估工作;推廣套用評估軟體,及時報送納稅評估案例及相關資料,做好其它有關納稅評估工作。
(二)直屬機構
稽查局,負責貫徹實施稅務稽查規章制度;負責納稅評估發現的涉嫌偷騙稅案源的查處工作;負責稅收舉報案件的受理、上級交辦、轉辦及有關稅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負責與公安、檢察、審判機關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負責增值稅管理系統協查系統管理工作;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
(三)事業單位
信息中心,負責對信息數據的分析及管理;組織信息系統建設,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構建和管理計算機網路;維護網路安全;管理和維護信息設備、軟體和綜合資料庫;負責金稅工程的網路暢通、數據管理和技術工作;參與組織套用軟體的推廣及技術培訓工作;協助稅控器具的鑑定和推廣工作。
(四)派出機構
1、留車稅務分局,負責對留車鎮、南橋鎮、龍廷鄉、丹溪鄉、菖蒲鄉等所轄稅源的監控管理工作,對轄區內納稅人實行分類管理和有效服務。具體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收預測和分析、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和零星稅款的徵收等。
2、澄江稅務分局,負責對澄江鎮、項山鄉、水源鄉、吉潭鎮、羅珊鄉等所轄稅源的監控管理工作,對轄區內納稅人實行分類管理和有效服務。具體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收預測和分析、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和零星稅款的徵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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