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陽縣監察局

射陽縣紀律檢查委員會、縣監察局合署,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和政府行政監察兩種職能,對縣委全面負責。縣監察局列縣政府工作部門序列,接受縣政府領導。

機構簡介

射陽縣紀律檢查委員會、縣監察局合署,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和政府行政監察兩種職能,對縣委全面負責。縣監察局列縣政府工作部門序列,接受縣政府領導。

主要職責

(一)主管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負責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縣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決定,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
(二)主管全縣行政監察工作。負責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市、縣政府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監督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執行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以及國務院和省、市、縣政府頒發的決議、決定和命令的情況。
(三)負責檢查並處理縣委和縣級機關各部門黨的組織和縣管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黨的章程及其他黨內法規的案件,決定或撤銷對黨員的處分;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必要時直接查處下級黨的紀檢組織管轄範圍內的比較重要或複雜的案件。
(四)負責調查處理縣政府各部門及其國家公務員、鄉鎮及其負責人和鄉鎮政府的國家公務員以及鄉鎮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國家行政紀律的行為,並根據責任人所犯錯誤的情節輕重,作出處分決定或提出監察建議;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受理個人或單位對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
(五)負責作出關於維護黨紀的決定,制定黨風黨紀教育規劃,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黨的紀檢工作方針、政策的宣傳工作和對黨員遵守紀律的教育工作。
(六)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教育國家工作人員遵紀守法,為政清廉。
(七)會同縣委組織部、縣級機關各部門、各鄉鎮黨委和政府做好紀檢、監察幹部的管理工作,審查縣級機關各部門、各鄉鎮紀委領導班子及其負責人人選,任免行政監察幹事(監察室主任);負責對縣紀委、監察局派駐紀檢組、監察室幹部進行管理;負責全縣紀檢監察幹部的培訓工作。
(八)承辦縣委、縣政府授權辦理或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劉向陽(中共射陽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
主持全面工作,分工負責信訪室(側重副科級以上黨員幹部信訪)、案件審理室工作。
祁正忠(中共射陽縣紀委副書記、縣監察局局長)
協助主持全面工作,分工負責辦公室、宣教室(側重委機關和系統內幹部考察與管理)、執法監察室、行政效能投訴中心,協助分工負責案件審理室工作。
李 虎(中共射陽縣紀委副書記)
分工負責紀檢監察一室、紀檢監察二室、監察綜合室、黨風廉政建設室、糾風室,協助分工負責信訪室工作。
尤春艷(中共射陽縣紀委常委、縣廉政辦主任、縣監察局副局長)
分管紀檢監察一室、紀檢監察二室、監察綜合室工作。
周 韜(中共射陽縣紀委常委)
分管辦公室(側重文字材料綜合把關)、黨風廉政建設室、行政效能投訴中心工作。
周 祥(中共射陽縣紀委常委)
分管信訪室、案件審理室、宣教室工作。
仇立祥(中共射陽縣紀委常委)
分管執法監察室、糾風室工作

機構設定

縣紀委機關、縣監察局內設9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承擔機關秘書、文印、檔案、機要、保密、保衛工作;負責辦理縣紀委召開的各類會議的議程安排及會務工作;負責辦理縣紀委負責同志交辦的事項;負責對外接待工作及草擬縣紀委、監察局工作計畫、總結和領導人講話;負責信息調研工作;編寫縣紀委大事記。
(二)監察綜合室
承擔縣政府行政監察職能的組織和協調工作,綜合全縣行政監察工作情況,撰寫信息、工作經驗等文稿,編寫縣監察局大事記。
(三)信訪室
受理個人或單位對黨組織、黨員、監察對象違犯黨紀政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對黨政紀處分不服的申訴;綜合分析並向有關領導報告檢舉、控告、申訴情況及突出的問題;依據規定向有關單位移送、交辦檢舉和控告、申訴信訪件,並督促檢查辦理情況。
(四)紀檢監察一室
負責聯繫、指導分管範圍的基層紀檢監察組織的案件檢查工作,督查、協查案件;檢查鄉鎮和縣直黨政機關及縣管幹部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檢查監督鄉鎮和縣級機關及縣管幹部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決定、命令的情況;協助相關室做好案件分析、統計、月報工作。
(五)紀檢監察二室
負責聯繫、指導分管範圍的基層紀檢監察組織的案件檢查工作,督查、協查案件;檢查鄉鎮和縣直黨政機關及縣管幹部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檢查監督鄉鎮和縣級機關及縣管幹部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決定、命令的情況;協助相關室做好案件分析、統計、月報工作。
(六)案件審理室
審理由縣委、縣紀委批准查處的違反黨紀的案件,報送市委、市紀委審批的案件;審理由監察局自查並直接作出行政處理的監察對象違反政紀的案件,報市監察局審批的案件;審理下級紀檢監察組織報送的特別重要或複雜的案件、備案案件;審理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案件;受理按規定應由縣監察局複審、覆核的案件;受理黨員幹部不服黨紀處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檢查指導基層紀檢監察組織的案件審理工作。
(七)宣傳教育室
宣傳黨風、黨紀、政紀和有關政策法規;宣傳反腐敗鬥爭和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成果;宣傳勤政廉政典型的先進事跡;通過新聞媒介對黨員、幹部進行遵紀守法、反腐倡廉教育;管理全縣紀檢監察系統的幹部並負責業務培訓工作;管理、指導全縣紀檢監察電化教育工作,為基層提供教育參考資料。
(八)執法監察室
監督檢查黨政機關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決定、命令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縣委、縣政府規章、決定、命令的情況;對行政機關的工作效能及行政執法部門的執法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制止和糾正在執法監察中發現的錯誤行為;協同有關室查處違法違紀案件;指導基層紀檢監察組織的執法監察工作。
(九)黨風廉政建設室(縣糾正行業不正之風領導小組辦公室、縣懲治腐敗廉政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
對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和專項治理工作提出部署建議;擬定有關制度和規定;草擬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通報;協調黨風廉政建設和糾正行業不正之風中重大案件的查處工作,綜合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和糾正行業不正之風的工作情況;承辦市廉政辦、市糾風辦、縣懲治腐敗廉政建設領導小組和縣糾正行業不正之風領導小組交辦的工作。

單位地址

地址:射陽縣紅旗路42號(縣政府大院七號樓五樓)
郵編:224300・1・11・1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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