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建議函是根據審計結果向被審計單位出具的建議函件,促使其自行糾正問題和改進管理。高質量的審計建議函應主要具備以下兩個特點:
較高的層次性和前瞻性,做到未雨綢繆,充分發揮審計建議函對巨觀管理的導向作用。應從遵守國家財經法規的法律層次,在全面分析歸納審計全過程中存在的各種零散複雜問題基礎上,提煉出具有前瞻性的審計結果建議。
有明確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做到有的放矢,充分體現審計建議函具體指導的及時和有效性。應針對出現問題的原因,與被審計單位在認識問題和解決問題的層面上達成共識,提出能夠真正推進被審計單位提高財務管理水平的可操作的具體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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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機關審計項目質量控制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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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機關審計項目質量控制辦法(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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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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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企業財務審計準則(試行)
《國有企業財務審計準則(試行)》在1999.01.22由審計署頒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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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任審計
離任審計,或稱任期終結審計,是指對法定代表人整個任職期間所承擔經濟責任履行情況所進行的審查、鑑證和總體評價活動。這一活動,對於引導和規範法定代表人的經營...
審計意義 主要內容 審計種類 審計方法 主要作用 -
社會審計
社會審計也稱註冊會計師審計或獨立審計,是指註冊會計師依法接受委託、獨立執業、有償為社會提供專業服務的活動。社會審計的產生源於財產所有權和管理權的分離。 ...
建立發展 簡介 主要作用 業務組成 審計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