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根據《中共安康市委辦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寧陝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安辦字〔2010〕62號),設立縣農業局(縣科學技術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農產品產需調控職責,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促進農產品有效供給和總量平衡、結構合理。
(三)加強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的質量安全監管職責,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四)加強對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的指導服務和監督管理職責,指導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促進農業資源合理配置和農業可持續發展。
(五)加強科技進步工作的巨觀管理和統籌協調職責,最佳化科技系統配置。
(六)加強科技重大專項組織實施綜合平衡的牽頭職責,推進全縣創新體系建設。
(七)將省、市科技計畫項目的課題承擔單位由審批確定改為專家評審確定,相關工作交給事業單位或社會中介組織。將科技成果評價工作交給社會中介組織。
(八)將原科學技術局整體職責劃入縣農業局(縣科學技術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農業法》、《農村土地承包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畜牧法》、《種子法》、《農業機械化促進法》、《農業技術推廣法》等法律及有關農資管理的法規;擬訂全縣種植業、畜牧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和全縣科技工作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指導實施;參與涉農的財稅、價格、金融保險的政策制定。(二)承擔完善農村經營管理體制的責任。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指導、扶持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鄉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產品行業協會的建設和發展。合作經濟組織建設;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管理制度和政策,調節農村經濟利益關係;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村民籌資籌勞管理工作和耕地使用權流轉工作;參與基本農田保護區的劃定和占用基本農田的審定。
(三)指導全縣種植業、畜牧業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組織落實促進主要農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農產品質量的改善。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