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海縣國家稅務局

5、寧海縣國家稅務局內設機構、稽查局和事業單位的行政級別為正股級;稅務分局的行政級別為副科級。 (4)檢查一、二股:負責本縣範圍內稅務案件的查處工作;負責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的審計和檢查工作。 梅林稅務分局的管理職能、機構與城區稅務分局的管理職能、機構相同。

機構簡介

寧海縣國家稅務局於1994年10月13日掛牌成立,1995年1月正式開始運轉。組建以來,我們在縣委、縣政府和寧波市國稅局的領導下,各項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特別是2001年6月份以來,我局積極推進征管、機構、人事制度“三大改革”,並於當年11月16日順利通過ISO9001國際質量管理體系認證,2003年7月為進一步完善稅收征管改革調整了部分機構職能,目前各項稅收工作已步入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軌道。
截至2006年年底,全縣國稅系統幹部189人,其中局機關60人,占32%;黨員107人,占57.8%;大專以上學歷幹部比例達到91%,本科以上學歷幹部比例達到63%,研究生4名;40歲以下的108人,占58%。現有機關科室9個,分別為辦公室、人事教育科、監察室、計畫統計科、政策法規科、稅源管理一科、稅源管理二科、稅源管理三科、稅源管理四科;直屬單位3個,分別為城區稅務分局、梅林稅務分局、稽查局;事業單位1個,信息中心。
多年來,我們一直堅持依法組織收入原則,嚴格執行稅收政策,實現了稅收的持續增長,有效地促進稅收與經濟的協調發展。“十五”期間,共入庫稅款35.2億元,年均增長18.5%,累計辦理出口退稅14.6億元,其中2005年3.52億元有力地支持了我縣外貿經濟的發展,為國家和地方經濟建設作出了應有的貢獻。
堅持把依法治稅、規範執法作為稅收工作的靈魂貫徹始終,積極推行執法責任制、過錯追究制,全面實施稅收行政績效考核,形成了“以事定崗、以崗定責、權責相當、落實到人”的有效監督制約機制。5年共檢查納稅戶1914戶,查補稅款7633.7萬元,移送司法機關207件。同時,加大稅收執法監督力度,積極推進執法檢查的日常化,組織開展一年兩次的稅收執法檢查,5年來,稅收執法共發現違規問題67件,並逐項予以糾正。
堅持“帶好隊、收好稅”的工作方針,我們始終把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幹部隊伍放在各項工作的首位,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建立績效管理體系,積極推行“首問責任制”、“政務公開承諾制”、“AB崗制”和全程辦事服務機制等勤政舉措,進一步落實過錯責任追究制,以及執法資格及能級管理制度,不斷加強管理,規範執法,最佳化服務。充分運用信息技術,積極探索人機結合機制,全面推行績效考核系統,豐富了管理手段,提高了數據處理套用水平,逐步建立了科學、規範、有效的幹部管理機制,為效能建設長效機制提供了保障。通過績效管理在稅收工作中的深入實施,進一步規範我們的稅收工作,提高工作質量與效率。此外,我們加強了監督管理,設立舉報箱、公布舉報電話、聘請行風建設義務監督員,設立兼職監察員隊伍,適時開展問卷調查,明察暗訪等活動,形成了廉潔從政的內外監督、制約機制,深受廣大納稅人的好評。從2001年到2005年,在縣政府組織的各次行風評議活動中我局均名列前茅。
“十五”期間,我局的文明創建工作取得顯著成效,城區稅務分局榮獲全國精神文明創建先進單位稱號,連續四屆被評為省級文明單位,縣局被評為全國稅務系統信息化建設先進單位和市級文明單位,梅林稅務分局被評為市級文明單位。另外,還獲得省級“巾幗文明示範崗”1家,市級“青年文明號”1家,市局級文明單位3家,縣級文明單位4家,縣行風示範視窗2個,縣級“巾幗文明示範崗”2家。
機構設定

機構設定

寧海縣國家稅務局為正科級的全職能局,其內設機構、直屬機構、派駐機構和事業單位的設定如下:
1、內設機構9個:辦公室、人事教育科、監察室、政策法規科、計畫統計科、稅源管理一科、稅源管理二科、稅源管理三科、稅源管理四科。人事教育科與監察室合署辦公,為一套班子,二塊牌子。
2、直屬機構1個:寧海縣國家稅務局稽查局。
寧海縣國家稅務局稽查局內設機構6個,統一設定為綜合選案股、案件審理股、案件執行股、檢查一股、檢查二股、協查股。
3、派駐機構3個:城區稅務分局、梅林稅務分局、力洋稅務分局。城區稅務分局與力洋稅務分局暫合署辦公,為一套班子二塊牌子。內設辦公室、綜合股、辦稅服務股、若干個稅務管理股。
4、事業單位1個:信息中心。
5、寧海縣國家稅務局內設機構、稽查局和事業單位的行政級別為正股級;稅務分局的行政級別為副科級。

機構職能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制定年度工作計畫,處理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和報告;制訂、完善ISO9001質量管理的目標方針,修訂完善作業指導書,組織實施質量管理體系;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信訪、機要保密、調研、政務信息和外事工作;負責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鑑定、評選、推廣及獎勵工作;負責稅收新聞和稅收宣傳;制定辦公規章制度;負責辦公自動化的推廣套用;負責本系統目標管理考核及督查督辦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
擬定局機關後勤服務和相關行政事務的具體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辦公物品的採購、保管、分配和維修工作;負責局機關房產管理、安全保衛、醫療保健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裝備管理。
(2)人事教育科(監察室)
負責執行人事管理制度;負責機構、編制、幹部任免、人員調動、勞動工資、人事檔案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等幹部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教育培訓和組織實施;負責實施季度、年度行政目標績效考核,並實施責任追究;負責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本系統精神文明建設、政治思想工作和基層建設。
負責本系統工作人員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及稅收執法權和行政管理權的監督檢查;負責本系統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和黨風廉政建設;負責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負責本系統幹部信訪舉報、違法違紀案件的查處工作。
(3)政策法規科
負責流轉稅、所得稅、車購稅等稅種稅政業務並對其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擬訂有關流轉稅、所得稅徵收管理的具體辦法;負責金稅工程流轉稅業務的管理及推廣套用工作。
進行有關政策法規的調查研究和宣傳培訓;負責貫徹、建立和推行規範稅收執法的規章制度;負責稅收資料調查工作;負責組織對稅收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辦重大稅收案件審理的日常工作;負責稅收行政訴訟、聽證和賠償等涉稅法律事務;負責規範性檔案的會簽把關、稅收檢查案件的複查複審以及配合審計、財政監督等部門的外部監督工作。
(4)計畫統計科
負責稅收計畫管理、稅收會計、統計和信息數據的分析匯總工作;承擔納稅人申報納稅信息的集中處理和會統核算工作,組織並檢查稅款入、退庫;負責對重點稅源、行業稅源、區域稅源的綜合稅源分析;負責欠稅公告數據的收集與核實;負責稅款緩繳、呆帳稅金、死欠稅款核銷管理工作;負責對稅收票證的管理。負責本系統經費、財務、基本建設的管理工作;組織內部審計和政府採購工作;負責對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和監督。
(5)稅源管理一科
組織實施綜合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並制定綜合性稅收征管制度和辦法;負責並指導納稅服務工作的開展;負責稅務登記等稅收資料的管理;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的管理;負責組織征管軟體和除涉及增值稅防偽稅控以外的稅控器具的推廣和套用工作;牽頭對征管質量的綜合考核;指導個體工商戶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組織開展社會性協稅護稅活動;負責稅務代理工作的監督、管理、指導;負責稅收征管檔案管理。
(6)稅源管理二科
負責本轄區內納稅評估工作的組織、協調、實施工作;負責本轄區內行業稅負綜合分析評價和動態監控;負責開展典型調查,建立行業評估分析數據模型,提出評估預警指標;負責對市局相關部門擬定的評析指標的反饋建議;負責行業納稅評估及日常重點稅源企業、商貿企業和進出口退稅等企業評估的數據分析、對象確定、認定處理和成果管理等環節工作;負責對基層分局納稅評估工作的計畫、指導、審核、考核和整(歸)檔等工作。
(7)稅源管理三科
負責國家進出口稅收政策及管理辦法的貫徹落實及日常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所轄區域內生產企業退免稅審核審批、年終清算工作;負責對所轄區域內外貿企業及各特準貨物退免稅申報的審核和確認及年終清算;組織落實本地出口貨源徵稅情況並負責對外復函;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稅信息化系統的推廣和維護工作;負責進口代徵稅的統計及邊境貿易進口稅收政策的監督管理。
(8)稅源管理四科
負責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政策、涉外稅務事項核准與審批;負責管轄區域內外商投資企業的反避稅和審計規程工作;負責對稅務分局管轄區域的外商投資企業稅收業務指導、宣傳與服務。

直屬機構

寧海縣國家稅務局稽查局負責對本縣範圍內的稅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執行、協調和重大案件的報告工作;組織貫徹稅務稽查規章制度,擬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稽查選案、檢查、審理、執行工作;負責稅收舉報案件的受理、上級交辦、轉辦及征管部門移交的有關稅務違法案件的查處;負責稽查大要案的剖析,並提出稅務稽查建議;負責上級稽查局對稽查情況進行複查複審工作的組織與配合;負責與同級公安、檢察、法院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其他抵扣憑證涉稅問題稽查和協查;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和整頓規範稅收秩序工作。
(1)綜合選案股:負責文秘、行政、後勤、檔案、人事監察、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工、團、婦等工作;負責稅務稽查的選案工作;負責受理稅務舉報案件工作;負責上下級和平級之間的信息聯繫、溝通;負責計算機的維護、檢查、裝備管理工作。
(2)案件審理股:負責在規定標準範圍內的稅務案件審理工作;負責應由案審委員會審理的稅務案件初審上報工作;負責組織開展稅務稽查案件的案評工作;負責案件的統計分析等工作。
(3)案件執行股:負責稅務檢查案件執行工作。
(4)檢查一、二股:負責本縣範圍內稅務案件的查處工作;負責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的審計和檢查工作。
(5)協查股: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其他抵扣憑證涉稅問題協查和配合外部協查等工作。

派駐機構

(1)寧海縣國家稅務局城區稅務分局
負責對躍龍街道、桃源街道、黃坦鎮、岔路鎮、前童鎮、桑洲鎮和力洋鎮、長街鎮、胡陳鄉、茶院鄉、一市鎮、越溪鄉的稅收徵收管理工作。
主要職責是稅源管理。承擔辦稅服務廳及稅收管理員工作職責。負責辦理各類涉稅事項;負責對所轄稅源(含重點稅源)的日常監控管理;負責對轄區內納稅人實行分類管理和服務;負責所轄納稅人稅務登記、納稅申報、資格認定、稅收優惠、行政許可等涉稅事項的調查核實;負責稅收分析、稅收宣傳、約談輔導、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發票協查及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等;完成上級局布置的納稅評估工作,並負責對本級日常評估對象的納稅人實施納稅評析、約談輔導、舉證確認工作;負責對納稅評估結論執行情況的追蹤核實。
①辦公室:負責文秘、行政、後勤、檔案、人事監察、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工、團、婦等工作。
負責各項稅收政策的具體執行;負責減免稅、所得稅等政策性稅收事務的調查核實及審核審批工作;負責出口退稅申請的審核工作;完成上級局布置的納稅評估工作,並負責對本級日常評估對象的納稅人實施納稅評析、約談輔導、舉證確認工作,以及對納稅評估結論執行情況的追蹤核實;負責相關稅收資料的收集、歸檔和移送工作。
②辦稅服務股:辦稅服務廳設立全程服務(涉稅事務)、納稅申報、發票管理等視窗。負責政策諮詢和涉稅審批(許可)文書的受理、登記、提交(審批)、發放等涉稅事務工作;負責戶籍管理、應納稅種認定、納稅申報方式核定;負責認證報稅、納稅申報、稅款徵收;負責發票發售及核銷、小規模納稅人代開發票及門征開票;負責檔案資料的收集及移送等工作;負責日常征管中發現的一般性徵管類違章處罰。
③稅務管理股:負責對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欠稅的催報催繳工作;負責一般征管處罰、對納稅人違反稅收管理行為的強制執行措施;負責對一般納稅人認定、應納稅種認定等管理性稅收事務的調查核實工作;負責金稅工程的推廣套用工作;負責對轄區內漏征漏管戶的清查工作;負責調查分析轄區內稅源變化情況和稅源監控等工作;協助、配合綜合股參與管轄戶的納稅評估工作,並做好約談輔導和提醒服務;負責對納稅人普通發票使用情況的監管,及時催繳到期發票,認真實施發票審核制度;負責稅法宣傳工作;負責對個體工商戶的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欠繳稅款的催報催繳工作;負責對個體工商戶的定額核定以及個體工商戶違反稅收管理行為的強制執行措施;負責對轄區內個體工商戶漏征漏管戶的清查工作;負責分析調查轄區內個體稅源的變化情況等工作;負責各類市場的稅收管理和轄區內零散稅收的征管工作;負責協稅護稅組織的管理;負責相關資料的歸集移送工作。
稅務管理股按地域實行專業化管理。
(2)寧海縣國家稅務局梅林稅務分局
負責對梅林街道、橋頭胡街道、西店鎮、深圳鎮、大佳何鎮、強蛟鎮的稅收徵收管理工作。
梅林稅務分局的管理職能、機構與城區稅務分局的管理職能、機構相同。

事業單位

信息中心負責組織稅收管理、綜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統建設;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建立、管理和維護計算機網路與涉稅信息等綜合資料庫;參與組織套用軟體開發和稅控器具的推廣、套用及技術培訓;根據工作需要,對征管數據進行質量審核、加工處理、綜合分析等;負責網路及系統安全管理工作;負責計算機設備的維修、維護、調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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