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市民政局

寧德市民政局主要職能 1、根據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編制全市民政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開展民政理論和政策研究,制定全市民政工作規章制度,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負責全市救災救濟工作,了解、檢查、上報災情,分配、管理救災款物;指導災民開展生產自救、重建家園;組織指導救災捐贈;接收、分配國際援助、社會捐助的救災款物;主管城鄉社會救濟工作;指導農村敬老院的建設與管理;檢查指導五保戶的供養;督促檢查各縣(市、區)救災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現任領導

局長:楊良輝

機構職能

3、建立、實施全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指導各縣(市、區)規範開展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研究制定相關的優惠政策;提出市級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調劑金”的分配方案,並對各縣(市、區)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全市城鄉醫療救助工作。

4、負責《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基金會管理辦法》的貫徹落實;負責擬定民間組織登記管理的政策、規章並監督實施;負責市級民間組織的登記、管理;監督、查處民間組織的違法行為;查處未經登記而以民間組織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指導、監督縣(市、區)民間組織的登記管理工作。

5、負責全市擁軍優屬活動,負責現役軍人、革命傷殘軍人、復員退伍軍人、在鄉老紅軍、紅軍失散人員、參戰民兵、民工、烈軍屬、因公犧牲、病故軍人家屬等優撫對象的撫恤、定補、優待工作,負責因公致殘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人民警察、參戰民兵、民工等人員的評殘審核、上報工作,負責審核、上報、褒揚革命烈士,指導優撫事業單位和烈士紀念建築物的管理工作,指導扶持優撫對象發展生產。

6、負責退役士兵、轉業士官、復員幹部、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職工的接收安置;管理移交地方的軍隊離退休幹部,並督促各項待遇的落實;管理軍用飲食站、供水站;指導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的服務管理、生產經營。

7、負責指導村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村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建設,組織指導基層自治組織成員的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村(居)委會換屆選舉,負責組織實施對村(居)委會建設等情況的調查摸底,總結、交流、推廣經驗;指導村(居)委會開展評比表彰活動。

8、負責全市婚姻登記、收養登記管理工作,辦理並指導涉港、澳、台、華僑婚姻登記及收養登記工作,指導婚姻服務工作,推行婚姻習俗改革。

9、負責全市行政區域的劃分、調整,承辦我市行政區域單位的設立、撤銷、更名及行政區域界線調整、政府駐地遷移等調查、論證、審核和申報工作;主管全市地名管理工作,推進地名及地名標誌設定工作,收集管理地名資料,編輯出版政區圖和地名圖書;組織、協調、指導市、縣行政區域界線的聯合檢查和管理工作;負責縣(市、區)級邊界爭議的調處。

10、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城鄉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負責社會福利事業單位的管理,推進社會福利社會化進程;協調落實國家對福利生產的扶持保護政策,指導全市社會福利生產及技術改造和質量管理。

11、負責全市殯葬管理工作,推行殯葬改革,指導縣(市、區)推行火葬和喪葬習俗改革工作,指導各殯葬事業單位的建設與管理,審核縣級興建經營性公墓(含骨灰堂、樓、塔、園)。

12、指導全市救助管理工作,指導寧德市救助管理站和各縣(市、區)開展對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管理工作。

13、研究提出全市福利彩票發展規劃、發行額度和管理辦法,組織指導全市福利彩票銷售工作。

14、負責全市民政計畫財務統計工作,指導、監督民政經費的使用和管理,負責本級直屬企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

15、組織指導全市民政系統的幹部培訓和基層民政幹部隊伍建設,加強全市民政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基層視窗行風建設。

16、指導全市老齡工作。

17、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各科室工作職責

1、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政務和機關日常工作;參與制定全市民政工作目標、任務及規劃;參與局綜合性檔案和領導講話稿的起草工作;負責全市民政工作會議的籌備及會務工作;負責文秘、信息、簡報、保密、檔案、信訪、保衛和機關辦公自動化工作;負責機關行政後勤工作;協調機關各科室的工作;負責民政理論研究和法制、宣傳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局管幹部的考核、任免、調配、獎懲及人事、勞動工資的管理;擬訂全市民政幹部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全市民政幹部培訓,指導全市民政系統幹部隊伍建設;辦理領導批辦的事項;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2、計畫財務科

負責全市民政計畫財務工作;研究制定並監督執行計畫財務規章制度;管理民政事業經費,檢查監督民政經費使用情況;負責局直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全市民政統計工作;負責局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和基建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經費的預算和日常管理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3、行政審核審批科

依法承辦市級民間組織的登記審批工作;依法進行對市級民間組織的監督管理;提出和制定民間組織的發展規劃,研究和解決民間組織發展中的問題;指導縣(市、區)級的民間組織管理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4、救災救濟科

負責各種自然災害的核查、統計和上報工作;負責管理和分配各種救災救濟款物並督促檢查使用情況;負責社會捐贈工作;指導災民轉移安置和災後恢復重建房屋工作;指導農村五保供養和農村敬老院建設工作;負責貫徹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負責城鄉低保報表的審核、匯總和上報工作;督促檢查城鄉低保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指導城鄉醫療救助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5、優撫科

負責現役軍人、革命傷殘軍人、復員退伍軍人、在鄉老紅軍、紅軍失散人員、參戰民兵、民工、烈軍屬、因公犧牲、病故軍人家屬等優撫對象的撫恤、定補、優待工作;負責因公致殘的國家工作人員、人民警察、參戰民兵、民工等人員的評殘審核、上報工作;負責審核、上報、褒揚革命烈士,指導優撫事業單位和烈士紀念建築物的管理工作,指導扶持優撫對象發展生產;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6、復員退伍軍人和軍隊離休退休幹部安置辦公室(掛“寧德市復員退伍軍人和軍隊離休退休幹部安置辦公室”牌子)

負責退役士兵、轉業士官、復員幹部、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職工的接收安置;管理移交地方的軍隊離退休幹部,並督促各項待遇的落實;管理軍用飲食站、供水站;指導開展使用和移交地方管理的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的服務管理、生產經營;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7、基層政權建設科

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指導村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村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組織指導基層自治組織幹部的培訓工作;負責村委會換屆選舉;指導先進鄉鎮(街道)和村委會的表彰活動;指導全市社區服務管理工作,推動社區建設;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8、區劃地名科

貫徹執行國家行政區劃和地名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管理全市行政區劃工作,審核、審報全市行政區劃的設立、撤銷和行政區域界線的變更等業務;管理全市地名工作,經辦和指導全市地名命名、更名、地名標誌設定與管理,城鎮地名規劃、地名檔案管理等工作;組織行政區劃和地名管理業務培訓,指導全市行政區劃和地名管理工作;組織行政區劃和地名管理理論研究,編輯有關圖、書、資料等;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9、社會福利科

制定社會福利發展規劃,有關政策法規的實施細則,督促落實國家對社會福利生產扶持保護政策和保障城鎮老年人、殘疾人、孤兒等特殊困難群體的社會福利政策、法規的實施;指導全市福利生產及其技術改造和質量管理,指導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就業;負責城市各類社會福利事業單位、社會福利機構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市直屬福利事業單位和全市城市福利事業單位的業務指導工作;負責指導全市救助管理工作,指導寧德市救助管理站和各縣(市、區)開展對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助孤工程”、“微笑列車”業務指導和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六十年代精簡退職職工的40%救濟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10、社會事務科

負責《婚姻法》、《收養法》、《婚姻登記條例》和《收養登記辦法》的貫徹實施,指導全市婚姻登記和兒童收養登記工作。加強婚姻和收養有關政策法規的宣傳,配合計畫生育等部門做好“婚育新風進萬家”工作;負責寧德市涉港、澳、台、華僑和出國人員的婚姻、收養登記工作;指導婦女兒童權益保護工作;負責全市殯葬管理工作,新開辦的經營性公墓和有關殯葬服務設施的審核工作,殯葬設施的年檢工作,指導各殯儀服務事業單位的管理工作;指導、推行婚喪習俗改革;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11、市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掛靠單位)

及時準確地反映雙擁工作情況,提出工作建議,為軍地領導當好參謀、助手;主動與雙擁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和駐寧部隊各單位保持密切聯繫,協調並督促有關部門抓好雙擁工作的落實;溝通協調軍、警、民關係,不斷增進軍政軍警軍民團結;組織、指導及配合軍地雙方的有關部門廣泛開展軍地共建和雙擁活動,為部隊和優撫對象辦實事、好事;負責指導各縣級雙擁辦的業務工作;指導有關縣(市、區)開展創建雙擁模範城(縣)活動,按照創模標準,組織檢查、考核,辦理推薦報批事宜;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檢查督促,發現典型,總結經驗,推動雙擁法規政策在基層的落實;負責指導下設科室搞好文秘、綜合、軍地聯絡和日常事務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12、市城市社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掛靠單位)

開展全市社區建設調研,擬定發展規劃,向黨委、政府提出社區建設總體發展建議與意見;指導全市社區建設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對全市社區建設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制定“示範街道”、“示範社區”的創建標準、考核及評選辦法,搞好社區建設典型的培養和推薦工作;負責協調有關單位和部門進行社區建設的理論研究,指導搞好對社區工作者的培訓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13、市勘界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全市行政區域界線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行政區域界線聯檢工作的制定、組織和實施工作;承擔對市內行政區域界線爭議的調處工作;負責對勘界成果資料的管理和利用;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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